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暂停光伏项目备案”原是虚惊一场 低成本有望驱动光伏电站开发提速

日前,有消息称广东省能源局要求自即日起暂停地面集中光伏、陆上风电立项工作;已立项未开工的项目暂缓开工。不过,据财联社的报道,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对记者表示,没有暂停立项,只是建议企业先不要新增备案和核准,没有说“一刀切”不给做。

有业内分析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目前光伏产业链成本处于低位区间,电站投资回报率比较乐观,广东省此次加强规范,目的或在于进一步清理虚假项目,提高光伏电站备案市场准入门槛。

据了解,项目备案是光伏电站开发的前期阶段,发改委备案文件是光伏电站接入电力系统前的必备条件之一。通常而言,只有在电站开发商完成备案后,才能办理开工建设所需的其他各项手续,备案规模也可看作是当地对风光等新能源发展的统筹安排。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早在2022年4月,广东省发改委就曾下发《关于规范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指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规模急剧增长,累计已超过9000万千瓦。

且该备案规模已经远超广东省的消纳能力。2021年,广东省新增光伏发电装机为226.4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装机99.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装机127.0万千瓦。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广东省将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大力推广光伏发电应用,规划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约2000万千瓦。

据了解,当前广东的燃煤机组基准电价为0.453元/千瓦时,是全国燃煤电价较高的省份之一,光伏电站具备较好的投资回报率。不过,由此引发“跑马圈地”式扩张,同样带来备而不建的情况。上述文件指出,该备案规模与每年实际开工和新增并网规模严重背离,也与广东省资源条件不符,并出现跑马圈地、倒卖土地资源、恶性竞争等一系列问题。

为规范集中式光伏项目管理,广东省发改委在《通知》中提出五点措施,包括全面核查已备案项目、大力推进可建项目建设、科学编制光伏发展专项规划及年底具体实施计划、鼓励竞争性配置资源和加强项目服务及管理等。

今年4月,广东省能源局下达了2023年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确定本年度首批开发项目82个,总投资525.32亿元,年度完成投资245.34亿元。文件提出要求,稳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上述分析人士称,今年二季度以来,随着产业链成本不断下降,大量光伏电站进入可开发区间。根据业内人士测算,组件价格下降到1.5元/W以后,大型地面电站投资内部收益率将提升到8%以上。

分布式方面,根据华创证券测算,若初始投资成本降至3.0元/瓦,则在全国平均电价水平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全投资IRR将提升至14.10%。考虑到2023年仍有大量硅料产能释放,分布式光伏项目初始投资成本或仍有下行空间。

不过,关于电力消纳问题,一直是风光新能源开发的瓶颈之一。在此前多例关于暂停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中,其原因通常也与申报项目远超电网可消纳能力有关。为解决此类问题,配置储能成为提高消纳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加强备案指导的同时,广东省还提出推进新能源发电配建新型储能。据当地发改委和能源局文件,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

根据计划,争取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建新型储能电站规模100万千瓦以上,到2027年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十五五”期末达到300万千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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