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3713

  • 仕净科技:今年订单金额已达去年营收3倍 光伏电池项目由地方政府垫资代建

    仕净科技净利润继去年同比增长67%后,今年一季度再度增长179%。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表示,业绩增长主要系市场需求旺盛。财联社记者关注到,仅今年截至目前,仕净科技已经累计中标金额40余亿元,是2022年收入的3倍以上,因此今年的业绩增长确定性较高;其中在光伏新能源领域累计中标26.53亿元,在光伏新能源领域的优势延续。 仕净科技表示,公司上市后,基于废气处理设备在光伏市场的龙头地位以及多年积累的长客户资源等优势,公司对产品品类进行了扩充,从主要供应单一废气设备到覆盖废气、废水、纯水、CDS等一体化配套设备,打开公司增长的第二极,带动收入的进一步增长。 在光伏旺盛的市场背景下,仕净科技正在与宁国经开管委会合作投建TOPCon太阳能电池,向下延伸光伏产业链。 公司介绍,TOPCON项目分两期进行,第一期18GW生产线建设投资约7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63亿元。其中包括不限于厂房基建、机电设施、生活区办公区配套设施等建设费用全部由地方政府垫资代建,同时,政府对项目进行新建项目补贴、设备购置补贴、租金补贴、电费补贴等相关补贴。 虽然光伏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但仕净科技称,已经综合考虑了生产经营情况、现有资金储备、未来融资计划等因素,尽可能分摊公司一次性投入的资金压力。同时,公司在进行项目筹划阶段就已经对未来投资进行资金布局。公司表示,一期18GW中,按9GW+9GW两个厂房分阶段投产运营,以降低前期的资金密度。待一期18GW产能全面达产后,结合行业及市场情况,再酌情进行二期6GW项目建设。 目前很多上市公司都在布局TOPCON太阳能电池,面对这较大的竞争压力,仕净科技认为,光伏电池产品具有账期短、周转快的特点,投资新建电池项目能使公司具有较好的新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带动营收和利润的增长。 公司在光伏行业深耕多年,全球光伏前十大组件厂商绝大多数都是公司长期稳定的客户,本项目产品与公司光伏配套产品在客户群体上高度重合,前期也与众多组件厂商客户进行了积极洽谈。当前正在进行项目产品预销售储备工作,争取尽早达成战略性合作。 仕净科技称,产品技术路线采用行业主流N-TOPCon+SE技术路线,该技术路线是行业最新的主流技术路线,公司多年的系统设计经验,可使得在本项目系统设计时可极大可能避免建造、运行中的浪费,比如公司自有废气、纯水等系统产品,稳定性高,可以实现电池片生产过程中的免停机维保;公司的氨气回收系统产品,可以实现电池片生产用NH 3 (aq)的循环回收利用,减少NH 3 (aq)浪费、降低生产成本;工厂设计优化布局,空间利用率达到了行业的最高水平。

