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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江苏)国际新型光伏创新发展大会暨领跑中国可再生能源 “光伏百强”颁奖典礼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3年是“十四五”中坚之年,全球各区域陆续颁布光伏利好政策,政策驱动促使产业需求高增,中国光伏成为了全球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第一主角。随着光伏技术发展加速创新迭代,光伏全产业供应链趋于效率与安全双兼顾,光伏储能转型发展,光伏市场呈现多样化和场景化。 为了保持市场强劲竞争力,加快构建以新型光伏储能创新发展格局,实现光伏全产业高质量发展,由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主办,以“融合创新 引领变革 碳索未来”为主题的第十一届中国(江苏)国际新型光伏创新发展大会将于2024年3月7日-3月9日在南京盛大召开,届时还将举办领跑中国可再生能源“光伏百强”颁奖典礼。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单位 英国国际贸易部 德国北威州国际商务署 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 美国路易斯安娜州政府经济发展厅 巴西驻上海总领馆 印度尼西亚驻上海总领事馆 越南驻上海总领馆 荷兰贸易促进委员会南京代表处 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 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江苏省能源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二、主办单位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栖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支持单位 法国驻上海总领馆经济处 格鲁吉亚投促局 隆基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大造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电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英发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美达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南京亚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合储能有限公司 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星逻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新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艾赛尔(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四、会议主题 融合创新 引领变革 碳索未来 五、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7日-3月9日(3月7日报到) 地点:南京白金汉爵大酒店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智谷大道1号) 六、论坛议题 主题一: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展望 1、2023年光伏产业发展政策解析及2024年形势预判 2、风光大基地、集中式、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与设计模式创新 3、海上光伏项目发展现状及前景展望 4、新型电力系统构架下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思考 5、新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现状 6、2024全球光伏装机需求展望及国际重点市场解析 7、2024光伏产业链价格走势预测分析 主题二:引领变革:光伏产业链核心技术创新 1、新型电池及组件材料、设备选型解决方案 2、大尺寸硅片+薄片化技术竞争力分析 3、高效太阳能电池与新型组件技术分析及应用场景分享 4、TopCon、HJT、IBC等技术路线进展及降本增效、新型技术和产业化路径发展趋势 5、钙钛矿&叠层电池结构研究、材料配方、工艺技术、设备验证 6、国产元器件应用情况及发展展望 7、光伏逆变器技术创新 8、新型光伏跟踪支架技术增益解决方案 9、“数智时代”助推光伏制造数字智能化技术创新 主题三:碳索未来:光储充融合创新 1、光储核心设备及系统创新解决方案 2、工商业光储项目商业模式探索 3、光储充设计及应用案例分享 4、虚拟电厂在分布式光伏中的应用 主题四:“光伏+”应用及模式创新 1、风光大基地项目案例及难点解析 2、复合光伏项目如何规避用地风险 3、“光伏+”创新模式开发与应用 4、零碳园区的用能分布及用能管理 5、BIPV/BAPV多种应用场景技术创新与应用 6、海上光伏项目案例及选型要点 7、绿氢的经济价值与市场前瞻 主题五:后市场带来的有效增益 1、光伏运维市场现状及解决方案 2、智能运维创新运用新思路 3、绿色金融业务助力光储融资创新模式 4、从投资角度看光伏、储能、售电一体化进展 5、光伏组件回收机制及发展前景展望 6、光伏智能运维创新运用新思路 七、日程安排 八、参会对象 政府部门、驻华机构、行业协会、能源开发、智能电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光伏系统集成、组件、电池、逆变器、支架、电缆、光伏辅材、生产设备、运维、解决方案提供商、工商业业主、产学园区、安装运维、投资商、EPC、光储一体化企业、经销商、咨询设计、施工监理、认证和测试 、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金融投资、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相关扶贫县镇代表等预计500余人。 九、支持媒体 新华网、中国能源报、江苏卫视、新华日报、凤凰网江苏、扬子晚报、南京晨报、中国网、全国能源信息平台、上海有色网、索比网、光伏盒子、光伏资讯、国际能源网、光伏们、智汇光伏、新型电力(智能电网)装备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等。 十、会务事项 1、有意协办、支持、主题演讲、专场合作、礼品赞助、招待酒会、专题对话等赞助活动的单位,请尽快与大会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2、会议费:非会员单位3200元/人,会员单位2800元/人。以上费用含会议费、资料费、通讯录、会议期间用餐。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十一、组委会联系方式 易云露: 13809000824 13809000824 徐子绚: 13260761193 13260761193 附件: 参会回执表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参会回执表
周三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去年美国对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厂的投资达到了创纪录的水平,但即使是这样惊人的扩张速度,也未能达到实现美国气候目标所需的水平。 普林斯顿大学、麻省理工学院、荣鼎集团(Rhodium)和非营利组织能源创新的研究人员发表了一份联合报告,分析了美国在实现2030年减排目标所需投资方面的进展。 美国总统拜登在2022年8月签署了《通胀削减法案》,该法案是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气候法案,将投入3690亿美元用于能源安全和气候投资,目标是到2030年将碳排放量减少40%。 报告称,美国公用事业公司的大型清洁能源设施因许可、电网互联延迟以及采购方面的挑战而受阻,不过电动汽车的销量则达到了研究人员的预测。 数据显示,去年零排放汽车占轻型汽车销量的9.2%,处于8.1%至9.4%预期范围的高端。这些组织在报告中表示,今年电动汽车销量增幅可能不及去年50%的增幅,但如果保持在30%至40%的范围内,仍将有希望实现美国的气候目标。 去年,美国零排放发电和储能增长了32%,达到32.3吉瓦,而研究组织的模型显示,若要实现减排目标,每年需增加46至79吉瓦。 报告称,美国今年必须增加60至127吉瓦的装机容量才能保持在正轨上,但装机容量可能会低于这一范围;而从2025年开始,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应进一步增加,达到每年70至126吉瓦。