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5

  • 面向储能电池梯次利用等 单项资助200万!广东惠州启动重点项目申报!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3日,广东省惠州市科技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惠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针对十个重点领域研发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其中人工智能、新材料、新型储能与新能源三个专题为重大项目,共立5项,单个项目定额资助20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方式,分两期拨付至项目牵头单位统筹用于项目整体研发推进,第一期在项目签订任务书后拨付50%,第二期资金在项目验收后根据项目验收情况拨付。 新型储能与新能源领域,重点支持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氢燃料电池等新型储能电池及关键材料研发;废旧储能电池梯次利用、材料再生、无害化处理等循环利用技术研发;面向无人机、机器人、高端植入式医疗器械等领域的高功率、高比能电池以及面向AI数据中心电源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集成等核心装备研发;氢能、先进核能、太阳能、海洋能等绿色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和先进设备研发;以及其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研发。 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惠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强科技创新引领能力,为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提供科技支撑,现组织2026年度惠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类别 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聚焦我市“2+1”现代产业,支持我市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形成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实现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自主可控和产业前瞻布局。 专题一、人工智能与机器人 聚焦人工智能在科学研究、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能终端、无人驾驶、低空经济等场景的应用需求,重点支持边缘智能算法、多模态感知融合、轻量化AI大模型和行业垂直大模型研发及应用;高可靠性机器人整机及AI算力底座、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智能传感器等核心零部件研发;以及其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研发。 专题二、新材料 围绕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机器人等重点领域的应用需求,重点支持新能源电池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先进碳材料、纳米材料、高端聚烯烃材料、特种工程塑料及改性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阻燃材料、高端催化材料、电子化学品、精细化学品等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以及其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研发。 专题三、新型储能与新能源 重点支持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氢燃料电池等新型储能电池及关键材料研发;废旧储能电池梯次利用、材料再生、无害化处理等循环利用技术研发;面向无人机、机器人、高端植入式医疗器械等领域的高功率、高比能电池以及面向AI数据中心电源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集成等核心装备研发;氢能、先进核能、太阳能、海洋能等绿色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和先进设备研发;以及其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研发。 专题四、通信与网络 聚焦6G网络、智算网融合、空天一体化、通感算一体、光通信等领域,重点突破智算网络、太赫兹通信、6G毫米波通信、算力网络、低空飞行装备导航定位与通讯、AI与通信融合等关键核心技术,支持通信核心芯片、关键元器件、数据中心高速通信线研发;以及其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研发。 专题五、半导体与集成电路 围绕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及配套材料、高密度印刷电路板,重点支持AI算力芯片、智能终端芯片、功率芯片等芯片设计研发,芯片制造工艺优化及关键设备研发,芯片封装测试先进技术及装备开发,芯片电感、半导体材料等配套产品研发,高端服务器PCB正交背板研发;以及其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研发。 专题六、智能制造 围绕智能装备、工业软件、数字化转型技术等方向开展攻关,重点支持高端数控机床、激光与增材制造、工业母机、精密仪器、智能检测装备等高端装备研发,工业控制系统、工业软件、数字孪生等核心技术开发;以及其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研发。 专题七、新型显示 围绕新型显示技术、显示面板及配套产品等方向开展攻关,重点支持RGB-Mini LED技术、OLED、Mini/Micro LED等新型显示技术研发,高分辨率、高刷新率显示面板及模组研发,显示驱动芯片、光学膜、偏光片等核心配套产品研发,显示技术在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车载显示等场景的融合应用;以及其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研发。 专题八、乡村振兴 支持粮食安全、种业保护等农业重点领域研发;支持惠州特色农产品种植技术研究及推广;支持农机装备研发等。 专题九、海洋经济 支持现代海洋牧场种业、关键装备研发及推广;支持以海洋生物资源为原料的药物和生物制品研发;支持船舶电子、海洋传感器、水下通信设备等关键元器件与系统研发。 专题十、生命健康 支持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智慧医疗、细胞基因治疗等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与创新产品研发;支持针对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重大疾病创新药物研发。 二、支持强度及方式 本年度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采用“竞争择优”立项,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其中专题一至专题三为重大项目,共立5项,单个项目定额资助20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方式,分两期拨付至项目牵头单位统筹用于项目整体研发推进,第一期在项目签订任务书后拨付50%,第二期资金在项目验收后根据项目验收情况拨付;专题四至专题十为重点项目,共立13项,单个项目定额资助5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方式,签订任务书后一次性全额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惠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医疗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或驻惠国家、省属企事业单位等。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须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投入能力和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及满足申报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高新技术企业;②上一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财务审计报告口径);③建有市级及以上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 3.鼓励牵头申报单位加强产学研合作、整合市内外优势资源,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对优势互补明显、产学研用高效融合的创新联合体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二)项目人员 1.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参与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一般参与人员。项目参与人员应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从事技术研发的人员比例不少于参与人员总数的80%。不得出现拉同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2.项目负责人应是牵头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统筹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限项要求 1.同一企业原则上可牵头申报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1项,同一高校、科研院所(非企业)、医疗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等原则上可牵头申报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2项。截至网上申报时间,有2项及以上尚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在研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或有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的,不得进行申报。 2.项目负责人已负责2项(含)以上的在研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在项目验收之前,不得作为负责人再申报新的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 (四)资金要求 1.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非企业性质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自筹经费可来源于项目参与企业。 2.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各单位所分的资金原则上应与所承担任务量相适配,其中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鼓励项目所在县(区)联合资助。 (五)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 2.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省和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未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3.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项目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技术上的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完成后可产生良好的绩效,经济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主要研究工作和成果应用及产业化须在我市内实施。 (三)创新联合体申报的应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约定项目任务分工、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成果管理及合作内容等。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xm.gdstc.gd.gov.cn/hz/login/hz)”填写申报书,上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可在系统下载),保存生成带有水印的PDF并签章,与相关附件一并上传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内审核提交。 (二)审核推荐。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在形式上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不予推荐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正式行文(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行文直接报送。 六、申报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附件 1.在线填写申报书,并生成带有水印的PDF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4.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如有合作单位,提供合作协议; 6.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7.其他。 (二)可选择提供的附件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检测报告、获奖证书、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等。 七、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17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17时。 八、联系方式 高新科:曾权辉,2808179(专题一至七) 社发科:李春龙,2829099(专题八至十) 附件: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模板).doc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3日

