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北方稀土(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本《协议》是双方为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厦门钨业均为我国大型稀土企业集团,在产品结构、上游资源与下游应用等方面有着良好的互补性,双方决定在稀土产品、技术协同、股权、产业运营、管理、人才培养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形成深度战略联盟关系,以强化双方的合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强强携手、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合作内容,并于2022年8月16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签署本《协议》,以期实现双方稀土产业高速发展,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中国稀土产业持续进步和健康发展。
双方拟在稀土产品、技术协同、股权、产业运营、管理、人才培养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产品合作领域
(1)公司在满足其所属企业及包头市属企业需求的前提下,将优先保障厦门钨业关联公司月度金属镨钕、金属镧、金属镧铈采购供应,此后可根据厦门钨业关联公司产能提升情况,再行商定。
(2)厦门钨业关联公司结合自身产出情况,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前提下,将优先保障公司关联公司对中重稀土等产品(如金属镝铁、金属铽、金属钆铁、金属钬铁以及特种稀土金属等)的采购需求。
(3)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稀土贮氢材料及磁性材料产业良性发展的角度出发,双方同意就未来发展应用、结算制度、账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合作并寻求解决方案。
技术协同领域
双方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在包含稀土相关产品及下游应用产品等领域展开技术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产品技术升级及成本改善,实现合作共赢、成果共享。双方合作共同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中心),厦门钨业积极参与公司相关资源研究及相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
股权合作领域
双方同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开展股权合作相关事项。
产业运营领域
双方同意本着产业协同、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各自区域、技术、资源优势,共同开展下游应用领域的运营合作,打造下游稀土深加工应用产业基地。
管理合作领域
(1)相互借鉴科研创新和经营管理经验,特别是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成熟经验,解决科研机构在产业发展中的研、产、销有机结合问题,通过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员工潜力, 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
(2)双方共同发挥国家级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的地位和影响力,通过及时的信息交流和共享,维护正常的稀土生产、流通秩序,促进稀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人才合作培养与交流
借助双方成熟的技术管理创新体系,积极推进双方各层面人才的交流互促,探索建立优秀人才双向定期交流学习及挂职锻炼等机制,推动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的紧密型人才合作培养模式。同时,在战略决策咨询、常态化技术咨询和业务培训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促进双方人才资源共享。
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是公司与厦门钨业未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双方后续签订具体协议的基础。公司与厦门钨业开展战略合作,有利于双方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在产品结构、技术协同、产业运营、管理创新、人才培养与交流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合作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为公司实现发展目标提供增长助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稀土产业持续进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