  • 阿特斯:光伏组件出货量位列全球前五 获比亚迪入股

    今日(5月31日),阿特斯正式IPO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87472。该公司拟发行54105.8824万股,发行价格为11.10元/股,发行市盈率19.42倍(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该公司此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40亿元 。按本次发行价和新股发行数量,其预计募集资金60.0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7.28亿元。 招股书显示,阿特斯作为全球主要的光伏组件制造商之一,核心业务为晶硅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其以光伏组件为基础,业务向光伏应用解决方案(含光伏系统业务、大型储能系统、光伏电站工程EPC业务)领域延伸。 此前,2006年,阿特斯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 对于此次“回A”的原因,阿特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瞿晓铧在网上首发路演中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我们认为,国内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更加便利;A股拟上市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涉及高端制造,而光伏制造目前大部分都集中在中国;公司国内业务的提升,也需要国内上市来带动品牌的联动提高;不管国内还是海外上市,公司都会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光伏组件成营收主力,持续经营能力受问询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阿特斯营业收入分别为:216.80亿元、232.79亿元、280.1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7.51亿元、16.23亿元、0.42亿元,呈现持续下滑态势。 其中,2021年,由于原材料与境外运输价格波动,该公司短期经营业绩受到一定影响,其净利润为0.42亿元,同比下降97.39%,净利润大幅下降且显著低于同行业领先企业;综合毛利率为9.26%,同比下降9.21个百分点。与同行业相比,其综合毛利率显著低于同行业领先企业,且综合毛利率的下降幅度高于同行业领先企业。 而在2022年1-3月,阿特斯实现营业收入为77.11亿元,同比增长70.56%;净利润为0.69亿元,上年同期为-3.61亿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上交所在问询中曾多次关注阿特斯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等问题。 在网上首发路演中,阿特斯董事、财务总监高林红在接受《科创板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2022年,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毛利率为11.4%,组件略高。” 从收入构成来看,光伏组件成为阿特斯的营收主力。 报告期内,该公司光伏组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90%、81.14%、82.68%。 同时,阿特斯方面表示, 中长期来看,该公司经营业绩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原材料及境外运输价格上涨的幅度和持续时间,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向下游传导的情况。 与此同时, 与隆基绿能、晶科能源、天合光能、晶澳科技等同行业组件龙头相比,阿特斯组件业务的境外收入占比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境外销售收入为主。以2021年为例,该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约为73%,而其组件境外收入占比达79.46%,高于同行业领先公司平均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阿特斯或存在一定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74.14%、67.32%、72.25%,负债规模较大。 而自2019年起,阿特斯陆续剥离海外电站开发及运营业务,并于2021年剥离中国电站开发及运营业务。 “2022年,公司不再产生电站开发及运营收入。电站业务已完成剥离,目前A股拟上市公司不涉及电站业务。”阿特斯董事会秘书许晓明表示。 ▍组件出货量位列全球前五,将重点储备TOPCon与HJT技术 截至目前,阿特斯主要产品包括:HiKu/BiHiKu大功率组件、HiHero N型高效HJT电池组件、TOPBiHiKu/TOPHiKu N型TOPCon高功率组件、Ku/BiKu双核组件。 从出货量来看, 在网上首发路演中,据许晓明介绍, 2020年至2022年,该公司组件产品出货量(包括光伏组件、光伏系统)分别为11,117MW、13,857MW、21,001MW。 另有媒体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2年,其组件出货量均位列全球前五名。 在网上首发路演中, 阿特斯董事、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庄岩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今年一季度,该公司出货量为6.1吉瓦。 对于今年出货预期,根据美股公告, 2023年,阿特斯全年组件发货量预计30-35吉瓦,约同比增长55%;大型储能系统拟交付1.8-2吉瓦时。 从研发投入来看, 报告期内,阿特斯研发费用分别为3.12亿元、3.13亿元、3.73亿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44%、1.34%、1.33%,低于行业平均值。 专利方面, 截至2021年年末,阿特斯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授权的主要专利共计2009项,其中发明专利266项。需要注意的是,截至招股书签署日,阿特斯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一起尚未了结的涉及专利侵权纠纷的诉讼、仲裁案件,这或将使其支付赔偿合计约6600.00万元。 对于未来技术储备,在网上首发路演中, 阿特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瞿晓铧表示,公司重点为TOPCon与HJT,“TOPCon在4月初已经投产,今年新增的40GW电池产能均为TOPCon。HJT方面,公司在浙江嘉兴有中试生产线,每个月在小批量量产。” ▍产品结构布局待完善,储能业务盈利能力高于组件 从光伏产业链来看,上游为多晶硅料生产、单晶拉棒和切片等环节;中游为光伏电池生产、光伏组件封装等环节;下游为光伏应用系统的安装及服务等。 “公司是垂直一体化光伏组件企业,位于光伏产业链的中游,并从事上游的硅片制造和下游的光伏应用业务。”瞿晓铧如是说。 当前,随着光伏组件大功率时代的到来,单晶组件已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大尺寸组件也正逐渐成为市场主流。 但需要注意的是,从招股书披露的内容来看,阿特斯单晶产能生产环节的一体化程度较低。 具体来看,由于阿特斯处于从多晶向单晶业务转型、持续布局单晶产能的过程中,并采用先布局产业链相对后端的电池片、组件环节的产能,后布局产业链相对前端的硅棒/硅锭、硅片环节的单晶产能布局节奏。 因此,与布局单晶组件较早的同行业公司相比,阿特斯单晶产能目前主要集中在产业链后端的电池片及组件制造环节,垂直一体化程度较低。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1年年末,该公司单晶硅棒/硅锭、硅片、电池片、组件的年产能分别为5.4GW、11.5GW、13.9GW、23.9GW。 从产品结构来看,阿特斯在单、多晶组件产品和大尺寸组件产品的产品结构与同行业第一梯队公司有所不同。 其中,根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该公司单晶组件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34.76%、45.28%、74.65%,与同行业领先企业整体水平存在差距。 阿特斯在招股书中表示,目前,该公司在单晶及大尺寸组件布局方面均呈现出滞后于行业发展趋势的情况。若产品结构布局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则可能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丧失市场份额的风险,对其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在网上首发路演中,不少投资者对于阿特斯的储能业务进展颇为关注。 据介绍,该公司大型储能系统业务为应用于电网侧和电源侧(主要是光伏地面电站)的大容量储能系统的系统集成、销售、安装和运维服务。 在网上首发路演中,瞿晓铧表示,该公司储能业务目前有较为充足的在手订单与项目储备,“这些项目覆盖今、明年及部分后年的储能项目,且在手订单与项目储备持续快速增长。 储能业务盈利能力高于组件。 ”另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其大型储能系统业务规模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比亚迪等为股东,与宁德时代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从募投项目来看, 根据招股书披露,阿特斯此次上市拟募资40亿元,拟将其中26.50亿元投入产能配套及扩充项目(含年产10GW拉棒项目、阜宁10GW硅片项目、年产4GW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年产10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另拟将1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5亿元用于嘉兴阿特斯光伏技术有限公司研究院建设项目。 据介绍,阿特斯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实施主体均为其子公司。 “公司产能利用率基本维持在90%左右。未来,公司将把储能作为第二增长曲线,在储能业务上发力。”瞿晓铧在网上首发路演中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去年,公司整个储能业务发货已达近2GWh,对应营业收入为35亿元,已初具规模。” 此前,2021年11月23日,阿特斯与宁德时代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储能系统、锂电池模组供应、储能项目运维服务、新能源技术等方面展开合作。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此前,2020年9月,阿特斯与元禾重元、比亚迪等签署股东协议,该协议中包含了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权、适格退出权、优先清算权等特殊权利条款。招股书显示,此次发行后(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比亚迪持股比例为0.2244%。 从股权结构来看, 根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阿特斯的控股股东为加拿大CSIQ,持有 74.8691%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瞿晓铧及其配偶张含冰。剥离海外电站开发及运营业务主体前后,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对于未来硅料价格预期, 阿特斯董事、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庄岩在接受《科创板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由于硅料产能的释放价格会持续下降,这种硅料价格的下降以及中端市场的强劲的增长和良好的收益率,对于组件厂商的盈利能力来说是进入一个利好周期,我们可以更快提升自身垂直一体化水平。” 庄岩进一步表示,“到今年年底,我们有30吉瓦的新增TOPCon产能,还有30吉瓦的新增拉棒与切片产能;到明年一季度末,还有额外的10吉瓦TOPCon产能,这可以使我们从硅片到组件垂直一体化程度超80%。” 近期,光伏行业“产能过剩风险”引发市场关注与担忧。在此次网上首发路演中,部分投资者也向阿特斯方面提及该问题。 对此, 阿特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瞿晓铧分析认为,“光伏产能过剩这个问题已经提了十多年了,但从实际装机来看,每年光伏的整个需求还是在快速增长,而且都超预期完成。”

