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消息,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巩固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浙江省污染天气消除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拟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方案》综合考虑“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2025年为时间节点,提出:县级以上城市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24.3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稳中有降;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同时,《方案》将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中度污染天数进一步分解至各设区市。
《方案》以国家攻坚方案为蓝本,体现浙江特色,谋划了未来3年在协同降碳减污、推进重点工程、强化污染应对、夯实监管基础、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的举措和工作要求。具体的两个攻坚方案主要内容有:
一是浙江省污染天气消除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聚焦臭氧和PM2.5污染,坚持区域协同、省市县联动、精准应对,提出了产业绿色转型升级、高污染燃料清洁低碳替代、锅炉炉窑提质增效、企业绩效评级运用、污染天气应对基础能力提升、夏秋季臭氧污染削峰、冬季颗粒物污染降尘、联合监管执法等8方面行动。
二是浙江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以运输结构调整为总方针,以柴油货车、内河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聚焦港口码头、物流通道、施工工地等重点区域,提出 “公转水”“公转铁”、车辆清洁化、船舶港口机场绿色发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油品及油气综合管控、重点用车企业强化监管、柴油移动源联合监管、精准管控能力提升等8方面行动。
《方案》提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提升产业集中度,钢铁冶炼企业数量减少到10家左右;推进全废钢电炉工艺,推动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短流程炼钢,压减长流程炼钢产能150万吨以上;逐步整合退出独立热轧企业及工序。严控水泥熟料产能,退出一批2500吨/日及以下熟料生产线;结合本地实际及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持续推动常态化水泥错峰生产。
点击查看原文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浙江省污染天气消除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