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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中国能建甘肃公司中标内蒙古能源巴林左旗100万千瓦风光储基地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一、二标段)。 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在巴林左旗内有303国道、305国道为干线的交通网络。场区内主、次干道四通八达,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75.0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07.35万吨,对当地民生发展及环境保护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同时助力自治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
受政策影响,8月12日环保板块走强。消息面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 截至收盘,永清环保(300187.SZ)、雪迪龙(002658.SZ)、神雾节能(000820.SZ)等多股盘中涨停,光伏、风电板块同样涨幅领先。 随着我国在供给侧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方面不断深化,大力扶持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共识。根据工信部数据,中国节能环保产业迎来快速发展,2022年产值超8万亿元,年增速10%以上。以此计算,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预计较2022年将增长近一倍。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意见》覆盖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交通运输绿色转型、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等多个领域。 环境和资源保护专家刘佳奇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此次意见的出台突出两个关键词——“加快”和“全面”。其中,“加快”是对绿色转型速度的要求,“全面”是对绿色转型程度的要求。意见中明确了很多具体的绿色目标、绿色任务,为今后一个时期的绿色发展明确了方向。 业内分析认为,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关键。《意见》中提到,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 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升电网对新能源的承载力至关重要。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今年8月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在2024—2027年重点开展9项专项行动。 在具体行动方面,包括电力系统稳定保障、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配电网高质量发展、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新一代煤电升级、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拓展、需求侧协同能力提升。 在应用场景上,《意见》重点提及了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持续增加,带动风电、光伏需求增长。据S&P Global标普预计,2024年全球光伏装机量将达到520GW,而中国将超过240GW,市场份额将占到全球市场的43%。 不过,在新能源发电占比一路攀升背景下,也同步出现并网消纳、土地合规审查问题、电力改革预期等影响中短期持续发展的因素。据市场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多省电价调整政策,部分地区集中式和分布式综合上网电价出现了明显下降,存量或在建光伏项目收益下滑,光伏项目资产缩水。 基于此,完善绿色转型价格政策被认为是风光产业进一步发展的迫切需求。《意见》中提到,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完善鼓励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的价格机制,实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研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健全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 业内分析认为,随着加快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风光发电或迎来新一轮需求增长。国泰君安此前研报指出,在供需偏紧形势下的电改催化与长久期利率债的权益映射属性下,行业估值有望提升。需求侧管理有望加强,电力系统灵活性有望提升。“算电协同”有望打开绿电消纳空间,绿电环境溢价逐步凸显。
近日,审计署发布《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及多项问题及审计建议。 其中提到,传统能源管理不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缺乏统筹。一方面,2 省114家煤矿2022年超核定能力开采原煤1.2亿吨。另一方面,5省部分地区不顾自身消纳、外送和配套保障能力上马新能源项目,个别已投产项目 2021年以来已累计弃电50.13亿千瓦时。50个“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碎片化”。401个子项目中,有 385个单体规模小于要求的100万千瓦,增加配套电网建设与并网难度。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pdf
7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正式发布了2024年度陆上风电与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竞配评分结果。进入评选名单的共有34.045GW风电以及7.335GW光伏项目。 根据广西此次发布的申报文件,2024年广西计划通过竞争性配置新增的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分别为2200万千瓦和300万千瓦,总计为25GW。然而,申报的项目总规模却高达41GW,远超拟新增指标,这使得竞争尤为激烈。 光伏项目方面:按照评分结果,占据前列的项目清单为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华电集团、阳光新能源、中煤新能源、国投电力、广发新能源等。 评分靠前光伏项目业主梳理情况 风电方面,以其评分结果排序和22GW指标规模划线,中核项目规模为1.48GW,位居第一;上海榕融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与广西百色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项目规模为1.006GW,排名第二;上海榕融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与中能建组成的联合体项目规模为890MW,位列第三。 评分靠前风电项目业主梳理情况 除了成功入围的项目外,还有55个风电和光伏项目因不符合规划要求或未能获得自然资源部门、林业、生态部门等关键领域的支持性意见,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这些项目或因选址不当、用地手续不全、生态影响评估未通过等原因,未能满足竞配的基本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广西风光竞配的申报形式多样,大部分采用了联合申报的方式。