  • 为实施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 中科云网子公司签署合计4.44亿元购销合同

    中科云网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科高邮”)与捷佳伟创、科隆威、苏州晶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晶洲装备”)、上海普达特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普达特”)、无锡松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无锡松煜”)、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海目星”)签订了《购销合同书》,拟向上述供应商采购高效光伏电池片相关生产设备,合同金额合计4.44亿元,全部用于中科高邮一期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 目前,公司已向上述6家主设备厂家共计支付了6554.70万元。另因建设110kV变电站需要,中科高邮与高邮市众鑫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众鑫建设”)签订《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包干合同书》,公司已向众鑫建设支付了800多万元。

  • 硅片价一个月跌超37% 多企业降价“促销” 硅片因何坠落?【SMM分析】

    》查看SMM光伏产品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SMM 5月30日讯:5月29日,隆基绿能公布其最新的单晶硅片报价,其中提到,“单晶硅片P型M10 150μm厚度”单晶硅片价格由6.3元下调至4.36元,降幅30.8%;“单晶硅片P型M6 150μm厚度”单晶硅片价格由至5.44元下调至3.81元,降幅30%。 而值得一提的是,此前TCL中环也多次下调旗下硅片售价,从市场的种种现象不难看出,当前硅片价格已经进入下行通道,这一点,在SMM现货报价中也可以窥见一二。以 SMM 单晶硅片M10-182mm(150μm) 为例,截止5月30日,其现货报价暂时稳于3.9~4.1元/片,均价报4元/片,较4月25日高点的6.44元/片跌去2.44元/片,跌幅达37.89%。 》点击查看SMM光伏产品现货报价 》订购查看SMM现货历史价格 供应过剩 硅料、硅片价格持续回落 据SMM了解, 硅片价格持续走低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上游硅料价格持续下行,硅片企业成本下降,价格随行就市;另一方面,据SMM调研显示,前期在硅片充足利润背景下,硅片企业开足马力生产,目前硅片库存顶峰时期高达18-19亿片,企业排库压力巨大,企业通过持续降价减产以减轻库存压力。 且据SMM了解,目前代表性企业库存压力已经出现减少趋势,或将对后续市场产生一定利好影响。 而硅料方面,据SMM现货报价显示, 多晶硅致密料 现货报价自2月下旬便开始持续走低,截止5月30日,其现货报价已经跌至115~123元/千克,均价报119元/千克,较2月27日跌去111元/千克,跌幅达48.26%。 》点击查看SMM光伏产品现货报价 》订购查看SMM现货历史价格 基本面来看,据SMM调研显示,自3月份以来,随着企业新建产能的不断爬产以及新疆、内蒙等地大厂检修结束,多晶硅供应量持续增加。且据SMM统计,2023年一季度国内多晶硅整体提产明显,产量约在31.4万吨左右,较2022年四季度增幅达13.7%。 4月,国内硅料供应环比3月继续上行,达11.4万吨左右,且据SMM了解,根据企业的排产情况来看,5月多晶硅供应有望增至11.7万吨,多晶硅市场已形成明显的供过于求的格局。而在硅料价格持续下行的背景下,硅片企业保持较为谨慎的采购态度,多晶硅库存持续累库,硅料价格前期大幅走跌。 虽然前段时间部分硅料企业出现了一定撑市态度,但是多晶硅库存依旧维持在一个月左右,叠加7月将有大量新投产能释放,市场情绪一片低迷,未来存在看空预期。而下游消费方面,下游一线硅片企业压价心态明显,国内硅片价格持续走弱,对多晶硅价格形成有力压制, 整体来看,SMM预计硅料价格短期内恐难有起色。 硅料价格持续回调 推动产业链整体盈利良性提升 随着上游硅料价格的持续回调,传导至下游电池片、光伏电池组件,有望推动产业链整体盈利得到良性提升。专注光伏电池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钧达股份便曾在业绩说明会上提到, 随着上游硅料产能扩张到位,硅料价格进入下行周期,有利于推动行业成本下降,刺激行业需求增长,也有利于下游电池环节利润的提升。 公司目前扩张的产能均为N型电池产能,当前光伏电池行业正由P型向N型升级迭代,市场因 N 型技术普及速度较慢的原因,N型电池产品供不应求。公司是目前行业内为数不多可以稳定供给N型电池片的厂商,目前公司产品供不应求。 且目前光伏四大主材市场由于受上游环节走跌以及市场情绪影响,价格不断走跌,组件价格也有所下行, 巨泽投资董事长马澄表示,由于产业链整体价格进入下行通道,未来将刺激光伏装机需求进一步释放,不仅有助于光伏电站投资成本下降,对光伏产业链整体盈利良性提升也有所推动。 在此前召开的SNEC第十六届(2023)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长、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曾预计,2023年,我国光伏累计装机将首次超过水电,成为第一非化石能源发电来源;此外,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也表示,预计今年全世界光伏新增装机将在350GW左右,明年累计装机量很可能将超过水电,2026年将超过天然气,2027年将超过煤炭成为第一大能源。

