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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济南市章丘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宣布废标,废标原因在于中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故取消中标资格,项目废标。 该项目于2025年8月20日启动招标,招标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投资方进行出资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站,招标人提供水厂部分屋顶,面积约为11713m。投资方负责项目所有投资、安装承建及备案、供电等手续以及施工期内及运营期内屋顶防水、安全及维护维修等优动服务,建设周期4个月,运营服务期25年。 按照招标要求,待电站建成后,招标人以中标投资人中标价格,按照招标人的使用需求回购电量。而对于中标电价,招标明确了最高限价即0.4元/kWh。 20月余天后,中标结果出炉,最终中标企业的中标价格即最高限价0.4元/kWh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1月5日,内蒙古能源集团发布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项目计划投资282705.92万元,合同估算价23240万元,合单价0.77元/Wh,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工期为40个日历天。 招标人察哈尔右翼前旗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 本项目拟规划为500MW风光储新能源基地,其中风电场规划建设规模为400MW,光伏电场规划建设规模为100MW,储能项目建设规模300MWh,场内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及其220kV送出联络线,通过220kV线路接入天皮山220kV变电站。 公开信息显示,储能领域构建国内最全面的多元储能技术实证平台,储能功率150MW,涵盖磷酸铁锂、全钒液流、锌溴液流、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等8个最新储能技术,通过对不同类型储能技术在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方面的关键指标开展实证对比研究,为解决新能源发电稳定性难题提供“全维度可行方案”。 要求投标人三年内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不低于5G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已由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政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察哈尔右翼前旗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 2.3招标规模:本项目拟规划为500MW风光储新能源基地,其中风电场规划建设规模为400MW,光伏电场规划建设规模为100MW,储能项目建设规模300MWh,场内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及其220kV送出联络线,通过220kV线路接入天皮山220kV变电站。 2.4项目计划投资:282705.92万元2.5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内蒙古能源集团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注:投标人如未按照上述第(4)、(5)两条要求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将否决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电芯、PCS、EMS)主要部件中至少一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CNAS或CGC或CQC等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 3.2.2投标人具有CNAS或CGC或CQC认证的报告并提供本次投标所使用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电池、模组必须具有国家认证的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2023要求的型式认证报告。 3.2.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不低于5G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容量、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履约发票)。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其他要求: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境内。 2.2规模:本项目拟规划为500MW风光储新能源基地,其中风电场规划建设规模为400MW,光伏电场规划建设规模为100MW,储能项目建设规模300MWh,场内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及其220kV送出联络线,通过220kV线路接入天皮山220kV变电站。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储能系统设备制造、出厂前试验、包装、运输、现场交货等。产品数量、技术规格和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详见技术规范书)(1)本次招标范围为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设备调试,配合竣工验收,并配合协调并网验收合格手续等,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电池簇、PCS、EMS、干式变压器、直流汇流设备、集装箱及箱内配套设施(如温控、通风管道、配电、消防、安防、照明、材料等,同时考虑防火阻燃要求)、储能系统设备间电缆及通信线缆等设备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性能试验、配合交接试验、配合相关单位验收等。现场设备交接试验由招标人负责完成,投标人进行配合。其中电池簇包含储能电池、电池插箱、电池管理系统(以下简称BMS)和电池架、高压箱、配套附件及直流电缆。储能电池采用全新磷酸铁锂电池。此外,投标人应提供储能系统相关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各设备布置图、电气连接图、通讯系统图及其它供货范围内的图纸。本次招标采用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2)本项目中储能系统35kV高压侧之间至并网点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提供并敷设、安装。一次分界点:储能系统集装箱内设备之间、集装箱与集装箱之间的电缆及附件(含终端)由投标人提供,储能系统至招标人其它厂家供货设备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负责提供,所有电缆的敷设、接线以及系统调试等其它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二次分界点:投标人供货的储能系统设备之间的电缆、通讯线缆及附件由投标人提供,储能系统至招标人其它厂家供货设备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负责提供,所有电缆的敷设、接线以及系统调试等其它工作由招标人负责。调试分界:投标人应按照当地政府部门及地方电网公司要求,配合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消防验收、配合协调并网验收合格手续等工作,验收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2.4交货地点: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方式: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6交货期:40天,开始交货时间为2026年3月1日,2026年4月10日完成全部设备交货。注:开标一览表中的工期指的是交货期,即:首批设备计划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0日,交货期内交货进度须连续均衡,并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交货批次及数量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2.7合同签订方式:本次招标设备(材料)为《内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万千瓦风光实验实证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一)合同》暂估价内容,由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主体招标并确定中标人。