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移动储能车采购项目开启招标

12月12日,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移动储能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其中提到,本项目拟采购一台400KW/400kWh整体式移动储能车及其所需配备的物资,主要包括移动储能车的供货、安装调试、质保售后等。采购需求明细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的移动储能车能满足以抢险车、救险车等名字(非皮卡车的名字)在地区上牌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标。车辆上牌费用、质保期内的车辆保险费用(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驾驶员责任险)由投标人负责。

具体原文如下:

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移动储能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广安电力-移动储能车购置项目。

2.2采购编号:AZGF-2024-HW-026。

2.3项目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一台400KW/400kWh整体式移动储能车及其所需配备的物资,主要包括移动储能车的供货、安装调试、质保售后等。采购需求明细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2.4项目最高控制价:3000000元。

2.5拟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2.6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5个日历天内。

2.7产品技术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符合广安电力制定的移动储能车企业技术标准,具体技术要求见招采平台公告附件1:“移动储能车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相应产品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专业技术、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及产品检测能力(提供生产场地图片、不少于5项关键生产设备图片及购买发票、不少于10个生产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利润及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提供2022年度与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a.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电招标版或对应内容截图,报告生成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b.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包含“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电子版或对应内容截图,报告生成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4)投标人不得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5)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停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7)不同投标人下载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的IP地址不得一致。

3.2专用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移动储能车的生产和销售(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合法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产品需取得国家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本项目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必须包含电源车、PCS、锂电池、空调、消防、充电桩等系统及对应检测项目(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4)投标人投标车辆的生产企业及投标车辆产品型号已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有效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对应证明资料)。

(5)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发文的汽车改装车生产企业公告许可(提供许可证书)。

(6)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至少3项投标产品(移动储能车)销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投标产品销售合同、对应的发票资料、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截图(截图可见网站网址)>。

注:

1)如合同未通过投标取得,可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示,但请提供合同及发票资料。

2)业绩合同及业绩证明资料必须是应答人与第三方签署并由第三方开具,与应答人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开具的业绩支持证明无效 。

3)如发现伪造虚假合同或业绩支持证明资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贸易商(非制造加工企业)应答。

3.5本次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将会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

3.6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说明: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或合法有效的电子章形成PDF电子版文件。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http://www.gasggzy.cn:82/)、广安爱众官网(http://www.sc-aaa.com/)、广安爱众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yc.yonyoucloud.com/gaaz)上发布。

4.2投标单位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8283333205(罗老师),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遇法定节假日正常调整。

4.3其他投标说明: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将以澄清的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http://www.gasggzy.cn:82/)发布;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交易平台及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查看方式为:登录账号, 点击商机管理-投标管理-投标-进入投标界面-下拉页面-查看“变更澄清”),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公开招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前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地址:https://yc.yonyoucloud.com/gaaz,以下简称为“平台”)进行报名。

5.2新用户需按照平台首页【供应商操作手册】,依次进行【供应商注册】→【立即登录】→【供应商申请】(企业认证可跳过,本项目注册、申请及报名环节不收取任何平台服务费用!),待申请通过后在平台首页对应采购项目下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应答人在完成申请资料填写后,请务必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5.3供应商申请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应答人高度重视。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报名失败的,责任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应答人应妥善保管平台账号和密码,因上述账号、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5.4提交报名后,采购人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报名资料进行查验,此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者合格。逾期报名或未通过报名资料查验的应答人将不会获得招标文件。

5.5本次采购实行网上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4年12月19日18时0分前在平台进行统一发布,请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自行登陆平台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6.1 本次招标项目仅接受电子版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的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将所有投标文件制作成带有签章的电子版文件,上传至平台。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安爱众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yc.yonyoucloud.com/gaa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一到,投标接口将自动关闭,为避免因网络等问题影响投标文件上传的及时性,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资料准备及网络调试事宜)。

