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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遇充电桩项目爆雷 爱科赛博搭上华为光伏储能业务“闯关”科创板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爱科赛博”)日前审核状态变更为已问询。这家国内特种电源产品领域的“老兵”,自2016年撤回创业板上市申请后,如今再度向资本市场发起冲击。 从爱科赛博发展历程来看,公司一路以来发展紧跟国家重要战略场景需求与产业政策指引,积累起了光伏储能、电动汽车、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科研试验、电力配网、特种装备等诸多行业领域的市场客户和技术能力。 不过2016年至2018年,在追逐电动汽车充电模块和充电桩这一政策支持产业之时,却遭遇投资项目的“爆雷”,引致合计约8400余万元的坏账。公司大量输往汉瓦特的充电模块产品“颗粒无收”。 2020年,爱科赛博测试电源产品正式进入华为供应商名单,在光伏储能领域与包括华为在内的多家客户建立合作,此后业绩又迎来了新一轮增长。 投资汉瓦特项目“爆雷” 爱科赛博主营业务为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产品包括精密测试电源、精密特种电源和电能质量控制设备。 成立于1996年的爱科赛博,是国内特种电源产品领域老兵,一路以来发展紧跟国家重要战略场景需求与产业政策指引。 招股书显示,该公司最初面向航空航天市场需求研发生产航保电源,后进入特种飞机地面保障电源市场、加速器电源市场、核工业专用特种电源领域,并 在2010年,关注到了电动汽车充电模块和充电桩、大功率光伏并网逆变器等增量业务 。 电动汽车充电桩是近年市场中的热门产业。其实国内充电桩行业早于2012年开始发展,随着2014年至2016年国内陆续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等文件,国内充电桩行业进入快速成长期。 回望产业发展脉络,爱科赛博又一次精准踩中产业增长脉搏。不过从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来看,此时拓展的充电桩业务却成为一颗深埋“雷”。 在2016年,爱科赛博大举出资1250万元,与方氏汽车、苏州绿动成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研发生产企业汉瓦特,并持续向该实体销售自家的充电模块产品。 但据爱科赛博方面称, 到2018年,突遇产业政策变动,新能源汽车补贴减少,加之公司经营不善,大额资金被其关联方占用未归返,同时引进新投资机构进展不顺利,汉瓦特销售收入锐减且仅有零星回款,进而导致其资金链断裂、经营陷入困境 。 随着汉瓦特项目的“爆雷”,爱科赛博销往汉瓦特的充电模块变成大额应收帐款,连同对汉瓦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及调整,计提减值准备。招股书数据显示,其对汉瓦特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合计约为8400余万元。 为减少损失,2019年以来,爱科赛博配合地方政府及其他股东,采取了债转股、实物或无形资产抵账、股权转让等多种措施。爱科赛博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不再持有汉瓦特股权,且汉瓦特已经进入破产程序,预计公司不会再与汉瓦特发生业务往来,汉瓦特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目前,爱科赛博已放弃充电模块等业务。 从近三年业绩数据可以看到,或受上述事件影响,爱科赛博业绩质量“元气大伤”。2019年,该公司营收2.38亿元,但归母净利润亏损1743.17万元。2020年业绩虽实现扭亏,但净利润规模甚至不及2012年至2014年的情形。 报告期内(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汉瓦特债转股、实物资产抵账、股权转让、无形资产抵账等相关事项,对爱科赛博各期利润总额的影响分别为1345.21万元、170.65万元、92.26万元和12.01万元。 除了汉瓦特项目,2018年前后国内电动车充电桩项目“爆雷”事件并不在少数。上市公司科士达、通合科技等上市公司充电电源系统业务当年经营效益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公开报道显示有数家相关领域初创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而停止运营。 “严格来说应该还是当时行业还处于初级阶段,技术还不成熟,下游市场的应用也不够大。大量企业跑马圈地,无序发展,低价恶性竞争,从而造成大量充电桩闲置,无法互联互通,利用率低,最后资金链断裂爆雷。” 鲸平台智库专家、方融科技高级工程师周迪如是称。 不过周迪也表示,自2022年以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充电桩需求将大幅增长,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一起迎来爆发式增长。“同时, 政策对充电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新的高压快充技术逐渐成熟并且投向市场,行业进入加速放量期 。” 搭上华为光伏储能项目 产品均价波动受核心客户影响 2021年度,爱科赛博营收实现5.20亿元,归母净利润为4752.17万元,较2020年业绩大幅改善。其核心原因在于,爱科赛博把握住了获得华为测试电源供应商资格的机会。 爱科赛博2021年度专用测试装备产品销售收入,较2020年增加6851.66 万元,增幅为 175.43%。而2021年爱科赛博中标华为电源框招,其中电网模拟源等产品是唯一中标人或第一中标人,仅对华为的专用测试装备产品销售收入就有7141.21万元。 据了解,爱科赛博与华为的合作主要在光伏储能领域。 根据IHS Markit数据,2021年全球逆变器出货量排名前10的大公司中,总计有5家国内企进入,包括阳光电源、华为、锦浪科技、古瑞瓦特、固德威,均为爱科赛博客户。 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华为均进入爱科赛博前五大客户的名单,当期收入占比分别为14.43%、9.15%。 《科创板日报》记者关注到,由于华为等单一客户特定设备采购额较大,爱科赛博经营性现金流、产品单价以及业务结构都或多或少受到一定影响。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爱科赛博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转负,分别8876.69万元、-1456.69万元和-3207.50万元。 公司称原因之一是第四季度销售占比较高,且四季度对华为等客户的销售未回款所致。 2021年度专用测试装备产品平均单价从2019年的25.54 万元/台(套)提升至37.61万元/台(套)。