众多申报单位以央企+民营企业或央企+广西国企的组合形式出现。 此外,根据广西的申报文件要求,项目需承诺配建一定比例的储能设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共享储能服务。具体而言,陆上风电项目的储能配置比例为20%、时长2小时,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储能配置比例为10%、时长同样为2小时。这一要求旨在提升项目的储能能力,确保电网的稳定运行和新能源的有效消纳。 评分指标方面,除了企业能力(包括企业建设经验、企业投资能力等)和前期工作情况外,还重点考察了项目的社会经济效应(如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障广西电力供应安全)以及建设及消纳能力要求等。同时,为鼓励煤电与新能源的协同发展,还特别设置了加分项,如煤电与新能源联营、在广西区内落户风电核心制造产业等。 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关于2024年广西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的公示 为加快我区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广西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竞争性配置评分工作。目前第三方机构已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申报2024年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桂能新能〔2024〕189号)有关要求对各市上报的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定和排序,现将评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 联 系 人:谢琰 联系电话:0771-2328553、2328353 传真电话:0771-2328553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1号 邮 编:530001 附件:1. 2024年广西陆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表 2. 2024年广西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表 3. 2024年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7月1日
近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2024年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听取了1月份形势分析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全国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进展、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投产计划、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链供需发展情况,分析了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了存在的问题和相关措施建议,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头良好,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发电量稳步增长。1~3月,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6376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91.8%,同比增长34.5%;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6903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量的30.9%,同比增长16.1%。与此同时,部分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下降,源网协调不够,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不平衡等,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快研究协调解决。 会议要求,一要全力推进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持续做好按月调度和按周监测,推动基地项目尽快建成,按期投产。二要积极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地方政府要加强行业引导,指导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各开发企业要有序竞争,严格依法依规开发项目;电网企业要加大建设投入,特别是配电网的升级改造。三要优化新能源发展的市场和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和市场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力争成熟一项出台一项。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深刻认识大力发展新能源对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保障能源安全的重大意义,加强协同合作,公平承担能源转型责任,共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18家派出机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水电总院、电规总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同志参加会议。
4月18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对祁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等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废止公示》,拟废止合计880MW风电、光伏项目。 详情如下: 关于对祁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等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废止公示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十四五”规划建设进度,实现我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各市能源局对已列入年度建设规模项目单位投资不积极、确定无法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梳理。相关地市上报拟调整项目清单,经我局汇总,拟将祁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等12个项目,废止规模88万千瓦,现予公示。相关企业如有异议,请向相关市能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并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由市能源局上报省能源局。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 反馈电话:0351—4117220 邮 箱:sxnyjxnyc@126.com 特此公示 附件:山西省2024年拟废止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清单.pdf 山西省能源局 2024年4月18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关于对祁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等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废止公示