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江苏)国际新型光伏创新发展大会暨领跑中国可再生能源 “光伏百强”颁奖典礼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3年是“十四五”中坚之年,全球各区域陆续颁布光伏利好政策,政策驱动促使产业需求高增,中国光伏成为了全球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第一主角。随着光伏技术发展加速创新迭代,光伏全产业供应链趋于效率与安全双兼顾,光伏储能转型发展,光伏市场呈现多样化和场景化。 为了保持市场强劲竞争力,加快构建以新型光伏储能创新发展格局,实现光伏全产业高质量发展,由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主办,以“融合创新 引领变革 碳索未来”为主题的第十一届中国(江苏)国际新型光伏创新发展大会将于2024年3月7日-3月9日在南京盛大召开,届时还将举办领跑中国可再生能源“光伏百强”颁奖典礼。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单位 英国国际贸易部 德国北威州国际商务署 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 美国路易斯安娜州政府经济发展厅 巴西驻上海总领馆 印度尼西亚驻上海总领事馆 越南驻上海总领馆 荷兰贸易促进委员会南京代表处 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 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江苏省能源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二、主办单位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栖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支持单位 法国驻上海总领馆经济处 格鲁吉亚投促局 隆基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大造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电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英发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美达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南京亚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合储能有限公司 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星逻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新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艾赛尔(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四、会议主题 融合创新 引领变革 碳索未来 五、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7日-3月9日(3月7日报到) 地点:南京白金汉爵大酒店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智谷大道1号) 六、论坛议题 主题一: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展望 1、2023年光伏产业发展政策解析及2024年形势预判 2、风光大基地、集中式、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与设计模式创新 3、海上光伏项目发展现状及前景展望 4、新型电力系统构架下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思考 5、新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现状 6、2024全球光伏装机需求展望及国际重点市场解析 7、2024光伏产业链价格走势预测分析 主题二:引领变革:光伏产业链核心技术创新 1、新型电池及组件材料、设备选型解决方案 2、大尺寸硅片+薄片化技术竞争力分析 3、高效太阳能电池与新型组件技术分析及应用场景分享 4、TopCon、HJT、IBC等技术路线进展及降本增效、新型技术和产业化路径发展趋势 5、钙钛矿&叠层电池结构研究、材料配方、工艺技术、设备验证 6、国产元器件应用情况及发展展望 7、光伏逆变器技术创新 8、新型光伏跟踪支架技术增益解决方案 9、“数智时代”助推光伏制造数字智能化技术创新 主题三:碳索未来:光储充融合创新 1、光储核心设备及系统创新解决方案 2、工商业光储项目商业模式探索 3、光储充设计及应用案例分享 4、虚拟电厂在分布式光伏中的应用 主题四:“光伏+”应用及模式创新 1、风光大基地项目案例及难点解析 2、复合光伏项目如何规避用地风险 3、“光伏+”创新模式开发与应用 4、零碳园区的用能分布及用能管理 5、BIPV/BAPV多种应用场景技术创新与应用 6、海上光伏项目案例及选型要点 7、绿氢的经济价值与市场前瞻 主题五:后市场带来的有效增益 1、光伏运维市场现状及解决方案 2、智能运维创新运用新思路 3、绿色金融业务助力光储融资创新模式 4、从投资角度看光伏、储能、售电一体化进展 5、光伏组件回收机制及发展前景展望 6、光伏智能运维创新运用新思路 七、日程安排 八、参会对象 政府部门、驻华机构、行业协会、能源开发、智能电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光伏系统集成、组件、电池、逆变器、支架、电缆、光伏辅材、生产设备、运维、解决方案提供商、工商业业主、产学园区、安装运维、投资商、EPC、光储一体化企业、经销商、咨询设计、施工监理、认证和测试 、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金融投资、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相关扶贫县镇代表等预计500余人。 九、支持媒体 新华网、中国能源报、江苏卫视、新华日报、凤凰网江苏、扬子晚报、南京晨报、中国网、全国能源信息平台、上海有色网、索比网、光伏盒子、光伏资讯、国际能源网、光伏们、智汇光伏、新型电力(智能电网)装备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等。 十、会务事项 1、有意协办、支持、主题演讲、专场合作、礼品赞助、招待酒会、专题对话等赞助活动的单位,请尽快与大会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2、会议费:非会员单位3200元/人,会员单位2800元/人。以上费用含会议费、资料费、通讯录、会议期间用餐。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十一、组委会联系方式 易云露: 13809000824 13809000824 徐子绚: 13260761193 13260761193 附件: 参会回执表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参会回执表
1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其中提到,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亿千瓦。 此外,每年梳理一批制造业领域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加大金融信贷力度。出台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三年行动方案,每年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1万个左右。 以下是具体原文: 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 (2024—2025年) 为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新型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和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制定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稳增长、扩内需、促协调、惠民生综合作用,深入开展产城融合、城镇能级提升、城市更新、人口市民化、城乡融合五大行动,以工程化、项目化方式加以突破,显著提升智慧、绿色、均衡、双向城镇化发展水平,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以上,蹚出凸显山东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 二、实施产城融合行动 1.