  • 赛伍技术:成本扰动光伏胶膜利润率 今年实现光转膜与光转剂大规模量产

    赛伍技术继去年四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约219%后,今年一季度净利润再同比下降约63%。赛伍技术在昨日业绩说明会上解释称,光伏封装胶膜行业利润率下降,导致公司封装胶膜业务盈利受到影响。另外,去年四季度公司计提了较高的存货跌价准备。 据悉,在成本方面,赛伍技术产品光伏胶膜的上游EVA粒子价格大幅波动,从去年初的1.8万元/吨涨至5月的3万元/吨,此后一路下跌,到12月下旬,一度跌破1.3万元/吨,目前价格约1.7万元/吨。 而在EVA粒子跌价期间,公司需消化前期囤积的高价库存,库存成本和胶膜价格错配导致阶段性盈利承压。同时,也导致公司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为了缓解这种局面,赛伍技术表示,公司今年将采取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推行精益化生产、坚持创新驱动持续面向市场推出新产品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通过对原材料采购风险的管理,进一步降低成本。目前,公司胶膜和背板产品在手订单充足。在优化封装胶膜产品结构方面,公司将努力提升TOPCon封装胶膜和异质结 Raybo™(镭博)光转膜的销售占比。 赛伍技术透露,公司光转膜产品目前最大客户为华晟,此外与润海、明阳、爱康等皆有签订订单或合同。国外客户方面,梅耶博格、REC等厂家正在测试光转膜产品中。光转膜实际出货量跟下游客户良率爬坡、异质结产业化进展等因素相关,公司已做好光转膜批量供货的产能准备。今年随着硅料价格下降,TOPCon和异质结进入放量阶段,泛POE胶膜和光转膜预计也将进入快速放量阶段。 另外,赛伍技术还推进光转膜核心原料光转剂的国产化进度。公司称,今年年初在国内已完成光转剂中试,量产工艺已跑通。公司计划年内实现光转剂大规模量产,以满足市场对光转剂的潜在需求。 同样受到成本价格扰动的,还有赛伍技术另一项产品背板,其原材料PVDF树脂和薄膜的价格去年亦急剧攀升。赛伍技术预计,2023年原材料PVDF 树脂、薄膜价格可能会回调,并修复公司传统优势产品KPF 背板的价格竞争力。今年,公司将着力扩大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透明背板和黑色高反光背板、以及低成本PPF和PFF背板的销售,提升背板产品盈利能力,同时适当增加背板的产能。 而去年赛伍技术的交通电力(含新能源动力锂电池)材料业务毛利率出现下滑,主要系主要产品电芯外蓝膜下半年受到竞争对手低价竞争的压力。赛伍技术预计,2023年上半年受新能源汽车市场回落的影响,既有老产品的销售量和毛利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今年公司将对老产品实施扩大客户群体和降本的策略。同时加快水冷板冷贴膜、FFC 胶膜等新产品的推广和销售。

  • 股价跌超16% 天合光能回应: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主要受股东减持消息影响

    5月29日,光伏板块集体大跌,其中组件光伏龙头天合光能一度跌近17%。消息面上,5月26日晚间,天合光能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大股东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兴银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兴璟投资)因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拟合计减持不超5.65%的公司股份。 具体来看,兴银资本拟减持合计不超过1.14亿股,占天合光能总股本的比例为5.23%;兴璟投资拟减持合计不超过921.13万股,减持比例占其总股本的0.42%。 针对上述情况,天合光能证券部工作人员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我们内部进行了一个判断,我们本身生产经营方面都是正常向好的,一些先进的产能目前也在系统建设中。我们认为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上周五发布的股东减持计划。” 截至今日收盘,天合光能股价下跌16.34%,报收于40.30元/股,总市值为875.82亿元。 就在同一天,光伏板块遭遇大跌。其中,海优新材跌超8%,固德威跌近8%。 当前,面对产业加速扩产进程、新的跨界者竞相涌入等情况,部分业内人士提出了对于“产能过剩危机”的担忧。此前,天合光能方面也在年报中表示,“光伏行业可能面临竞争性扩产所带来的产能过剩风险。” 对此, 上述天合光能证券部工作人员向《科创板日报》记者分析表示,“目前确实整个行业产能在扩张,但真正的优质产能实际上是有一定竞争力的,包括:大尺寸电池片、N型TOPCon等高效电池技术。”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有多支光伏概念股遭遇减持。其中,自今年5月以来,除天合光能外,京山轻机、帝科股份等均对外披露了股东减持公告。 回看天合光能,当前,该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光伏产品、光伏系统、智慧能源三大板块。 从业绩表现来看,得益于光伏产品业务发展及成本控制,今年一季度,天合光能实现营业收入213.19亿元,同比增长3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亿元,同比增加225.43%。 在近日举行的SNEC第十六届(2023)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开幕式上, 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表示,未来碳中和主要靠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来支撑,光伏将成为未来能源变革的主力军。“经过20余年发展,光伏产业已进入万亿赛道。到203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可达1344GW,将是2022年全球装机量的5倍左右。”

  • 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深市光伏企业有望迎接新一轮蝶变 创新技术、海外布局等成关键抓手