爱科赛博方面称,主要系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华为采购产品功率大,性能指标要求高,因此单价较高。而到2022年上半年,该公司相关产品平均单价又回落至24.02万元/台(套)。 另外,华为等客户主要采购的精密测试电源,其销售额与营收占比也在2021年以来发生显著增长,2022年营收贡献已超过57%。 据招股书,爱科赛博方面测算后, 预计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5.7亿元至6.1亿元,同比增长9.65%至17.34%;归母净利润为6000万元至7000万元,同比增长26.26%至47.30% 。 目前白小青、王琳夫妇作为爱科赛博创始人,合计控制公司29.63%的股份,同时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中,包括达晨财智管理的两支私募基金(合计持股11.51%)、陕西集成电路(持股6.78%)。 此次在科创板上市,爱科赛博方面拟募资3.8亿元,用于精密特种电源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增精密测试电源扩建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另有1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英杰电气:再融资计划设计新增40万台交流桩和1.2万台直流桩的充电桩产能

    12月20日,英杰电气(300820.SZ)在接受调研时表示,公司于12月上旬举办了充电桩和储能项目基地的开工仪式,整个项目已经开始投入建设,计划明年五六月份设备能够进场,下半年能形成一定的产能贡献。另一方面, 公司再融资计划设计的充电桩产能是新增40万台的交流桩和1.2万台的直流桩的生产, 按现在的售价来看,可以形成十多个亿的产值,但是这十多个亿不是说明年或者后年就一定能实现,也有一个爬坡的过程。从当前客户端和市场端的情况看,这个扩充的产能是可以在未来几年内去消化的,可能会出现逐年增长的态势。 据英杰电气介绍,充电桩和储能行业,都是需要通过规模化去发展的行业,这中间的市场竞争格局、战略发展思路与以前靠多个小规模行业电源市场的累计形成规模效应的模式不一样,需要整个团队集中精力于这个行业的发展,需要业务独立、市场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所以采用子公司或事业部的发展模式就比较适合。从现在子公司蔚宇电气的运行情况看,这种方式还是比较适合的。 关于公司储能业务发展的情况, 英杰电气称,储能业务也是公司再融资其中一个项目,但设计的储能项目的产能并不是很大,公司现有业务和储能行业的产品是有技术协同性的,这也是公司很快就能拿出储能行业产品的重要技术基础,储能项目也是未来发展的一个比较好的方向,市场需求量是很大的,但公司进入这个行业相对晚一点,目前对于这个行业的介入还带有一些探索尝试的成分,还没有很扎实的客户和市场基础,还缺乏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未来能达到多大的市占率现在还是个未知数,所以公司在这个行业的投入相对比较慎重。 此外,蔚宇电气的充电桩生产国外认证这一步走的比较早,也是公司充分发挥自己产品品质优势的一种方式,现在还是保持着一个比较好的毛利率的,目前国内有些企业可能也要去做,但这个认证过程时间是比较长的,公司不太清楚竞争对手们现在进展程度,目前看,市场空间还是比较大。 英杰电气表示,从今年的情况看,公司新增订单仍然保持全行业增长的态势;从三季报情况看, 半导体和充电桩的销售收入增长比例是比较快的 ,这正是基于之前这两个行业订单快速增长的结果;从明年的情况来看,公司启动了再融资项目, 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充电桩的产能扩张 ,做出扩大产能的决定也是基于对当前市场和客户的判断,是有这个基础的,希望充电桩业务明年能有个比较理想的增速。 英杰电气还表示,光伏行业这两年有了快速的增长,明年是否还能保持,现在不好做判断,还是要根据后期的市场走势决定。公司一些新行业的电源,比如光伏电池片行业,可能会有订单,但至于取得订单的具体时间和规模大小,公司目前也做不了决定。此外,公司在电子铜箔铝箔行业是有电源配套的,每年也有数千万元的市场规模,是属于公司其他行业里面的一个细分。 关于碳化硅电源行业电源的增长情况, 公司今年在碳化硅行业的订单也有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碳化硅作为第三代半导体材料被广泛的应用,材料的需求增长带来了设备端的增长,设备端的增长促进公司电源采购量的增加。 关于光伏电池片电源客户验证的情况, 公司表示通过实践到了客户验证阶段,也不是马上就能达到理想的使用状态的,也需要比较长时间的过程,客户验证就是从电源研发的实验室阶段到客户设备的现场试用阶段,这中间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电源做调整、改进,进一步优化方案,这些过程都是很花时间,目前情况和上次沟通的时候差不多,后面即使有了订单,也会有个逐渐放量的过程。 对于光伏行业订单近几年的变动趋势, 英杰电气认为,公司在光伏行业的多晶还原炉以及单晶炉电源配套上有比较高的市占率,从最近这些年的情况看,多晶和单晶订单有交替领先的趋势,去年单晶略微高于多晶,今年上半年多晶明显高于单晶,但下半年单晶订单赶了上来,目前看,两个行业的订单量还是差不多,主要原因是多晶订单单个订单金额较大,但并不是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都有,而每月几乎都有单晶的订单。

  • 陕西发改委: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各类充电桩35.54万个 满足80~1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11月21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到, “十四五”末,我省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充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基本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安全可靠、开放融合、管理规范的充电服务保障体系。主要城区力争形成半径不大于2公里的充电服务圈;县城和乡镇重点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形成有效覆盖;景区、园区和企事业单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居住社区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推进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应用,充电桩接入率达到100%。  “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各类充电桩35.54万个,其中公用充电桩6.09万个(含乡镇充电桩1.22万个),个人及专用充电桩29.45万个,能够满足80万至1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具体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提升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含西咸新区),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陕西电力行业协会电动交通及储能分会,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支撑电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十四五”末,我省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充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基本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安全可靠、开放融合、管理规范的充电服务保障体系。主要城区力争形成半径不大于2公里的充电服务圈;县城和乡镇重点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形成有效覆盖;景区、园区和企事业单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居住社区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推进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应用,充电桩接入率达到100%。 “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各类充电桩35.54万个,其中公用充电桩6.09万个(含乡镇充电桩1.22万个),个人及专用充电桩29.45万个,能够满足80万至1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布局规划 各市要科学预测电动汽车发展规模和充电需求,明确“十四五”期间各类充电设施布局规模、建设时序、停车用地需求、充电容量等关键指标,以县区为基本单元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优先利用存量停车场等土地资源,以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建设的公共充电站应加强论证,涉及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和用途管制等方面的内容,应与相应层级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二)完善主要城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公共区域。因地制宜布局充电站,扩大网络覆盖范围,对于具备条件的商超、酒店、医院、写字楼、学校、公园等既有公共场所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对于新建公共停车场所,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不低于25%,建成的充电车位不低于10%。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扩建、改建、迁移等方式,及时对充电设施进行更新换代,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 居住社区。一是新建居住社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电缆桥架、保护管、电缆通道建设至停车位,在停车场每个防火分区设置独立电表计量间,配电室至电表计量间敷设供电线路,安装计量箱、表前开关、表后开关,每个停车位预留不低于7千瓦用电容量以及充电设备安装位置),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审查机构在审查新建或改扩建住宅项目时,要严格审核充电基础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落实项目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有关要求,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各地供电企业要配合相关部门、企业,做好充电基础设施业务指导、配电部分验收和供电服务相关工作。二是各级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因地制宜,至少建成1个公共充电车位,采用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针对存量少、电力增容困难且有充电需求的居住社区,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充(换)电设施。三是具备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不得阻挠用户建桩并配合做好现场勘察、现场施工、电源接取、用电变更等工作。四是鼓励充电运营企业参与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 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在内部停车场应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用车充电需要。鼓励内部充电桩对外错峰开放,提升公共充电服务能力。 (三)拓展覆盖乡镇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结合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各市要结合电动汽车下乡活动,推进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研究纳入各地综合督查考评范围。引导社会企业重点在乡镇机关、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医院、商圈、车站、物流基地、公共停车场等地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布点建设。 (四)建设产业园区、景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鼓励将产业园区规划配建充电基础设施作为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的优选条件,到2025年,省级产业园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30%。