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深耕细作“十强”产业,做强7个国家级和25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到2025年,新增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达到200个左右。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健全评价体系,完善“毕业机制”,推动完成开发任务、产城融合程度高、开发建设空间基本饱和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新城区转型。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牵头) 2.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每年梳理一批制造业领域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加大金融信贷力度。出台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三年行动方案,每年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1万个左右。高标准推进济南—青岛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支持济南市、青岛市打造未来产业先导区。加快推进重大石化项目建设,打造世界级高端石化基地。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亿千瓦。(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牵头)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三年行动,深化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平台经济品牌企业。在健康、养老、育幼、家政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培树100家左右诚信家政星级企业。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提升服务业就业吸纳能力,到2025年,培育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120个。做优做强一批高品质旅游景区,到2025年,集中打造100个精品文化旅游名镇、80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全域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4.做大做强建筑业。深入开展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做好建筑业综合实力强市强县强企示范创建,着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科学布局10个以上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千亿级建筑业企业集团突破4家,超500亿级12家,超100亿级45家。发展总部经济,强化省市统筹、企业带动、校企联合,聚焦金融支持、产业支撑、政策赋能,推动大型优质建筑业企业在鲁投资,带动山东企业发展。发挥建筑业吸纳就业潜力,培育满足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管理、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产业工人队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5.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完善“1313”四级实验室体系,到2025年,建设1个国家实验室、30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0个省实验室、300个省重点实验室。加快构建“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推动教育、科技、产业、人才在人才集聚平台和人才集聚节点城市一体布局,提升区域整体人才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城市与国内外大院大所合作,建设高水平科创和人才载体。推广使用高层次人才服务码,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才发展环境。(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6.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四横五纵沿黄达海”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实现与国家重点城市以及16市之间的高效联通。发展快捷融合的城际和市域(郊)铁路网,以轨道交通辐射带动沿线城镇发展,到2025年,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及营运里程达到700公里。加快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县双高速”,在建及营运里程达到10000公里。持续实施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统筹推进港产城三者空间优化、功能集成、链式耦合,到2025年,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380个。畅通黄河流域出海通道,合作建设50个内陆港。支持济南机场和青岛机场建设国际枢纽机场,培育烟台、临沂等区域枢纽机场,建设现代化运输机场群。(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三、实施城镇能级提升行动 7.转变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推动济南市、青岛市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适时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实施济南都市圈、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完善济青联动发展机制,打造错位互补发展的双引擎。到2025年,济南市、青岛市经济总量在全国主要城市中实现位次前移,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均达到78%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济南市、青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发挥东中西部比较优势,引导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和生产要素向中西部转移,培育新的增长极。对城镇化率低于60%的4个市,一市一策制定提升方案,强化产业、设施、项目等支持。加大济南市与临沂市、青岛市与菏泽市、烟台市与德州市、潍坊市与聊城市对口合作力度,组织县对县、开发区结对共建;鼓励引导央属企业、省属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组织省内高校与4市战略合作。到2025年,4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牵头) 9.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充分挖掘县城就地就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潜力,分类引导县城发展,一县一策科学制定建设方案。支持10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县城城镇化建设试点县(市)先行先试,探索差异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路径模式。围绕产业培育、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等设施提质增效,强化项目载体作用,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0.开展小城镇提升行动。强化镇村设施连接,引导村(居)向县城、小城镇周边集聚。聚焦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实施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力争2025年年底,5个镇实现镇区常住人口10万人目标,一批试点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开展镇域集成改革试点,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落实建设用地亩均投资200万元、税收10万元以上等标准要求,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11.