合同履约由EPC总承包单位作为采购方与中标设备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及支付合同价款,并完成相应设备(材料)的到货、储存、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1月5日,广州发展2025-2026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公示,入围企业有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单价区间在0.747-0.7555元/W。 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计划采购容量约1.2GWp,共分为2个标段。标段一:N型双面组件;预估容量800MWp;功率为610-650Wp;采用TOPCon/HJT技术,每块组件尺寸长度不大于2468mm,宽度不大于1136mm。标段二:BC组件;预估容量400MWp;功率为610-650Wp;采用BC技术,每块组件尺寸长度不大于2468mm,宽度不大于1136mm。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江门、韶关、清远、河源、惠州、梅州、潮汕、茂名等地,及广西、福建、云南、湖南、天津、湖北、江苏、重庆、甘肃、新疆等地,详细地址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供货期自《广州发展2025-2026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月6日,重庆华电巫山30MW公共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42.5万元,单价0.748元/W;第二中标候选人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50万元,单价0.75元/W。 招标公告显示,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重庆华电巫山30MW公共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约30MWp容量的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组件,组件功率≥710Wp、转换效率≥22.9%、尺寸(长×宽×厚)为2384mm×1303mm×33mm。 项目地址:重庆市巫山县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生效后15日内开始供货,原则上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组件供货。
2026年1月4日,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其宰200MW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为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信息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单价折合1.73元/W;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投标单价折合1.685元/W。 据招标公告披露,该项目设计额定容量200MW,安装容量为247.953MWp,容配比为1.24。安装346788块功率为715Wp的单晶硅N型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由13338个光伏组串,共64个光伏子方阵组成,配置300kW(降容至285kWAt-4560m)组串式逆变器702台,箱式变压器64台,以8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电力。项目场址内新建1座220kV升压站,主变容量为200MVA。 项目地点: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尼西乡新阳村和幸福村周边山坡。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配合并网手续办理、投产前涉网试验、验收工作及其他。 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本工程暂定2026年5月1日开工,2026年10月31日全容量并网发电,2027年6月30日完工验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6日,宁夏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8400000.00元,约合0.58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5762500.00元,约合0.5745元/Wh;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5460000.00元,约合0.5739元/Wh。 原文如下: 灵武马家滩240MW 48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受 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灵武马家滩240MW 48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灵武马家滩240MW 48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6-01-05 02:00: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日,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竞争性配置初选的公告,项目应具备较高的成熟度,取得企业内部投资决定、限制性因素排查文件等必要的支持性文件,站址与电网接入点的距离应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安全性高的储能技术,储能技术性能应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 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1月5日上午12时前。 原文如下: 关于赤峰市元宝山区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竞争性配置初选的公告 一、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竞争性配置初选依据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120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753号)、自治区2026-2027年新增储能建议接入落点及建设规模等文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市能源局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经报请区政府同意,拟开展储能项目竞争性配置初选工作。 二、截至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1月5日上午12时前 递交材料截止2026年1月7日上午12时前 三、报名地点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109室 四、报名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在赤峰市元宝山区注册项目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在赤峰市未发生过严重违约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 (二)项目申报时应以项目实际建设运营企业作为业主单位进行申报,并在申报前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纳入自治区清单内的储能电站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在项目建设期内和建成后2年内不得通过代持、隐性股东或交叉持股等方式改变项目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以出卖股份、资产租赁、分包、转包等任何方式实质性变更投资主体。 (三)项目应具备较高的成熟度,取得企业内部投资决定、限制性因素排查文件等必要的支持性文件,站址与电网接入点的距离应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安全性高的储能技术,储能技术性能应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 (四)报名时需提交本企业新能源(储能)项目开发业绩、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近三年企业财务分析评价报告、信誉评价等加盖公章扫描材料,并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编制申报方案。