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9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决定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前召开的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十二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还决定,2024年3月1日至2日召开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为召开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