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解读 | SN/T 5937-2025《进口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检验规程

进口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检验规程》

SN/T 5937-2025

解 读

01 制定背景

随着全球新能源产业的迅猛发展,锂离子电池的应用日益广泛,其报废量也逐渐增多。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作为回收处理的重要产物,富含镍、钴、锂等有价金属,具有极高的回收利用价值。2025年6月9日,生态环境部联合海关总署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规定符合要求的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对进口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以下简称“再生黑粉”)的检验按照海关行业技术规范进行,公告自 2025 年8月1日起实施。为满足公告要求,海关总署于2025年7月25日发布了《进口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检验规程》(SN/T 5937-2025),明确再生黑粉进口检验要求。

02 主要内容

再生黑粉是锂离子电池废料经放电、拆解、热解、破碎和分选等工序处理后,得到的以锂、镍、钴等一种或多种有价成分构成的黑色或黑灰色粉末。再生黑粉的回收利用可降低成本、减少资源浪费,但是不同来源的再生黑粉质量参差不齐,如果进口的再生黑粉质量较差,会影响后续加工安全和环境安全。规程在充分吸收《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GB/T 45203-2024)标准实施经验的基础上,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基准,根据我国进口实际、产业需求、检测能力等因素进行自主创新与优化,围绕监管有效、风险可控、保障有力、操作明确要求,规定了进口再生黑粉检验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现场表观特征检验、取样、疑似固体废物排查、制样、实验室检验检测和结果处置等内容,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国情的进口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检验规程。

总体要求

规程紧密结合海关检验监管流程特点及口岸执法人员在进口再生黑粉检验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对进口再生黑粉的检验地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运要求、指令要求、单证要求、记录要求和技术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一入境口岸是再生黑粉的检验地点,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指定在其他地点检验。一线检验人员和实验室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还应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如样钎、样品袋等,确保顺利、合规地完成相关工作。在规程公布的各项要求中,重点要关注的是技术要求,见表1。

表1 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性能指标要求

现场检验和取制样

规程规定了现场表观特征检验的单元、每单元随机抽包数量、实施现场感官检验的结果处理。

为确保现场取样程序科学、规范且操作便利,取得代表性样品,规程详细阐述了取样规则,重点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 当进行表1中的性能指标项目检验检测时,取样随机抽包与表观特征检验抽包一致;

二是 每批货物取样量不少于5 kg;

三是 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取样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规定进行。

制样方面,样品首先应充分混匀,然后进行缩分,每份缩分为不少于2 kg。保留两份样品,一份检测,一份留样。

疑似固体废物排查

规程明确疑似固体废物排查采用现场检验排查和实验室检测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当现场检验发现存在以下(不限于)情形的,委托专业鉴别机构实施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发现原料具有很大刺激性气味;掺杂有大量目视可见夹杂物;外观明显不符合表1规定的表观特征要求。

经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发现存在以下(不限于)情形之一的,委托专业鉴别机构实施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一是 发现再生黑粉中锌、铅、铬、镉、砷杂质元素含量超过表1规定的最高限量要求的2倍及以上;

二是 发现再生黑粉中水溶性氟含量超过表1规定的最高限量要求的2倍及以上;

三是 发现含有镍或(和)钴元素的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中镍钴总量、锂含量均低于表1规定限量要求的50%;含有磷酸铁锂的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中铁、磷、锂含量均低于表1规定限量要求的50%。

实验室检验检测

实验室检验检测项目主要包含粒度、主元素含量检测、杂质元素含量检测、水溶性氟含量检测和主元素摩尔比计算,其中:

粒度(60目筛上物质量分数)按照GB/T 45203-2024附录I的规定进行。

主元素含量检测首先按照GB/T 45203-2024附录A规定进行,若检测后发现含有镍或(和)钴元素的再生黑粉中镍、钴、锰、锂含量不符合表1中要求的,再分别按照YS/T 1342(相应部分)的规定作进一步检测。检测发现含有磷酸铁锂的再生黑粉中锂含量不符合表1中要求的,按照YS/T 1342.4的规定方法作进一步检测;磷、铁含量检测结果不符合表1中要求的,再分别按照GB/T 45203-2024附录B和附录C的规定的方法作进一步检测。

杂质元素含量检测按照GB/T 45203-2024附录A的规定进行。

水溶性氟含量检测按照GB/T 45203-2024附录D的规定进行。

主元素摩尔比计算按照GB/T 45203-2024附录H的规定进行。

上述项目的检验检测结果应按GB/T 8170的规定进行修约,修约后结果与表1规定的数值进行比较,符合要求的判定结果合格,否则判结果不合格。

结果处置

检验检测项目对照表1要求均合格的,判定该检验批原料合格,予以放行。现场检验或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发现任一项结果不合格的,则判定该批货物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实施退运处置。如果经专业鉴别机构鉴别为固体废物,依法按固体废物有关规定处置。

03 作用与意义

《进口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检验规程》是海关落实国家战略,细化海关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国家准入管理配套措施的重要举措,在确保守牢国门安全、促进供应链安全及行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协调统一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程明确了对进口再生黑粉的性能指标要求、检验模式、申报和装运要求等,可有效支撑和规范海关对再生黑粉的检验监管工作,指导一线查验关员规范开展现场检验、取样、实验室检测和结果处置等工作,避免不同口岸、不同人员由于做法不一产生的执法尺度不统一的风险。

本规程发布可增加国内镍、钴、锂等关键金属的供应,缓解国内资源短缺压力,降低对原生矿资源的依赖,为国内锂电池回收产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原料来源渠道,有利于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促进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创造更多经济价值。同时,有效遏制不符合再生黑粉标准的“洋垃圾”入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我国向绿色循环经济转型,社会和经济效益巨大。同时统一的检验规程有助于净化市场,避免劣质产品冲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国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供稿:宁波海关吴宗涛、俞雄飞 、李星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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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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