    实现“双碳”目标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经之路,凭借先进产能的持续发力,深市绿色低碳尤其是光伏企业在此过程中发挥的中坚力量不容小觑。 数据显示,深市共有绿色低碳公司近300家,市值超过6万亿元,近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高达48.0%。而受益于海内外需求扩张,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持续高速增长,行业净利润同比增长30.9%。这当中,以全球逆变器龙头阳光电源、知名高性能光伏产品制造晶澳科技、硅片龙头TCL中环等为代表的光伏企业亮眼表现,正为行业发展打开更大想象空间。 光伏企业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或得益于销量带动,或依托于产能释放,又或是借助于科技创新,总体来看,2022年深市光伏领域标杆企业的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以阳光电源为例,受销量带动,公司2022年实现营收402.57亿元,同比增长66.8%;归母净利润35.93亿元,同比增长127.04%。一季度成绩单同样表现不俗,公司2023年Q1实现营收125.8亿元,同比大增175.4%;归母净利润15.08亿元,同比高增266.9%,超市场预期。 对此,银河证券电力及公用事业团队在研报中表示,阳光电源光储业务齐发力,并且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新能源智能运维以及氢能等领域。此外,由于公司品牌优势明显,研发创新实力强,全面推行全球化战略以及数字化运营,公司全球营销、渠道及服务网络布局领先且已形成规模优势。 光伏第一梯队当中的晶澳科技也交出了亮眼成绩单。2022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收729.89亿元,同比增长77%;归母净利润55.33亿元,同比增长171%,整体业绩大超市场预期。这背后,也充分得益于近年来公司持续不断加大研发投入——2022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46.08亿元,占营业收入6.31%。 得益于公司先进产能加速释放,TCL中环2022年也进入了发展快车道——公司实现营收670.10亿元,同比增长63%;实现归母净利润68.19亿元,同比增长69%。 基于强大的技术积累与储备,TCL中环N型硅片市占率连续多年保持行业领衔。民生证券研报对此同样表示看好,“公司产能结构的优化与技术的进步在增加产出的同时,将进一步巩固其领先地位,预计公司2023年末晶体产能将达到180GW,继续保持全球单晶规模TOP1。”该团队表示。 抢抓机遇,迎接新一轮蝶变 展望2023年,光伏行业的增长逻辑更加确定。在“双碳”目标下,深市光伏上市公司正在通过人才培育、创新技术、海外布局等关键抓手,抢抓发展机遇,进行新一轮的蝶变。 得益于光伏发电度电成本的快速降低,目前晶澳科技各个新型产品百花齐放。“在技术迭代更新逐渐成熟过程中,筛选出主流的、以及最具经济性的产品,并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产能配置,在合适时间节点进行规模化推广并量产,是公司目前所关注的。”晶澳科技表示。此外,公司研发中心也在积极研究和储备多种全背接触电池、钙钛矿及叠层电池技术。 “从目前来看,订单情况还都不错。”在近期的投资者调研中,阳光电源对今年的业务目标表现出了充分的信心。一方面原材料问题已得到解决,而品牌策划和渠道拓展两方面做得比较不错,所以户储还是在增长的,今年户储目标还是比较乐观的。另一方面,就大储和地面电站来看,不管国内国外,下半年的装机量应该还是会大于上半年。随着组件价格和碳酸锂价格的下跌,下半年会释放出来很多项目,所以预计今年下半年的总体情况还会好于上半年。 产能快速扩张,人才是核心要素,因此提升人才培养造血能力是极为重要的工作。对此,晶澳科技也给出了今年的人才储备规划,作为生产基地,外引内育,一方面基地持续进行人员引入,另一方面人员内部培育,公司已建立科学系统的培训体系,开展学历提升项目,不断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为员工提供多样职业发展路径,建立全面激励福利体系,推动人才培养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持续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与快速扩张输送人才。 晶澳科技的出海速度也超乎市场预期。2023年1月,晶澳科技宣布将在美国投资建设年产能2GW组件工厂,预计于2023Q4投产。公司表示,美国工厂的建立将助力公司在美国市场的快速发展,全球市占率有望继续提升。此外,根据华泰证券测算,此前公司在东南亚拥有4GW硅片+5GW电池片+3.5GW组件,待美国项目产能释放后,公司海外一体化产能将超过5GW。 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 努力践行ESG理念是深市企业的重要发展方向,TCL中环就是典型代表。 TCL中环表示,公司愿景的第一项是环境友好。公司始终将ESG作为长期战略目标,重点围绕以人为本、降本增效、节能减排、高质量发展。2023年推动实现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加大节能和资源回收。在完成ESG战略目标的基础上,持续完成制造转型,推动产业全球化。 深市光伏龙头企业在ESG工作的目标设定和具体实施上同样有着清晰的规划和行动方案。比如,晶澳科技一直持续开展组织碳盘查工作,摸清自身碳排放情况,并于2022年11月加入科学碳目标倡议组织(SBTi),对全球升温控制在1.5℃做出承诺,用更加可持续、更加国际化的方式推动减碳目标设定。此外,公司加入CDP(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供应链项目,不断提升供应链减排绩效,提升供应商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能力。 上市公司高质量践行ESG理念,与监管层的持续推动与引导密不可分。一直以来,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深交所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信息披露规则体系,探索完善配套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平台功能,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培训交流力度,引导企业更好践行ESG理念,助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ESG发展生态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低碳可持续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 推进农房光伏屋顶行动!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

