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确保2030年前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 电解铝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达30%以上

11月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工作,根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结合《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要在“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低碳工艺研发应用取得重要进展,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十五五”期间,有色金属行业用能结构大幅改善,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以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确保2030年前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

要巩固化解电解铝过剩产能成果。坚持电解铝产能总量约束,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办法,研究差异化电解铝产能减量置换政策。

防范重点品种冶炼产能无序扩张。防范铜、铅、锌、氧化铝等冶炼产能盲目扩张,强化工业硅、镁等行业政策引导,促进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新建和改扩建冶炼项目严格落实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政策规定。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产业协同耦合,鼓励原生与再生、冶炼与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通过减少中间产品物流运输、推广铝水直接合金化等短流程工艺、共用园区或电厂蒸汽等,建立有利于碳减排的协同发展模式,降低总体碳排放。到2025年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

支持有色金属行业与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行业耦合发展,鼓励发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实现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和产业循环衔接。

加快低效产能退出。修订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强化碳减排导向,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依据能效标杆水平,推动电解铝等行业改造升级。完善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引导电解铝等主要行业节能减排,加速低效产能退出。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环保绩效差、能效水平低、工艺落后的产能依法依规加快退出。

强化技术节能降碳。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推广绿色低碳技术。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进有色金属行业燃煤窑炉以电代煤,提升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电解铝行业从使用自备电向网电转化。支持企业参与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储能系统开发建设。

鼓励消纳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逐步减少使用火电的电解铝产能。力争2025年、2030年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别达到25%、30%以上。

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完善再生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引导在废旧金属产量大的地区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布局一批区域回收预处理配送中心。完善再生有色金属原料标准。到2025年再生铜、再生铝产量分别达到400万吨、1150万吨,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24%以上。

》点击查看通知原文:三部门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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