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3/386/AD24R1号公告称,应欧亚经济联盟企业申请,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2023年12月22日第11号令,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轮毂(俄文:Литые алюминиевые колесные диски)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最大载荷1150千克、直径介于13(含)~20英寸(含)、中心孔径不超过131毫米的铝合金轮毂,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8708 70 500 1、8708 70 500 9项下的产品。
2018年3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轮毂发起反倾销调查。2019年3月2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第43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裁决,开始对中国铝合金轮毂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33.69%,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