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支持济南、青岛、烟台、潍坊4个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以低碳工作基础好、转型发展潜力较大的县(市、区)、园区和社区等为突破口,开展近零碳示范创建。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到2025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2亿平方米以上,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年底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加快推进城市排水“两清零一提标”,到2025年,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6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 12.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实施“城市大脑”提升工程,推动市级“城市大脑”向上与省“齐鲁智脑”平台互联互通,向下赋能县级智慧化管理和服务应用。推动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市交通路网、城区管网、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NB-IoT网络深度覆盖。提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物联网终端总数达到2.5亿个,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25万个以上,各市和60%的县(市、区)建成四星级以上新型智慧城市,建成“千兆省”。布局高效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培育5个人工智能开放平台和15个以上技术转化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牵头) 13.建设安全韧性城市。建设一批城市道桥、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地质、气象、地震、海洋灾害监测、应急等基础设施,规范推动城市公园绿地防灾避险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加强消防救援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推动公共建筑消防设施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雨水就地消纳和滞蓄能力。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整县制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清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海洋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建设共治共享城市。增强社区统筹资源调配自主权,推广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基层经验,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到2025年,社会工作站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特色文化街区、社区文化中心,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体育公园,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以上。(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 15.扩大城镇就业规模。坚持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并重,持续开展“春暖农民工”“春风行动”等活动,每年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合理统筹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消除年龄、性别等不合理就业限制和歧视,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清退大龄农民工。以新生代农民工、大龄低技能农民工、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等为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力争每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以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16.扩大教育资源供给。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在城市更新、新区开发、产业集聚区、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建设配套教育设施,保障适龄入学、入园需求。加快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遴选一批高水平中职学校联合高职院校举办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大力发展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职业教育。发展智慧教育,到2025年,全省“数字校园”实现全覆盖。(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优化医疗养老托育服务。持续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区域间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将常住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范围,推动农民工及子女在常住地均等享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建立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逐步提高门诊待遇保障水平。聚焦“一老一小”,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到2025年,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6个。(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参保精准扩面行动,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办理参保登记。着力扩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在农民工集中、工伤风险较高的建筑等行业,继续深入实施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实施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保障失业人员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牵头) 19.提供更高水平住房保障。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补贴等方式,不断提升城镇户籍住房收入双困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水平;鼓励新市民、青年人较为集中的企业、产业园区等加大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支持济南、青岛等特大城市规划发展面向工薪阶层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推动用人单位依法为稳定就业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鼓励灵活就业的农民工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农民可享受购房补贴、契税补贴、规费减免、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期间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90万户,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提高到40平方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六、实施城乡融合行动 20.