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对《关于暂停我省新能源项目贡献低价电量政策的通知》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辽宁省拟对涉及贡献低价电量政策的风电光伏建设方案进行调整。将日前政策提出的“企业在项目整体平价上网基础上,自愿拿出一部分利用小时数实行低价结算(风电以300小时为起点/光伏以100小时为起点,0.1元/千瓦时),以实现整体项目低价上网目标。”的政策进行暂停处理。
原文如下: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会商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电力公司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我委拟对涉及贡献低价电量政策的风电光伏建设方案进行调整,并形成了《关于暂停我省新能源项目贡献低价电量政策的通知》(见附件),现对《通知》内容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可于12月4日前书面反馈我委。
联系电话:024-86898268
电子邮箱:lnnewenergy@sina.com
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