    5月2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生活热水、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推进农房光伏屋顶行动,实现光伏发电自产自用、余电上网。 积极发展城镇分布式光伏系统,重点推进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建设,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光伏系统+储能设备+直流配电+柔性用电)、蓄冷蓄热、虚拟电网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 具体原文如下: 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城乡建设领域是碳达峰重点领域之一。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节能减碳,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绿色节能建筑、绿色宜居社区、绿色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城乡等建设,确保城乡建设领域如期实现碳达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 .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坚持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准确把握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的重点任务,统筹考虑各类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制定减碳要求。按照差异化发展策略,构建符合不同区域特征和发展任务的绿色低碳发展体系。 2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推动碳达峰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紧密结合,建设高品质建筑、打造绿色社区、创建宜居城乡,推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增进人民福祉,让人民群众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 .系统谋划,整体推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注重全局性谋划,将碳达峰目标要求纳入城乡建设领域整体布局,一体化推进节能与减碳,加强顶层设计,注重规划指引,强化结果控制,合理把握工作节奏,整体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4 .创新驱动,协同发力。 坚持创新引领,强化机制创新、方法创新、科技创新,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完善技术产品供给,强化试点示范带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双轮驱动、协同发力,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法规政策和体制机制初步建立,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建设方式加快从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绿色建筑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建筑能效水平稳步提升,绿色建造方式加速推广,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建设领域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到2030年,全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乡建设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进一步增强;建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高品质绿色建筑规模持续增长,绿色建造方式广泛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2060年前,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系统性变革全面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设,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系统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 (四)合理优化城市功能布局。 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空间结构,构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高效有序、紧凑宜居、交通便利的城市格局,加快形成集约紧凑低碳的发展模式。科学有序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促进国土空间均衡开发。统筹城市生态廊道、通风廊道、景观视廊、滨水空间和绿道建设,构建与自然相连通的生态廊道网络。加大提升主城区和新建城区道路网密度,主城区道路网密度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合理布局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通道设施,到2025年全省新增城市道路6000公里。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加强新建建筑密度、高度管控,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稳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健全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机制,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推动“拆改留”到“留改拆”转变,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没有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 (五)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 推广功能复合的混合街区,倡导居住、商业、无污染产业等混合布局。新建居住社区严格执行《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既有居住社区因地制宜配建相关设施,到2030年,全省各设区市的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探索推进零碳社区建设,引导可再生能源进入社区能源消费终端,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2025年全面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累计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40万户。通过步行和骑行网络串联若干个居住社区,构建形成5分钟、10分钟、15分钟生活圈。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居家养老、家政、托幼、健身、购物等生活服务。鼓励“部分空间、部分时间”、电力需求侧响应等绿色低碳用能方式,倡导使用智能插座。鼓励居民采用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引导选用绿色家电、高效照明、节水器具等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 (六)加快发展绿色宜居住宅。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合理确定住宅朝向、窗墙比和体形系数,鼓励大开间、小进深,充分利用日照和自然通风,降低住宅能耗。推行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设计,减少改造或拆除造成的资源浪费。建立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将绿色性能主要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商品住宅中推广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延长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提高住宅建筑设计水平,提升采光、通风、隔声、空气品质以及健康卫生等方面的性能,营造绿色宜居的室内外空间和环境。大力推进新建住房全装修交付使用,推进整体卫浴、厨房等模块化部品应用,鼓励全装修商品住宅加装新风系统。鼓励物业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充分运用5G、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共用设施设备智能化维修养护水平,加强住宅共用部位维护管理。 (七)提高城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 加强供热、供气、供水等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管理,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及清洁热源、供热管网等建设改造,到2025年新增地下综合管廊120公里,到2030年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比2020年下降5个百分点。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大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力度,到2025年,设区市全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9%以内。推动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和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到2025年,新建改造城区污水管网5000公里、雨水管网5000公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实现“双清零”,全省6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出水达到准IV类水标准,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推广污水处理节能节电新技术,加强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各类建设项目同步执行海绵城市标准,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减少雨水径流峰值和径流量,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可渗透面积比例达45%。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机制,到2025年,设区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5%,50%以上的县(市、区)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模范县,203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推进城市绿色照明,推广遥测、遥控、遥信等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合理控制景观照明,节能型灯具应用率保持在100%,到2030年,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LED等高效灯具普及率达到80%以上。 (八)增强城市绿化碳汇能力。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构建“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结构性绿化体系,通过“留白增绿”、见缝插绿、拆违建绿、破硬增绿等形式拓展绿化空间,系统推进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建设,着力建设居民身边小而美的口袋公园、小微绿地,构建高低搭配、均衡分布的多层级公园体系,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优化城市绿化植物碳汇结构,用近自然、群落式、低维护、可持续的方式营造城市生态空间,提升城市绿地固碳增汇效能,科学构建园林绿化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城市绿化养护运维,科学选用绿化方式和绿植种类,优先选用本地苗木,推广节水型低成本维护园林绿地。到2025年,全省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5%,建成区绿化覆盖达到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5平方米,建成城市绿道1万公里;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 三、统筹开展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建设 (九)推进绿色低碳县城建设。 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高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构建集约节约、尺度宜人的发展格局。县城建设要顺应原有地形地貌,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实现县城与自然环境融合协调。统筹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广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建设方式。加强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管控,实现疏密有度、错落有致、合理布局。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鼓励建设连续通畅的步行道、自行车道网络,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不宜超过40米,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宜超过2公顷。综合考虑消防救援能力,合理确定新建建筑高度,重点发展中低层住宅,严控高层住宅无序发展。 (十)建设绿色宜居乡村。 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农房和村庄建设选址要安全可靠,尊重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脉络。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城镇或村庄聚集,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塑造乡村特色自然风貌。加强供水、排水、道路等设施建设,推行微动力、低能耗、低成本的运行方式。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推动生活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推进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 (十一)推广绿色低碳农房。 积极推广农房设计、建造绿色低碳技术产品,推动政府投资的农村公共建筑、各类示范村镇农房建设项目率先执行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结合清洁取暖改造同步实施既有农房节能(绿色化)改造,支持发展星级绿色农房和低能耗(零能耗)、低碳(零碳)农房,到2030年建成一批绿色低碳农房试点示范项目。积极推广轻型钢结构、现代木结构等新型房屋建造方式,鼓励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 (十二)推动农房用能结构调整。 