日前,甘肃省总河长令第10号发布。根据文件,文件明确: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工程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 甘肃省总河长令 第10号 现将《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总河长 胡昌升 任振鹤 2024年3月22日 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 河道、湖泊、水库是行蓄洪水的重要空间,确保其空间完整、功能完好,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工程安全、生态安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决定将水库纳入“清四乱”范畴,进一步加强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切实保障行洪通畅,守牢防洪安全底线,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四乱”问题整改 各级河湖长要坚决扛起河湖管理保护重任,对责任河湖内存在的“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切实组织对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工业园区、房地产,种植阻水片林和阻水高秆作物,设置妨碍行洪的养殖网箱等存量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持续开展河湖遥感图斑核查与确认问题整治,加快推进“挂账”问题销号,科学稳妥处置阻水便民桥涵、过水路面,统筹解决好群众出行和防洪安全问题。着力推进国家各类暗访督查未销号问题,以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河湖“四乱”问题、各类审计反馈“挖湖造景”问题等整改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紧盯整改时限,严格销号标准,确保遗留问题销号清零。 各地要对排查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逐个河湖、逐个水库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各级河湖长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调度,切实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整治任务落实落地。当年排查出的问题应在当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对于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确实难以按期完成整改的,市(州)河长制办公室提出延期整改方案,经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由市(州)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或省级河湖长同意并报水利部备案,实行挂账监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二、集中力量攻坚,整治水库突出问题 各地要组织水库管理部门,加快推进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确保与河湖管理范围线连贯衔接。6月底前完成刘家峡、九甸峡等31座承担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库容曲线复核,结合复核情况对库区违规开展经营性文旅项目、非法养殖、违规修建码头、筑坝拦汊、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非法建(构)筑物等侵占水库库容和分隔库区水面以及阻塞溢洪道等行为,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的设施全面排查整治,发现一处、清理一处,保护水库库容,改善库区面貌,保障水库功能有效发挥。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至2025年,利用2年时间对水库“四乱”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其中,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防洪库容侵占严重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承担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严重影响防洪、威胁工程安全的,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026年起,按照“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要求,持续开展水库“四乱”清理整治。对于涉及库区移民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农民唯一住房等群众生计问题,要依法合规、实事求是,统筹协调、妥善解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全面总结提升,严格管控水域岸线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按照法律法规及岸线功能分区管控要求,遵循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许可,不得超审查权限,不得随意扩大项目类别,严禁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并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岸线整治修复、生态廊道建设、滩地生态治理、公共体育设施、渔业养殖设施、航运设施、航道整治工程、造(修、拆)船项目、文体活动等,按照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或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事项办理许可手续。严禁以风雨廊桥名义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开发建设房屋,严禁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严禁以清淤疏浚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工程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 四、强化监督管理,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各地要严格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河长湖长协调督办、水利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共同推进解决涉河湖库突出问题。