激励引导城市人才入乡。健全城市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每年选派2000名左右城市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持续发挥“四进”工作组“信息员”“宣传员”“服务员”“监督员”职责作用,进企业、进项目、进乡村、进社区开展常驻式督导服务。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完善人才下乡激励机制,到2025年,基本打通符合条件的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渠道。(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牵头) 21.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化经营,建设农产品研发总部、精深加工基地和中央厨房,发展智慧农业、设施农业、订单农业、农村电商,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健全商贸流通网络,建设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镇村商贸中心和冷链物流中心,到2025年,布局形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培育建设30个年交易额超过500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牵头) 22.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布局向城郊乡村和规模较大的中心镇延伸、城镇地区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通过设施连接提升城乡通联水平。深化邮政快递、供销、交通等既有设施资源整合,加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农村物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基本方向,扎实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因地制宜推行生活污水、道路、供水等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引导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护。(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水利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合理布局乡村小规模学校,补齐乡镇寄宿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短板,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共建、捆绑评价,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下沉基层,到2025年年底,力争建设200所左右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健全城乡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到2025年,街道、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60%以上,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实现全覆盖。完善乡、村两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城乡社区嵌入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延伸下沉。(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实施保障 24.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城镇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适时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城镇化重大问题、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或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加快制定城镇化领域相关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各市、县(市、区)切实肩负起新型城镇化建设主体责任,完善组织保障体系,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25.强化城镇化用地保障。对城镇化重点项目,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化土地利用计划分配,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对已腾退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在扣除村民安置、公共服务配套、村集体自身发展用地后,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不包括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可按照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规定在省域内有偿调剂使用。(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26.加强城镇化财政金融支持。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增加对吸纳外来人口较多地区的转移支付。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各类金融工商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产品用于县城城镇化项目建设。强化金融服务,构建满足新市民创业就业、住房、医疗、养老等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证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强化城镇化项目支撑。健全完善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库,将符合条件的都市圈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更新、县城补短板、产城融合、城乡融合等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加强财政支持和用地、用能、用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等要素保障。实施项目联审会商,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提速办理项目审批、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加强政银企对接,鼓励引导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支持城镇化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完善城镇化监测机制。建立人口流动情况动态监测机制。依托自然资源厅国土调查数据、统计局统计用城乡代码和城乡划分数据,明确人口、土地相匹配的城镇区域,建立统一的地理信息系统。建立组织、民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与统计、发展改革部门等关于规范村改社区基层党建和治理会商联动机制,对可能影响城镇化统计的街道内村庄、镇驻地村庄重点分析。全面排查部分列入全国“百强县”“千强镇”等经济水平较高而城镇化率偏低的地区,以及化工园区、林场、库区、湖区等特殊区域,做到应统尽统。(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
