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央视新闻报道,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提高新能源汽车税收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将减免税资源重点支持大众消费和行业发展薄弱环节。
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仅免征车辆购置税一项,截至2022年底,累计免税规模已达2000多亿元。财政部税政司司长贾荣鄂表示,预计2023年新能源汽车免税额将超过1150亿元。
下一步,我国将提高新能源汽车税收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将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续至2027年,政策周期较长将有利于稳健市场预期。初步测算,这次延续和优化车辆购置税的政策,总的减税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
电池网注意到,近期,新能源汽车产业迎多项政策利好,多部门下发专项措施促进产业发展。
工信部等七部门: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
9月1日,工信部等七部门发布《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好现有新能源汽车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抓好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工作,积极扩大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比例。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加快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研究探索推广区域货运重卡零排放试点,进一步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企业开发更多先进适用车型,充分挖掘农村地区消费潜力。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深度融合发展。深入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稳步提升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规模。
《方案》还指出,鼓励各地科学预测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做好城市及周边县乡村公共充电网络布局规划,推动充电设施布局建设、配套电网扩容改造有序开展。鼓励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光储充放”一体站等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引导地方对高速公路、乡镇等保障型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支持,加大行业扶持力度。鼓励地方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远途、中重型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
商务部:促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
8月31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产品看,1-7月,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竞争力增强。以新能源汽车、光伏产品、锂电池为代表的“新三样”出口保持强劲,1-7月合计增长了51%。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海外营销渠道和售后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已成功销往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束珏婷还提到,近期,商务部还将陆续出台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促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等专项政策措施,全力推动进出口促稳提质。
另据中汽协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1-7月,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63.6万辆,同比增长1.5倍,其中,纯电动汽车出口58.1万辆,同比增长1.6倍;插混汽车出口5.5万辆,同比增长87.9%。
电池方面,1-7月,我国动力电池企业电池累计出口达67.1GWh。其中三元电池累计出口46.6GWh,占总出口69.5%;磷酸铁锂电池累计出口20.2GWh,占总出口30.1%。1-7月,我国储能电池累计出口达7.3GWh,其中磷酸铁锂电池累计出口7.3GWh。
另据央视新闻报道,商务部对外贸易司二级巡视员刘晓光指出,今年非常有希望突破400万辆,有希望再向500万辆进军。
国家能源局: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8月29日,国家能源局在浙江杭州召开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现场会。会议指出,经过十几年发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从“十三五”初期几十万台增长到如今近700万台,增长超60倍,已形成世界上数量最多、服务范围最广、品种类型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截至2023年7月底,我国充电设施数量达到692.8万台,同比增长74.1%。今年1-7月,全国新能源汽车充电量达44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6%,已超过去年全年充电电量。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加强统筹规划布局,促进标准制修订和技术研发,推动构建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工信部等四部门:推进新产业标准化
8月22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8大新兴产业,以及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9大未来产业,统筹推进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和国际化。
为兼顾新产业标准化中长期发展,《实施方案》以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方式,分别提出2025年、2030年和2035年的“三步走”目标,工程化推进实施。
其中,新能源汽车整车方面,面向新能源汽车动力性、安全性、经济性评价需求,制修订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整车动力性测试评价标准,研制电动汽车安全和远程监管标准与燃料电池汽车碰撞后安全、氢安全标准,制修订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能耗折算方法标准。
在充换电基础设施方面,面向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无线充电、加氢、车网互动等需求,制修订电动汽车传导充电连接装置、互操作性、传导充电性能、无线充电通信一致性要求、燃料电池汽车加氢枪、加氢通信协议、充放电双向互动标准。面向新能源汽车换电需求,制定纯电动汽车车载换电系统互换性、换电通用平台、纯电动商用车换电安全等标准。
在新型储能领域,《实施方案》提出,聚焦锂离子电池领域,研制电池碳足迹、溯源管理等基础通用标准,正负极材料、保护器件等关键原材料及零部件标准,以及回收利用标准。面向钠离子电池、氢储能/氢燃料电池、固态电池等新型储能技术发展趋势,加快研究术语定义、运输安全等基础通用标准,便携式、小型动力、储能等电池产品标准。
发改委等十三部门: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
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更好满足居民需要。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鼓励地方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优惠。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措施》还提到,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措施。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试点,支持城市公交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加快推进换电站建设。
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支持适宜地区的机关公务、公交、出租、邮政、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鼓励农村客货邮融合适配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