要严格考核监督,将河湖库“清四乱”纳入2024年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对“四乱”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同类问题反复发生、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清理整治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日常巡查管护,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人工智能、无人机等信息技术加强监控预警,推动河湖监管由“人防”向“人防+技防”结合,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要持续健全“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模式,全面加强行刑检合作,对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非法阻碍行洪等涉水违法行为联动办案,共同维护良好水事秩序。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合力打造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为美丽甘肃建设提供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和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
日前,随着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并网,国家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青海区域华能青海分公司1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完成并网。 本次并网的1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全部为青豫直流特高压外送项目,对青海省加快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意义重大。项目分布在海南州、海西州,包括共和塔拉滩30万千瓦光伏、海南州50万千瓦光伏、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伏,以及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后,每年可生产绿电25.54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7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13万吨,可有效减轻大气污染,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据了解,项目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地域特点建设了以科技创新、牧光互补、生态环保为特点的光伏项目。共和塔拉滩光伏项目部分光伏板运用了全球最大商用尺寸兆瓦级钙钛矿组件,实现了钙钛矿光伏技术从产线到商用示范的重大跨越;海南州50万千瓦光伏项目采用牧光互补模式,是华能在青海一次性建设最大的单体光伏项目;乌图美仁光伏项目运用“光伏开发+生态治理”模式,通过“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治沙改土”等多位一体循环发展模式建设,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积极落实“双碳”目标,我国风电光伏新能源开发向规模化集约化迈进,大基地成为地面电站开发的主流模式以及市场焦点。 按照顶层规划,大基地又可以分为批次大基地以及4.55亿千瓦大基地。其中,批次大基地,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已相继下发三批大基地项目清单,首批9705万千瓦基地项计划今年底全面投产。4.55亿千瓦大基地则是基于《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规划到2030年建设风光基地总装机约4.55亿千瓦。其中,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基地规划装机2.84亿千瓦,采煤沉陷区规划装机0.37亿千瓦,其他沙漠和戈壁地区规划装机1.34亿千瓦。值得重视的是,相比批次大基地的百瓦千瓦级,4.55亿千瓦大基地规模更大,按千万千瓦级组织建设,但两大基地之中除四大沙漠基地外,多有项目重合。 追踪基地项目,截至目前,至少已有237GW公开的风光大基地可明确业主情况,其中第一批大基地78GW,第二批30GW,第三批67GW,五大沙戈荒基地超60GW。手握规模达到千万千瓦级的如下: (数据来源于公开信息,不包含合建项目规模,仅供参考,最终以企业官方数据为准。) 具体来看,国家能源集团可谓一骑绝尘,目前公开的大基地规模已超47GW。除三大批次超20GW基地项目外,在沙戈荒基地中,国家能源局已获批宁夏腾格里沙漠东南部新能源基地以及甘肃巴丹吉林新能源基地,风光项目总规模24GW。其中,宁夏腾格里沙漠东南部新能源基地一期1GW光伏项目已于今年并网发电。 紧随其后,华能集团、国家电投两大电力央企的基地项目均超20GW。当然,这仅是公开可查询项目。实际上,根据国家电投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数据,国家电投已获得了十大新能源基地的开发权,风电、光伏项目规模合计超过60GW。 此外,千万千瓦级规模以上的还有三峡集团以及大唐集团。其中由三峡集团牵头的库布其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项目,规划总装机规模16GW,包括光伏8GW、风电4GW,配套改扩建先进高效煤电装机4GW。 风光大基地多以百万千瓦起步,庞大的投资规模也决定了大基地更倾向于资金实力雄厚的央国企。在上述可查询业主的237GW大基地中,央国企占比90%以上。民企以龙头企业为主,包括阳光新能源、天合、隆基、正泰新能源、东方日升、宁德时代等。达到百万级千万规模的业主还有: 作为支撑“双碳”目标以及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工程,大基地项目将带来新能源开发的变革,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多重挑战。 在“光伏行业2023年上半年发展回顾与下半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副总工程师王霁雪介绍,特别是批次大基地项目面临着场址落实、消纳空间以及并网手续等挑战。 据悉,4.55亿千瓦沙戈荒基地项目在批复时大多获得了各地从国土到林业等相关部分的支持性文件,但批次大基地从申报到落地时间紧迫,在18亿耕地红线以及国土三调推进下,部分场址存在风险,甚至可能引发变动。近期,据媒体报道,西部某省部分区域受林草政策影响,便暂停了地面光伏电站的实施,其中包括风光大基地项目。 消纳在基地项目庞大的规模下更是令人关注。特别是第一批基地项目,就地消纳项目占比50%,需同其他项目争抢消纳空间。从第二批项目开始,多以外送为主。但以外送为主的风光基地面临着经济性问题。据介绍,由于新能源出力不均匀,不能满足直流通道输送的要求,需要送端基地配套火电、储能等调节电源保障新能源电力的送出,这无疑将推高基地建设成本。 此外,王霁雪指出,相比此前项目,单体规模较小,接入电压等级较低,只需省级规划范围内协调即可,但基地项目要接入更高电压等级,则需历经国家层面规划调整流程,从而使得基地项目并网周期变长。 据了解,第一批9705万千瓦基地项目目前并网率约25%,完成年底并网目标仍挑战重重。 而4.55亿千瓦沙戈荒基地,顶层已统筹解决土地以及供需问题,除通道建设时序问题外,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能源,则需风光新能源承担更大的作用。 各大基地项目业主情况如下: 1、第一批风光大基地: 2、第二批风光大基地 3、第三批风光大基地 4、沙戈荒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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