  • 绿循新能源成功举行5万吨梯次破碎再生项目试机点火仪式 助推绿色循环经济发展

    2024 年 6 月 6 日,绿循新能源科技(佛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循新能源”)在珠三角区域盛大举行 5 万吨梯次破碎再生项目试机点火仪式。自 2018 年成立以来,绿循新能源始终专注于蓄电池的生产、销售、运输、回收、梯次利用、破碎再生利用及相关配套服务,为绿色循环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绿循新能源致力于打造锂动力电池回收服务平台,整合产业链资源,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第三方商业化回收渠道。通过线上商务平台和全国线下回收网络,实现电池残值在线评估、交易及全国范围内的回收渠道体系,为锂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一站式闭环解决方案和服务。 在试机点火仪式上,绿循新能源负责人表示,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项目安全、高效、环保推进,为实现绿色循环经济发展目标贡献力量。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努力打造行业领先的绿色循环企业。 展望未来,绿循新能源将秉承绿色发展、低碳循环的理念,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推动珠三角核心区域的绿色循环经济发展,共创美好未来。同时,绿循新能源将与各合作伙伴携手共进,共同推动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为推动锂电池全生命周期循环产业贡献力量。

  • 5亿元!河北一动力电池材料加工和电池梯级利用等项目开工

    据“河北地矿弗斯特”消息,5月16日,河北地矿弗斯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河北地矿弗斯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材料加工和电池梯级利用及资源化中心项目在河北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开工仪式。 据了解,河北地矿弗斯特是河北地矿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为省国资委三级监管企业。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材料加工和电池梯级利用及资源化中心项目总投资5亿元,分两期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与区内硅碳负极材料及电解液、电芯隔热片等材料生产企业,完美补齐临港开发区新能源电池产业链最后一块拼图,形成产业闭环。为临港开发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增添新优势、新动能。

  • 破解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难题!管理办法的推出为行业规范注入活力  【SMM分析】

    SMM1月3日讯:破解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难题!管理办法的推出为行业规范注入活力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用《管理办法》指代)并予以公示,同时向公众征求意见。管理办法意在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进行溯源管理,保障废旧动力电池的规范梯次利用和环保处理,从而提升电池相关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环节中的电池质量。 梯次利用对新能源车意义重大,通常新能源乘用车电池在电池容量下降到70-80%时就会被认定为达动力电池的最终寿命,但若此时直接淘汰,不仅还有70-80%的容量未得到利用,且前期高昂的锂离子电池生产成本难以分摊。因此,无论从资源利用或经济性的角度考虑,规范化、市场化梯次利用环节势在必行。   图一:不同容量电池梯次利用场景 尽管市场已将不同容量下的电池的可应用场景明确划分,但市场化的闭环运作仍然是梯次利用大规模应用的前置难题。从前端的可用性价值判断、中期的重组再利用技术适配性、经济性评估及终端的再次退役回收产业链都尚未拥有规模化、产业化的解决方案及明确的监管政策;此外,目前市场上的动力电池信息难以溯源,即使有回收厂家愿意开展前端的回收工作,但回收后的电池信息如开始使用的年份、退役前容量、是否有过维修检测、是否一手电池等都难以获取。 尽管面临着数多难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新能源汽车产业下顺势而生的梯次利用市场,势必乘风而起。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随着电动汽车数量的逐年增加,动力电池也即将面临大规模的退役。根据SMM数据统计,截至2030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突破1600万辆,按照理论寿命4-8年、理论容量75%来计算,到2030年底整体市场回收体量将超过1000GWh,市场规模突破2800亿元,潜力巨大。   图二: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0 21-2030E   随着梯次回收市场冰山一角的显现,行业规范应运而生。《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要求各主体履行相应的责任,共同推动动力电池的综合利用工作。 对于政府而言,一方面,政府会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和引导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行为。另一方面,政府也将制定相关的经济激励政策,鼓励并且提供相对应的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来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工作。 对于企业而言,则需要承担起具体的实施责任。首先,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和动力电池生产厂商需要设计更加易于回收和再利用的电池结构,并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提高电池的回收率和再利用率。此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确保废旧动力电池能够被安全、环保地回收。其次,回收拆解企业则需要标准化废旧动力电池的拆解、处理和再利用工作,如需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分类、检测和修复,提高再利用率。 此外,《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废旧动力电池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再利用等环节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整个过程的规范化和安全性。 《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力地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绿色发展。一方面,通过规范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促进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点击查看SMM新能源产业链数据库  

  • 梯次利用锂电池 通信用备用电源标准7月3日即将正式实施

    近日,由中电能协电池回收利用专业委员会提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梯次利用锂电池 通信用备用电源》团体标准于2023年6月16日正式发布,将于2023年7月3日正式实施。本规定规范了车用动力锂电池退役后,梯次利用于通信用备用电源的技术要求,安全要求,试验方法,出厂检验,标识,包装,运输,储存等内容,适用于通信用备用电源系统的使用场景,应用于其他场景的梯次利用锂电池备用电源可参照本标准。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梯次利用锂电池 通信用备用电源

微信二维码今日有色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

下载app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返回顶部
public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