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翔宇 联系电话:0476-3513966 元宝山区发改委 2026年1月2日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1月4日消息,中城大有惠州大亚湾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招标终止。招标人中城大有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指出,由于项目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中标事宜。 大亚湾经开区公开信息显示,该大亚湾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2亿元,原计划在2025年6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全站共设置四个储能装置区域,一个升压站区域,一个维保服务区域,其中储能装置区域建设一座80MW/16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升压站区域建设一个110kV预制舱式升压站。根据系统规划,本储能电站采用1回110kV电缆线路接至临近220kV湾畔变电站。 该项目曾于2025年5月14日发布招标公告,并在5月24日公布了中标候选人,其中显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另外两名中标候选人分别为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文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新疆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寰宇300MW/1200MWh新型独立储能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6379.53万元、折合单价约0.803元/Wh,第二名和第三名分别为河北天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译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两者报价分别为92621.45万元与101500.34万元,单价分别约为0.772元/Wh和0.846元/Wh。 根据此前发布的招标公告,该项目选址于昆玉市城西公安维稳检查站以西1公里处,计划新建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电化学储能系统,其中储能单元采用2.5MW/10MWh储能系统基本单元,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内设2*24MVA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1月4日,达茂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包头市达茂旗2026—2027年新增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优选公告,项目建设地点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应于2027年全容量并网。 项目规模:总规模1GW/4GWh。其中:克仁珠500千伏变电站规模为500MW/2GWh、开林河500千伏变电站规模为500MW/2GWh。申报单个项目规模不高于500MW/2GWh、不低于100MW/400MWh。 项目计划接入克仁珠500千伏变电站、开林河500千伏变电站,由项目投资主体落实具体接入条件和方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报,须满足相关条件。 原文如下: 包头市达茂旗2026—2027年新增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优选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753号)等文件精神及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达茂旗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包头市达茂旗2026—2027年新增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优选方:达茂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优选工作范围:通过优选确定包头市达茂旗2026—2027年新增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投资主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包头市达茂旗境内。 2.项目规模:包头市达茂旗2026—2027年新增独立新型储能项目总规模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其中:克仁珠500千伏变电站规模为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开林河500千伏变电站规模为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申报单个项目规模不高于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不低于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申报规模必须是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的整数倍)。项目最终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自治区能源局批复文件为准。 3.项目接入:项目计划接入克仁珠500千伏变电站、开林河500千伏变电站,由项目投资主体落实具体接入条件和方案。 4.并网时限:项目应于2027年全容量并网。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为联合体的,应提交相关联合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牵头申报主体企业及成员单位股权比例情况。 3.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储能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应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国家工程标准建设项目。 4.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不得以出卖股份、资产租赁、分包、转包等任何方式实质性变更投资主体。 5.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的《项目建设方案》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等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检查。 6.申报企业应为信誉良好企业,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1)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用联合体申报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上述全部要求。 (二)申报项目要求 1.参与优选的投资企业应按照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应按照编制大纲(见附件4)编制申报方案。 2.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项目场址及接入线路路径应主动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禁区等敏感区,与周边居民区保持合理距离,并取得旗自然资源、林草、生态、水务、文物、军事等主管部门出具的限制性因素排查意见。 3.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不得擅自调整技术路线、建设内容,在项目建设期内和建成后2年内不得通过代持、隐性股东或交叉持股等方式改变项目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以出卖股份、资产租赁、分包、转包等任何方式实质性变更投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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