国际能源署(IEA)近日发布的《2023年可再生能源》年度市场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容量达510吉瓦,比2022年增长50%,装机容量增长速度比过去30年的任何时候都要快。 IEA预测,在现有政策和市场条件下,预计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在2023年至2028年间将达到7300吉瓦。到2025年初,可再生能源将成为全球最主要的电力来源。 具体来看,未来5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将占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95%。到2024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总量将超过水力发电;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将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超过核电。到2028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的份额将翻一番,合计达到25%。 IEA分析称,中国是全球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领跑者。2023年中国风能新增装机容量比上年增长66%,2023年中国太阳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相当于2022年全球太阳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预计到2028年,中国将占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60%。 IEA发布的报告还显示,2023年,欧洲、美国和巴西可再生能源能力的增长也创下历史新高。其预测,在美国、欧盟、印度和巴西,到2028年,光伏和陆上风能的部署预计将比过去五年翻一番。 IEA还提到,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不平衡,尤其是氢能、生物能源发展缓慢。以氢能为例,尽管过去10年有不少绿氢能源项目启动,但由于受投资进度缓慢、生产成本较高等因素影响,预计到2030年只有7%的计划产能可实际投产。 附件: Renewables 2023.pdf
德国太阳能和风能发电装机量在2023年创下历史新高,但只有光伏发电达到了德国政府的目标。德国太阳能工业协会(BSW)表示,随着该行业官僚主义的进一步减少,预计今年光伏的装机将继续增长。 BSW周二表示,得益于住宅太阳能需求的激增,德国去年新安装了超过100万套太阳能发电系统,装机总量达14吉瓦,同比增长85%,有望实现柏林2030年的目标。 德国的目标是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将满足其80%的电力需求,高于2023年的52%。目前单单在光伏领域,去年发电量达到620亿千瓦时,占德国用电量的12%。 2023年德国住宅领域的装机容量约为7吉瓦,同比增长135%,约占总装机容量的一半。 BSW补充表示,约31%(即4.3吉瓦)来自太阳能园区,与2022年相比增长了40%。BSW预计今年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并援引稍早一项调查显示,超过150万业主计划在屋顶安装太阳能系统。 BSW负责人Carsten Koernig强调:"我们预计2024年将出现持续的太阳能热潮。他呼吁减少官僚主义,例如放宽对合适光伏园区地点的准入。 德国风能协会(BWE )表示,在风能领域,去年的中标量也创下了历史新高,约为 6.4 吉瓦,但未能实现政府提出的到2030年前陆上装机容量每年达到10吉瓦的目标。 BWE补充说,现如今仍然缺乏减少该行业官僚作风问题的法律,去年批准的新法案尚未完全生效。BWE 负责人Baerbel Heidebroek表示:"如果我们现在能迅速确定审批、自然保护和重新发电的方向,2024年将会更加成功。
德国巴登-符腾堡州太阳能和氢能研究中心(ZSW)和德国能源与水工业协会(BDEW)12月18日共同发布预测数据称,2023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首次覆盖德国总电力消耗的一半以上。 数据显示,今年德国总用电量的近52%将来自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上一年高出5个百分点。ZSW和BDEW预计,2023年德国的总用电量约为5173亿千瓦时。 ZSW和BDEW表示,可再生能源在今年7月(59%)、5月(57%)、10月和11月(各55%)所占比例尤其高。今年6月,德国的太阳能发电量达到98亿千瓦时,创下历史新高。今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达到2670亿千瓦时,超过以往任何时候。
12月13日,上海静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安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区域可再生能源,优化区域能源结构,提升静安区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落实光伏建设目标分解和考核机制,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光伏建设任务。结合区域功能及建筑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推动光伏开发建设。积极探索江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多场景应用示范。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到 2030年,进一步提升到15%。 以下是具体原文: 静安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根据《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推动源头治理、促进绿色转型的总抓手,锚定美丽上海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科学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的整体性,以优化治理路径为重点,以政策协同、机制创新为手段,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 (二)工作原则 突出协同增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目标协同、领域协同、任务协同、政策协同、监管协同,以碳达峰行动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以环境治理助推高质量达峰。 强化源头防控。紧盯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主要源头,突出主要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优化技术路径。统筹气、水、土、固体废物、温室气体等领域减排要求,优化治理目标,加强技术研发应用,鼓励绿色科技技术推广,增强污染防治与碳排放治理的协调性 注重机制创新。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和统计、监测、监管能力,完善管理制度、基础能力和市场机制,一体推进减污降碳,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有力支撑减污降碳目标任务落地实施。 鼓励多元共治。发挥社区、园区、楼宇等各类主体积极性和创造力,创新管理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模式,加强推广应用,形成社会多元共治合力,实现多层面、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协同增效原则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本市实现碳达峰目标;碳减排与空气质量稳定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更大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与碳减排协同增效 (一)能源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1.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大力发展区域可再生能源,优化区域能源结构,提升静安区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落实光伏建设目标分解和考核机制,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光伏建设任务。结合区域功能及建筑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推动光伏开发建设。