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生活热水、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推进农房光伏屋顶行动,实现光伏发电自产自用、余电上网。因地制宜在新建农房中采取清洁供暖方式,鼓励农作物秸秆、树枝等生物质清洁高效综合利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生物质锅炉、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到2025年力争9个非通道城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推动乡村进一步提高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 四、提升建筑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十三)全面推广绿色节能建筑。 研究制订不同类型建筑的绿色建筑标准规范,积极采用自然通风、天然采光、隔音降噪等融合生态共享理念的建筑设计方式。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超高层建筑达到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城市新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绿色低碳相关试点示范,适时开展省级绿色低碳城市建设试点。“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以上,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面积1亿平方米,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逐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到2023年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2025年前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加快推动近零能耗建筑及低碳建筑、零碳建筑建设,积极发展产能建筑,鼓励有条件的市及城市新区等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集中连片示范区。 (十四)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 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鉴定评估,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统筹编制改造专项规划,重点开展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提升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同步提高主要用能设备能效等级。鼓励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抗震加固、消防设施提升改造等中,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实施超低能耗或绿色化改造,“十四五”期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3000万平方米,力争到2030年具备节能改造价值和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实现应改尽改。创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以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十四五”期间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00万平方米,到2030年,力争所有设区市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创建并完成改造任务,改造后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十五)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积极发展城镇分布式光伏系统,重点推进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建设, 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光伏系统+储能设备+直流配电+柔性用电)、蓄冷蓄热、虚拟电网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农村社区以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面安装使用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因地制宜推广污水源、土壤源、空气源等热泵供暖供冷技术。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消耗比例达到10%,到2030年达到12%。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到2030年全省清洁供暖比例达到85%以上。推动城市或区域余热综合利用,到2025年完成大容量高效机组余热供暖改造1.5亿平方米,工业余热供暖改造面积力争达到5 亿平方米。有序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鼓励现有生物质直燃电厂实施供热、供冷改造。依托沿海核电项目,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稳步开展核电余热供热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核能零碳”供暖城市。新建超低能耗建筑原则上采用分散供暖,不再采用市政集中供暖。逐步建立以电力为主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设计,推广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及高效节能电气设备、家用电器等,实施建筑供暖、空调、电梯、照明等系统能效提升改造。到2025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55%;到2030年,公共建筑电气化比例达到30%,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 (十六)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维水平。 统筹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等工作,2025年前,完善不同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能效评价等标准,逐步实施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对接国家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省市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建筑能源和资源消耗实时监测与统计分析。新建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对空调、电气、给排水等系统进行综合效能调适。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推动标识证书在交易、租赁等环节的应用。鼓励建设区域智慧供热、供冷运营管控平台,采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AI)技术等提高系统运行效率。继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提高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到2030年新建建筑和完成改造的既有建筑基本实现供热计量收费。加快推动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降低热网输送损失,到2025年,城镇民用建筑单位面积综合供暖能耗比2020年降低20%以上,到2030年降低30%以上。 (十七)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 推行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一体化装修的绿色建造方式。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应按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积极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住宅,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因地制宜发展木结构,推广装配化装修,到2025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其中济南、青岛、烟台3市达到50%以上),到2030年达到60%。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推广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开展智慧工地创建活动,创建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到2025年,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打造应用场景100项以上。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建筑材料损耗,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全部采用绿色施工方式;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 (十八)发展应用绿色低碳建材。 推行绿色建材认证,重点推广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高效保温材料、节能中空门窗、结构保温一体化墙板等技术产品。抓好国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城市政策实施,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及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率先采用绿色建材产品,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70%。大力发展性能优良的预制构件和部品,加大通用尺寸预制构件和部品生产应用,提高智能化、标准化水平。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推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提高建材循环利用率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到2025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200吨/万平方米;到2030年,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55%。 五、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考核。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在摸清底数、把握趋势、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各地要研究制定本地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细化方案,合理确定碳达峰总体思路、减碳目标及工作措施,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建筑用电、热力、燃气、煤炭等数据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牵头部门要组织开展目标任务年度自查自评,每年11月底前将当年贯彻落实情况自查综合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二十)完善推进机制与配套政策。 推动城乡建设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将碳排放、能源消耗等基本要求纳入相关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和保障措施,制定实施用能总量、用能强度、碳排放控制等管理制度。综合运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专项债券等方式,加大对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重点任务的支持力度,推动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水平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与近零能耗建筑、低碳与零碳建筑(社区、园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与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项目。完善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体系,建立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储备项目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给予多元化融资支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绿色低碳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用能权交易试点,推行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合理开放城镇基础设施节能相关领域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应用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二十一)坚持科技引领与创新驱动。 加快构建城乡建设碳排放和节能减碳标准体系,修订完善相关设计、施工、验收、检测、改造等标准规范,制定修订不同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能效评价等标准。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推动数字建筑、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强化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科技创新,加强建筑实际能源消耗及碳排放数据监测技术研究,集中攻关一批建筑低碳关键技术,力争在零碳建筑、建筑“光储直柔”、碳排放大数据等领域取得突破。整合优化行业产学研科技资源,推动高水平创新团队和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企业、金融机构等组建创新联合体。  (二十二)注重宣传引导与教育培训。 结合“全民节能行动”“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宣传活动。依托山东省城市建设博览会、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博览会等活动载体,交流展示国内外绿色低碳发展最新的科技成果,普及碳达峰碳中和知识,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鼓励高校增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课程,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将碳达峰与碳中和作为城乡建设领域管理技术人员培训体系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政策宣讲、标准宣贯、技术交流、业务培训等活动,有力支撑和推动全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附件: 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表.doc

