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工信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38号)。该文件是对2021年发布的《关于建立“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1〕977号)文件的修订,其最大改变是对“两高”目录进行了缩减,由原来的22个行业缩减为19个。铜、铅锌、硅再生冶炼等资源循环利用行业被移出新修订的《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修订)》。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
(2023年修订)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经省政府同意,我们修订形成了《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