积极探索江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多场景应用示范。到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10%;到 2030年,进一步提升到 15%。(区各相关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2. 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推动全区产业体系向低碳化、绿色化、高端化优化升级。对标本市绿色低碳新赛道,将绿色低碳作为产业发展重要方向和新兴增长点,支持初创绿色低碳企业发展,培育和引进光伏、智慧能源、智能环保等绿色低碳循环相关服务产业,集聚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节能服务机构。“十四五”期间,力争培育和引进 1-2 家绿色低碳行业龙头或核心企业。(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投资办、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全面促进清洁生产 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协同工艺过程减排 推动挥发性有机物(VOC S )污染防治与碳减排协同增效。实施重点行业VOC S 总量控制,优先采用源头替代和过程控制治理措施,大力推进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类行业,以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料产品的源头替代。鼓励采购使用低VOC S 含量原辅材料的产品。推动VOC S 末端治理措施选型时充分考虑碳排放影响,采用节能低碳技术方案。推动细颗粒物(PM 2.5 )和氮氧化物(NO X )污染防治与碳减排协同增效。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交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5. 加快道路交通能源结构转型 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车辆等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区机管局、区国资委、区绿化市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推动移动源污染防治与碳减排协同增效 持续开展高污染柴油货车治理,持续削减移动源NO X 排放量,协同降低碳排放量。以老旧车辆提前淘汰为重点,全面淘汰国三柴油货车,逐步淘汰国四排放标准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清洁能源替代。全面落实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落实在本市扩大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开展国三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治理。(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7. 大力推广绿色建造 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住宅,推广使用绿色低碳建材,加快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减少建设过程能源资源消耗。根据国家标准执行建筑涂料、胶粘剂VOCs含量限值,引导企业在现有涂料、溶剂的使用环节开展低VOCs含量产品替代。完善文明施工标准和拆除作业规范,加强预湿和喷淋抑尘措施及施工现场封闭措施,控制建设扬尘污染。(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发展 2022 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全部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鼓励采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推进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2022 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不低于30%。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应同时满足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和光伏安装的要求。推动建筑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创新示范,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 建筑。(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水环境和土壤污染治理与碳减排协同增效 (一)水环境治理领域协同控制 9 .加强河湖生态保护 坚持统筹水网、绿网、路网、管网,以系统性治理思维推动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扎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管,探索生态护岸改造等生态型治理措施,加强水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做好河湖塑料垃圾治理,推动养护巡查船舶、码头设施开展清洁能源利用,实现水治理与碳减排协同增效。(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土壤污染治理领域协同控制 10 .提升土壤治理修复技术 启动新一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以整体转型区域为重点,有序开展土壤治理修复,探索节能降耗修复技术路线,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在涉深基坑工业污染地块探索试点“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一)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11 .落实固废废物源头减量 按照循环经济重点技术推广目录,支持企业采用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技术。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全面推行“光盘行动”,推行绿色适度、文明简约的生活方式。结合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快递、外卖包装材料源头减量。继续推进净菜上市,减少农贸市场蔬菜废弃物产生量。在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中,严格实施建筑拆迁管理制度。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区绿化市容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房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 12 .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完善“点站场”三级回收体系,畅通玻璃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鼓励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等领域合理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区绿化市容局、区建设管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 13 .推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处置 严格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餐饮油脂、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全流程监管,着力推进小型医疗机构医废收运“最后一公里”全覆盖,探索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困难,保障环境安全。将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和资金投入。