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表示,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41002663,发证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子公司洛阳新星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洛阳新星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3年至2025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