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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河南郑州航空港融媒体中心的消息显示,近日,汉象环能在河南郑州航空港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郑州青云臻情储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00万新加坡元(约合人民币7000万元),是一家外国法人独资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汉象环能是一家由新加坡资本控股的国际化企业,致力于创新能源解决方案。自2023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汉象环能以独特的“复合储能技术路线+车网互动(V2G)规模化应用”模式为核心,在河南多地成功布局能源互联网应用实践项目,积极拓展新能源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的新领域。 汉象环能本次在郑州成立储能公司,旨在推进航空港汽车城配套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23.5亿元,计划用地100亩,服务于航空港汽车城汽车零部件制造及物流企业,预计建设周期为24个月。 该项目核心是建设大规模储能设施,包含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和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如同为电网配备“超级充电宝”,提升电网的灵活性和稳定性。 同时,该项目将建设由150台支持车网互动(V2G)的重卡充电站(含升压站等设施),组成专用充电网络,积极探索让电动汽车,特别是重卡,不仅能充电,还能在电网需要时反向供电,力求在重卡领域实现V2G技术的规模化应用突破。
8月7日,晟储100MW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位于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农谷大道西侧,招标人为晋中晟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0%、80%。 本项目总体规划为100MW/50.42MWh,其中磷酸铁锂储能系统50MW/50MWh,飞轮储能系统50MW/420kWh,一次性建成。 本工程储能系统每个储能单元容量为5MW/5MWh,共10个储能发电单元,以2回集电线路接入35kV系统;飞轮储能系统总装机容量为50MW/420kWh,共包含25套飞轮储能单元,每套容量2MW,包含6台333kW/3.61kWh飞轮单机,以2回集电线路接入35kV系统。 招标范围未本项目全部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晟储100MW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晟储100MW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已由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中晟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0%、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农谷大道西侧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体规划为100MW/50.42MWh,其中磷酸铁锂储能系统50MW/50MWh,飞轮储能系统50MW/420kWh,一次性建成。 本工程储能系统每个储能单元容量为5MW/5MWh,共10个储能发电单元,以2回集电线路接入35kV系统;飞轮储能系统总装机容量为50MW/420kWh,共包含25套飞轮储能单元,每套容量2MW,包含6台333kW/3.61kWh飞轮单机,以2回集电线路接入35kV系统。 储能电站共分为两个区域,储能场地区域和220kV升压站区域。 2.1.3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1.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1.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全过程设计服务、施工、设备材料供货、安装工程、调试和性能保证(设备调试、设备监造、设备培训、性能试验、试运行、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配合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及相关协调、手续办理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内容,并负责采购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 3.1.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一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3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储能电站或新能源电站工程施工(含EPC)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cn)”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不存在黑名单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5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类似职务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6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 3.1.7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类似职务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1.8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8月5日,星辰新能、星钒涛宇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废标公告发布。公告称,因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故本次采购项目做废标处理。 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星钒涛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内蒙古星钒涛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星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99%和1%。 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拟建设250MW/1000MWh储能电站,两种储能类型,其中40MW/960MWh磷酸铁锂电池,10MW/40MWh 全钒液流电池,并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的EPC总承包工程。
8月7日,河津市上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00MW/800MWh新型电网侧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河津市上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示范区,总占地面积5公顷(合 75亩),建设装机容量为400MW/800MWh的电池储能系统,PCS 升压一体机 、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 标段合同估算价10.7亿元人民币,折合单价1.3375元/Wh。