  • 浙江宁波:支持工商业屋顶光伏配储 单项目最高补贴50万元

    5月24日,浙江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出台《海曙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提到,支持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装机容量大于1000KW的光伏发电项目,经供电部门并网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0.3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对于光伏配置储能的,对储能装机容量进行0.3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具体原文如下: 海曙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进一步做好“双碳”背景下的节能降耗工作,依据《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能源节能[2019]140号)、《关于印发<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甬能源电力[2021]89号)、《中共海曙区委 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海曙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党[2022]49号)、《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曙区创建全省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21]36号)精神,设立海曙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由区财政专项安排,国家、省、市下达的有关资金作为补充。 第三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能效提升项目。主要包括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淘汰高耗能变压器项目等。 (二)全社会节能项目。主要包括开展节能监察(能源审计)和区域节能量奖励。 (三)零碳低碳企业创建。 第二章  扶持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资金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项目符合海曙区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导向。 (二)项目建设单位重视节能减排基础工作,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等制度完善,能按时报送有关能源利用报表。 (三)节能降耗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投入力度大,实施的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企业(单位)在宁波市内依法登记注册,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应完成落后产能、落后设备、落后工艺淘汰工作。 (五)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开展节能达标争先承诺活动。 (六)节能降耗项目跨年度建设的一般不超过24个月,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专项资金。 第三章  扶持内容及标准 第五条 节能改造项目。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量大于500吨(含)标准煤的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且改造前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能效标准的,按项目年节能量对市级财政补贴政策实行配套,给予用能单位300元/吨标准煤奖励。单个项目区级财政当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第六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列入备案计划的节能量大于50吨(含)标准煤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项目年节能量给予节能服务公司(项目投资方)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200元/吨标准煤,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 第七条  光伏发电项目 (一)支持非自然人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通过认定的企业或单位投资建设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按照市级财政补贴政策对项目投资方实行配套补贴,补贴标准为0.45元/千瓦时,补贴时限为并网发电之后第二个完整抄表月起12个月。 (二)支持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装机容量大于1000KW的光伏发电项目,经供电部门并网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0.3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对于光伏配置储能的,对储能装机容量进行0.3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第八条  节能监察(能源审计)。监督用能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不断提高其用能水平和能力。其中通过节能监察(能源审计)的,补助2万元。开展电平衡测试的,补助3万元。 第九条  鼓励开展零碳低碳创建。对于获评区级以上零碳低碳企业,经复核确认后,给予5万元奖励。 第十条  实施变压器能效提升行动。推广应用高效节能变压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企业、机构开展变压器全面普查,制订能效提升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于自主淘汰S13型以下变压器的企业,按变压器容量50元/KW予以补助。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1.所有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均需填写《海曙区节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申报节能改造项目的,填报《海曙区节能改造项目投资明细表》(附件2);申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填报《海曙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4);申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的,填报《海曙区分布式光伏电站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5),以上项目申报均须提供竣(完)工报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报电子版。 3、申报淘汰高耗能变压器项目的,填报《海曙区淘汰高耗能变压器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6),且须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报电子版。 4、开展电平衡测试项目须提供电平衡报告一式三份,并报电子版。 5、鼓励开展零碳低碳创建。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材料,并经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正式确认后给予奖励。 6、《企业节能承诺书》(附件3)一份。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8、其它与项目有关的材料。 第五章  审核和拨付 第十二条  在规定期限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企业(单位),将申报资料提交属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经同意后上报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单位申报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或上报市能源局)。     第十三条  在公示无异议后,区发展和改革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原则上通过“甬易办”平台兑付资金,由各镇(乡)、街道和园区通知企业开具收据并填报汇总表,由实现兑现部门入账。 第六章  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  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项目的政策指导和绩效,确定支持的方向、重点及项目。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拨付及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抽查。 第十五条  对全额使用财政资金或政府性投资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不予补助。同一企业的同一性质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级其他财政奖励和补助。 第十六条  申报享受专项资金的企业及法人代表在申报前一年内不得存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土地利用、节能降耗、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结果应用,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优先支持A档、B档企业申报享受区级财政奖补政策,C档企业减半享受区级财政奖补政策,D档企业不予享受区级奖补政策。 第十七条  企业(单位)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它方法骗取补助的,一经查实,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进行处理,除追回已补助资金外,给予该企业(单位)两年内不得享受财政补助资格的处罚。 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享受奖励(补助)政策资格,并视情节按规定追究有关企业(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除另有规定外,本办法所涉补助、奖励和采购资金按年度预算安排发放。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共同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本政策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作相应调整。 附件:1.  海曙区节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 2.  海曙区节能改造项目投资明细表.docx 3.  企业节能承诺书.docx 4.  海曙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申请表.docx 5.  海曙区分布式光伏电站补助资金申请表.docx 6.  海曙区淘汰高耗能变压器资金补助申请表.docx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海曙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江苏发改委:到2025年 全省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力争达到500万千瓦左右

    5月26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其中提到,《方案》明确,到2025年,海上光伏集约化开发迈出坚实步伐,全省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力争达到500万千瓦左右,沿海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成效;到2027年,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全省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沿海新型电力系统初步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此外,为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方案》要求,综合考虑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以及接网消纳条件等因素,重点开展43个固定桩基式海上光伏项目场址建设工作,用海面积约134.6平方公里,装机容量1265万千瓦。 点此跳转原文链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附件下载]

微信二维码今日有色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

下载app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返回顶部
public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