6.3开标时间为:2025 年1月9日9时0分。开标地点:广安爱众电子招投标平台。

其他注意事项:(1)单个文件大小不得大于100M,超过须进行拆分文件或压缩分包处理;(2)应答文件命名请参照此格式:“商务文件+单位简称”、“技术文件+单位简称”、“价格文件+单位简称”,其他系统自动生成的文件名字符应删除;(3)系统在2025年1月9日9时0分(正式开启时间)前处于密封状态,为避免因不熟悉系统操作或网络等问题影响应答文件上传及时性,各应答人可提前上传应答文件进行应答。

7.放弃参加回执

7.1确认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书面函件提交邮件地址:2874437945@qq.com。

8. 评标结果公示

8.1 评标结果将在公开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http://www.gasggzy.cn:82/)、广安爱众官网(http://www.sc-aaa.com/)、广安爱众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yc.yonyoucloud.com/gaaz)上刊登,公示期3日。

9、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

联系电话:0826-2983170

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采购需求

一、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5天内完成项目的交付使用。

★4、付款方式:

4.1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五大银行出具的额度为人民币5万元的履约保函。

4.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如需安装调试的,中标人须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总价款的95%,并退回银行保函。

4.3 验收合格(如需安装调试的,中标人须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后一周年底,中标人在此期间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使用指导并及时进行免费维保,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

4.4 验收合格(如需安装调试的,中标人须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后二周年底,中标人在此期间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使用指导并及时进行免费维保,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

注:(1)以上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2)本项目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3)不满足上述付款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000000.00元整(人民币叁佰万元整),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货物清单

注: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移动移动储能车”。

三、技术要求

★详见招采平台附件《移动储能车技术规范》。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的移动储能车能满足以抢险车、救险车等名字(非皮卡车的名字)在地区上牌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标。车辆上牌费用、质保期内的车辆保险费用(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驾驶员责任险)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中的所有产品进行投报,不得拆开投报或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报,否则作无效投报处理。

2、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总价包括所投产品(含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器材)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包含车辆购置税和质保期内车辆保险费用,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驾驶员责任险)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车辆上牌前的临时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协助车辆上牌、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请投标人根据自身经验,充分考虑本项目的潜在风险,并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因项目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支付任何费用。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所有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最新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提供图片等)、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

3、投标人根据提供的“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对技术指标逐条进行应答,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4、售后服务:本项目要求所有货物(包括整车)无条件免费质量保证期2年,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中标人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质保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交响应该事项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更换或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后,货物的维修只收取维修所需的成本费。

5、免费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质保期后,投标人负责终身维修,货物的维修只收取维修所需的成本费。质保期内,中标人每年对设备做两次免费保养,并形成规范的保养记录,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提交制造商(生产厂家)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保养承诺函原件。

6、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对所有货物进行定期巡检服务,及时发现货物的损坏或功能异常。

7、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对所有货物进行必要的定期保养。

8、在货物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投标人应保证用户能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货物的正常使用。投标人应提供齐全的备品、备件清单,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同时提供备品、备件的报价和供应保证说明。

9、中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售后服务说明、详细的售后计划和流程等进行详细阐述,确保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

10、在免费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投标人应在15分钟内给予电话指导检修,如电话指导无法检测故障原因,根据承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派遣维修工程师到达现场。

1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安排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对使用人员进行全流程使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熟练掌握设备或系统的日常使用及维护。投标人应承诺完成交货后,针对设备类货物,面向使用单位每年提供上门免费培训。首次培训时间为货到后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

七、验收

1、全部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采购人有权邀请专家评委、在第三方检测机构等进行验收及对相关功能进行测试,如验收不合格或相关功能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中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及违约责任。

2、验收及测试内容包括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功能等是否符合规定,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车资料及配件、随车工具等是否齐全。中标人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验收标准: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相关国家标准、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以及中标人承诺的其它指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验收大纲,在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采购人与相关机构共同验收的依据。投标人应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

4、验收时中标人应在验收现场,并对验收结果签字确认,中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作认同采购人的验收结果。

八、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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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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