8月7日,山西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独立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发布。项目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招标人为山西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00MW/400MWh独立储能调频电站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山西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独立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SD-2025-06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独立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4755001 ),已由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项目代码为2203-140492-89-05-317303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储能区、升压站、送出线路、对侧间隔工程的所有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并网验收等交钥匙工作。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第1标段,标段(包)内容: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00MW/400MWh独立储能调频电站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还包括配套的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接入相关工作,按照本项目接入系统批复要求接至指定电网接入点的线路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验收、涉网试验;整体系统质保期限内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工作。建设地点: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工期:6个月;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主要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符合技术条款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2.1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近3年(2022-2024年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4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或完成)过1个电力工程总承包EPC或PC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内容页、双方盖章页。)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实施期间未担任任何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人员及其他专业负责人均需提供人员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投标截止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3.6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cn)网站查询中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7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7.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8.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3家单位。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8.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3.8.3 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8.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8.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北极星储能网讯:8月6日,中国能建25GWh储能系统中标成交信息公示,三个标段去重后共有31家储能企业中标,其中1C中标价格范围为0.673-0.89元/Wh,0.5C中标价格范围为0.416-0.54元/Wh,0.25C中标价格范围0.37-0.495元/Wh。 具体来看,在第一标段1C储能系统采购中,总需求规模3GW/3GWh,整体平均报价0.7672元/Wh,阳光电源报价最高、也是唯一一家报价超过0.8元/Wh的企业,万帮数字能源最低。 此前开标数据显示,标段一有16家企业参与投标报价,报价范围0.673-0.89元/Wh、平均报价0.7863元/Wh。 而在标段二0.5C储能系统采购中,竞争最为激烈,总规模6GW/12GWh最终共有28家企业中标入选,整体平均报价0.4529元/Wh。其中宁德时代报价最高、也是唯一一家报价高于0.5元/Wh的企业,安诚新能源报价最低为0.416元/Wh。 此前开标信息显示,标段二有64家企业参与投标报价,报价范围0.416元/Wh~0.5764元/Wh,平均报价0.4646元/Wh。 在标段三0.25C储能系统采购规模2.5GW/10GWh,最终共有26价企业中标入选,平均报价0.4185元/Wh。同样也是宁德时代报价最高、安诚新能源报价最低。 在投标阶段,共60家企业参与报价,报价范围0.37元/Wh~0.495元/Wh,平均报价0.4249元/Wh。 中车株洲所、阳光电源、宁德时代、电工时代、金风天诚同创、万帮数字能源、远景、平高储能,共有八家企业同时入围三个标段。 楚能新能源、比亚迪、天合储能、思源清能、特变电工、林洋能源、安诚新能源、昆宇电源、中天储能、晶科能源、精控能源、中创新航、鹏程无限、同启新能源、杭州鹏成新能源等15家企业同时中标了标段二和标段三两个标段。 此外,科华数能、上能电气、许继电气、运达能源、亿恩新动力五家企业入围了标段二,华电科工、双登股份、平高集团三家入围第三标段。 报价详情如下:
8月7日,云南楚雄州发改委发布《安龙堡光伏发电电站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公告》。公告显示,安龙堡光伏发电电站项目装机容量4.5万千瓦,估算总投资约20000.00万元,为楚雄州列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的光伏发电项目。 因在楚雄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光伏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中优选确定的第一开发候选企业(中核汇能云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主动申请退出该项目投资开发,现对该项目依规重新开展市场化竞争配置。 公告如下: 安龙堡光伏发电电站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公告 为推动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发、加快投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现将安龙堡光伏发电电站项目重新开展市场化竞争配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场化竞争配置条件 楚雄源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安龙堡光伏发电电站项目的投资主体优选和项目优配采用市场化竞争配置方式确定。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本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 二、市场化竞争配置项目概况 市场化竞争配置原则:结合楚雄州自身资源禀赋、招商引资需要,按照集中连片开发、优先以资源带动发展、坚持市场化竞争配置资源的原则开展市场化竞争配置。 安龙堡光伏发电电站项目(场址中心坐标:东经101.9422°,北纬24.2687°)装机容量4.5万千瓦,估算总投资约20000.00万元,为楚雄州列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的光伏发电项目,因在楚雄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光伏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中优选确定的第一开发候选企业(中核汇能云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主动申请退出该项目投资开发,现对该项目依规重新开展市场化竞争配置。 