加快景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结合游客接待量和充电需求配建充电设施,到2025年,充电设施覆盖省内4A级以上景区,满足旅游出行需要。 (五)完善高速公路及交通要道充电基础设施 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存量土地及停车位,加快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加强高速公路快充站项目立项与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建设用地与红线内配套电源保障工作。已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并运营的充电站根据电动汽车流量预测,同步改造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每个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总数的10%。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和停车位,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强化农村公路沿线充电基础服务。 (六)加强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数据接入和互联互通 各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运营充电桩数据全部接入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充电运营企业应积极配合。智慧车联网平台与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以及交通管理部门做到互联互通,共享相关数据,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支撑,为电动汽车车主提供便利。 三、创新示范 (七)开展西咸新区、西安产业园引领示范 支持电网企业与社会力量在西咸新区建设车辆到电网(V2G)充电站试点示范项目,加速推进V2G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在西咸新区、西安产业园区开展“光储充放”充电站技术创新与试点应用。 (八)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示范 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优化电动汽车充电时间和充电功率,促进电动汽车与电网协同互动。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争取2023年实现每个市建成1个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九)开展换电模式示范 围绕矿场、港口、渣土转运等短途、高频、重载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探索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出租、网约和物流运输等主要应用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通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四、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省统筹、市负责、县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列为日常重点工作,形成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充电市场明码标价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充电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建设审批、备案管理等手续。各市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切实承担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 (十一)强化电力需求服务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管路通道等资源予以保障。电网企业要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为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十二)提升充电服务保障水平 各市根据地方情况研究出台电动汽车充电站管理规范,细化管理措施。充电运营企业完善充电设备运维体系,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提升设备运行维护水平和故障处理能力。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进一步完善相关功能,做到充电桩实时监控、信息及时发布,加强数据分析应用,辅助政府、企业决策,为电动汽车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十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各市可积极研究出台充电设施研发生产、建设及运营管理的财政激励政策。充分利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新基建专项债券等财政政策,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 (十四)加强安全监管 落实安全监督责任,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纳入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备案抽查内容。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溯源工作,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鼓励相关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应用。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相关管理工作机制。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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