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M 10月22日讯:在上海有色网举办的2021(第十一届)中国再生铅蓄电池产业峰会暨中国废铅蓄电池回收行业高峰论坛上,京津冀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轮值会长吴小云围绕新固废法对铅蓄电池回收管理要求、中国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现状,现存社会源回收网络的合理性、当前发改委关于《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中国废蓄电池回收业态的未来走向,以及建立符合当下中国国情的回收体系的必要性及相关方法和回收环节的税收新政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国家相关政策的尽快出台表示了热切的期待。
一、中国废蓄电池回收现状
废铅蓄电池来源及收集方式
现阶段废铅蓄电池主要来源以国内市场的蓄电池经销商、汽车维修店、4S店、集团消费者(通信、电网、银行等)以及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报废电瓶为主。
由于价格利益的驱动,废铅蓄电池在全国范围仍在无序流动。
现存社会源回收网络的合理性
全国废铅蓄电池每年发生量的75%左右均来源于社会源,社会源是指蓄电池生产企业通过销售网络面向社会消费群体的终端市场,是政府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起始环节。社会源的存在符合当下国情,上百万回收大军长期担起了全国500万吨以上废铅蓄电池的回收数量,应加以引导利用,更应给予这些社会个体回收者政策法规上的支持,允许他们挂靠合法回收企业,在接受规范培训后,政府应给予从业资格。
关注发改委《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稿)
废铅蓄电池市场发展至今,早已引起国家层面的关注,此前,发改委便面向社会发布了《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稿),其中明确指出,要实行蓄电池回收目标责任制。到2025年底,蓄电池回收率要达到70%以上。以下是该征求稿的详细核心要点及要求:
二、中国废蓄电池回收业态的未来走向
根据政府政策的导向,如果简易征收政策出台后,吴会长认为未来回收业态的走向是:
1. 发生源不变、流向不变;2. 可变是红色标注所示:
废铅蓄电池主要来源依旧是以国内市场的蓄电池经销商、汽车维修店、4S店、集团消费者(通信、电网、银行等)以及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报废电瓶为主,这点保持不变。不过在汽车维修店、4S店环节,原本的回收游击队,可以培养成专业回收团队,然后一同流向回收大商贩或是合作体,这一部分可以变为持证回收的正规企业,最终再流向再生铅企业。
因此综合来看,预计未来废电池的产生及流通不变,变的是将原本无组织无纪律的回收主体小商贩,转变为专业回收团队,最终让持证回收企业主导流向成为主流导向。
建立符合当下中国国情的回收管理制度的建议:
建议:
1、总结区域试点正反两方面经验,尽快完善回收管理办法;
2、有些政策必须进一步放开,如跨省转移、销售终端的豁免政策等;
3、豁免政策应全覆盖为社会消费群体服务的终端市场(销售网点等);
4、应“放小,抓大”,程序的管理要简化而有效;
5、收集转运和再生铅企业应成为政府监管的重点;
6、蓄电池生产企业责任延伸制度应体现在上述两个环节。
建议用以下方式使当下回收体系能正常合规运行
1、建立健全销售网点的回收台账(无论是销一收一,还是销一收二);
2、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网点回收转运(豁免)条件,建全转运台账;
3、收集中转企业将废铅蓄电池合规发往再生铅企业之前,应积极主动为生产企业背书(做好三方协议);
4、收集中转企业在无抵扣税的当下,建议有再生铅企业直接结算为妥(做好三方协议)。
上述运行方式,在满足合规要求的同时,也可调动生产企业与收集中转企业合作积极性,避免税务风险。
而目前回收环节的税收方面存在税务、银行管控等风险,因此,回收环节“简易征收”税制出台,能解决上述风险,使两链(回收转移链和资金链)能合法并轨。
三、对国家相关政策出台的期待
自2015年以来,国家便开始针对废铅酸蓄电池发布了多个法规和相关规定,涵盖废铅酸蓄电池行业的管理以及回收处理、有效利用等多方面。但即便如此,吴会长依旧对以下的相关政策抱有热切的期待:
1. 期待“简易政策”税制尽快落地,使回收体系能双链并轨的正常运行;
2. 期待跨省转移政策进一步放宽,如:利用信息平台核准资质、上传转移申请、短时间内通过后即可全国范围合规转移等;
3. 期待政府落实或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处置、利用企业的财政支持和退税政策;
4. 期待国家发改委《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稿)能尽快完稿并推出,使其能在全国范围内起到政策指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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