开发要求:市场化竞争配置评审结果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开发协议签订,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三、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3.1法人要求: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 3.2企业信誉: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出现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及相关违规事项。 3.3本次市场化竞争配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3.4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市场化竞争配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市场化竞争配置申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市场化竞争配置申报。 四、市场化竞争配置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每日8:30至12:00,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楚雄源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瓜镇高新区轻纺城9幢5单元5楼535室)。 4.3申报人获取市场化竞争配置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详见附件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 (4)竞争配置报名表(详见附件3,申报人自行下载并填报); (5)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4)。 注:报名时提供一套报名资料,同时免费获取市场化竞争配置文件。 五、市场化竞争配置申报文件递交要求 5.1市场化竞争配置申报文件份数:纸质版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纸质文件不得活页装订)和电子版文件1份(包含签字、盖章齐全后的PDF格式1份,可编辑版本1份(载体为U盘),须确保能正常打开),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统一密封提交。 5.2市场化竞争配置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17:30时。 5.3市场化竞争配置申报文件递交地点:楚雄源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轻纺城9幢5单元5楼535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市场化竞争配置申报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市场化竞争配置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发布(注:采购单位及代理咨询服务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83号 联系人:陈权 电话:0878-3369155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
8月5日,金达弘景(莎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莎车县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PC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显示,此项目规划新建100万千瓦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交流侧1000MW,采用单晶双玻光伏组件,新建一座220KV升压汇集站和100MW*2H容量的储能系统及配套建设相关配套附属辅助工程。本次招标共划分5个标段,每个标段规模200MW,所有标段均不含勘探设计工作。投标可兼投兼中,但最多同时中选不超过2个标段。 招标范围:PC工程建设涵盖电站正常运行所需全流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运输、储存、设备监造;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检测(含第三方参与)、试运行、人员培训、验收,以及质保期和运维服务期内的服务等。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新疆莎车县,喀什地区环塔边缘阻击战标号21号地块。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需完成采购、安装、调试工作,并在招标人要求时限内实现并网发电。若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调整工期,中标人应同步配合调整。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需全面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合格标准,严格遵循《招标文件》等相关规定。
8月7日,敦煌市110MW光伏电站、150MW光伏电站及200MW风电场光伏电站电力交易合作开发服务项目(一标段)废标公告发布。 因投标人不足三家,该招标项目已作废标处理。 公告显示,该项目招标人为敦煌市沙州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标段采购项目为建设的110MW光伏电站提供电力交易合作服务,代理服务期间的电力市场化交易业务相关事宜,包括:甘肃省省内中长期交易、省间中长期交易、绿电交易、甘肃省省内电力现货交易、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及2026年和2027年中长期交易,为招标人定期提供省内、省间政策变化分析报告,提供电力交易培训等及其伴随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该项目以固定服务费+收益分成形式支付110MW光伏电站:固定服务费+分成模式。 (1)固定服务费:结算电价达到全省结算均价85%(不含)-100%(含)时支付,未达到全省结算均价85%,不支付固定服务费。 (2)收益分成:超过全省结算均价100%以上部分*中标比例进行分成。电站结算电价以电网公司发布的正式结算单为准。 (3)本次项目招标以每月甘肃省交易中心公布的全省同类型项目结算均价为基准,结算电价连续2个月低于全省均价40%(含)以下时,低于部分由中标单位全额赔付。
8月6日,华电天津南疆电厂100MW-200MWh储能项目智能储能电池舱集成代加工电化学储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规模50MWh。 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50MWh累计不低于500MWh的磷酸铁锂电化学电池预制舱集成设备合同业绩。 华电天津南疆电厂100MW-200MWh储能项目智能储能电池舱集成代加工电化学储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08/18-SB-212)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华电天津南疆电厂100MW-200MWh储能项目智能储能电池舱集成代加工电化学储能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华电科工重工机械厂。 2.2 项目规模:50MWh。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10月30日前。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电池-智能储能系统代加工(CHDTDZ008/18-SB-21201):智能储能系统代加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池-智能储能系统代加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池簇和电池模组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50MWh累计不低于500MWh的磷酸铁锂电化学电池预制舱集成设备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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