(区绿化市容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利用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14. 发挥“三线一单”协同管控作用 立足减污降碳协同,逐步建立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准入约束作用。聚焦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调整,提出促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措施,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强化“两高一低”项目源头管控 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控制新增项目,严禁新增行业产能已经饱和的“两高一低”项目。(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 16 .落实碳排放评价工作 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事前准入约束、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优势,在重点行业排放源层面落实碳减排要求,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落实完善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管理的排污许可制度,指导和帮扶建设单位和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碳排放评价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示范引领 17 .推进绿色示范载体创建 围绕节能改造、“无废”建设等要求,深入开展低碳社区和低碳实践区创建,打造现代环境治理示范。进一步开展绿色饭店、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建设,推进第二轮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巩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园区三星级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市(试点)工作成果。(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撑保障 18 .强化科技、财力和基础数据支撑 强化信息科技支撑,加强协同控制技术推广和信息化平台场景建设。确保财力支撑,加大本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减污降碳协同控制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投入等形成资金多渠道筹措格局。加强基础数据支撑,完善我区污染源排放清单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历史数据积累,构建区域固定污染源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双清单,形成一个排放源一套污碳排放数据,为制定减污降碳措施、政策提供数字化管理支撑。(区科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宣传教育 19 .加强宣传引领减污降碳 将绿色低碳理念纳入教育教学体系。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专题培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加强宣传引导,选树减污降碳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碳普惠机制推广应用力度,倡导市民参与绿色出行、光盘行动、衣物再利用、造林增汇等活动。(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组织实施和考核监督 20 .统筹推进具体工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分阶段制定细化落实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将国家和本市下达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任务和其他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一并分解到条块,建立完善目标分解和评估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加强沟通协作,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系统推进相关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静安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希腊EnergyPress网站11月8日报道,经过修订的新版“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NECP)”已经提交欧盟委员会并在后者网站上公布。 根据该计划设定的目标,到2030年希腊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为23.5吉瓦,其中风能为9.5吉瓦(含1.9吉瓦海上风电),光伏为13.4吉瓦,其它技术可再生能源0.6吉瓦;储能设施装机容量为5.3吉瓦,其中电池储能3.1吉瓦,抽水蓄能2.2吉瓦;水电站装机容量为3.8吉瓦;天然气电站装机容量为7.7吉瓦;褐煤发电将彻底退出;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供给比重达44%;可再生能源在发电组合占比为80%。该计划还要求到2030年使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46万台。
经过几个月的讨价还价,地球上最为激进的新能源法案,以及风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重磅利好,终于接近收尾时刻。 欧洲议会中领头协商《可再生能源指令》的议员马库斯·皮珀周一公开宣布, 欧洲议会已经通知欧洲理事会接受他们提出的修改,工业、研究与能源委员会(ITRE)将在6月28日进行投票,预计全体会议能够在9月“开绿灯”。 (来源:社交媒体) 马库斯强调,现在这种拖延其实是没有必要的,但最终的整体结果还是很好的。 法案讲了些什么?为何要修改? 从最终的结果来看,欧盟对于强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设的总体目标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只是在域内多个大国的强烈要求下,对一些领域做出了豁免。 如果这项法案获得通过, 欧盟对于2030年可再生能源的占比要求,将从目前的32%提升到至少42.5%,各国也同意朝着45%的更高目标进行努力。 按照欧盟的讲法,这将意味着可再生能源的占比要较目前的水平翻一倍。 德国经济部长哈贝克举例称, 欧盟新法将推动一波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浪潮,并且将投资新能源变成一种法定义务。在2025年前,各个成员国需要每年提高0.8%的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在2025年后这个数字将提高至每年1.1%,完不成就有可能被欧盟罚款。 与之前不断修改的欧盟燃油车法案触动德国的利益一样,挡在可再生能源指令前的最后一个问题是—— 使用核电生产出来的氢等能源能不能算清洁能源。 根据媒体报道,在法国威胁否决该法案的背景下,欧盟最终做出了退让。一份在欧盟高层间传阅的文件里写道:“欧委会承认,对于一些国家而言,除了可再生能源外, 其他无化石能源也有助于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的目标 。” 虽然没有明讲,这个措辞意味着欧委会终于接受核能在实现欧洲碳中和目标方面的作用。此前,德国、奥地利等国一直反对将核能等“低碳能源”列入欧盟的可再生能源指令,担忧可能会分流光伏、风能等“纯粹”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 对于核能获得“其他能源”的定义,法国能源转型部长Agnès Pannier-Runacher的办公室发表评论称, 此举具有历史性的意义,也将为未来欧盟的相关讨论定下基调 。 除了“核电之争”外,欧盟也下调了恢复生态环境的目标。委员会最初的提议是,各国应该在2030年前,确保将状况不佳的湿地、森林等6种栖息地各恢复30%,但现在的目标降至“整个生态系统”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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