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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林县 200MW/4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近日,上林县 200MW/4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星禾(广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星禾(广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据了解,招标内容包括 :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储能系统设备、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220kV 送出线路、对侧变电站改造工程的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培训、移交生产,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 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范书,所有施工图纸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图施工;根据接入系统的审查意见,完成接入系统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建筑工程、围墙、站用电设备及站用电外引线路、消防及给排水、照明、安防系统、网络系统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室外配套工程设计等工作; 设备及材料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材料设施、35kV地埋高压电缆设备和材料,包括:储能系统电池舱、变流器(PCS)、35kV升压变压器、储能电站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管理系统(BMS)及其附属设备、材料设施、自动消防系统、照明系统等;高低压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220kV升压站及其附属设备、材料设施、220kV送出线路的设备和材料采购。 投标人负责所有土建施工及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含单体调试及联调)、试验、验收、试运行等工作。本项目的选用设备和材料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满足接入广东电网、阳江市电网的相关技术要求,通过电网验收。 所有安装设备的各项调试、试验(包括性能试验、特殊试验)(但不限于):电气一、二次设备和通讯、远动系统、储能电站的仿真建模、电能质量评估、电能质量测试、全景监控、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和各设备(装置)自动化信息及各类数据信息双网覆盖、主备调接入、满足电网关于各系统数据上传要求;负责储能系统及升压站的电气一、二次设备单体测试、SVG性能测试、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等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最新发布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完成沉降观测等;负责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承担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并网前及全容量并网后各种设备性能、测试,所提交的报告必须满足广东电网电力有限公司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所有检测、调试如投标人满足行业要求的资格,具备检测能力,可由投标人自行完成,如投标人不具备检测试验资格,应委托具有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服务单位检测。 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储能设备区、220kV升压站及其附属设施、220kV送出线路工程、网路通讯工程、进站道路及施工、设备进场道路等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的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征占补偿协议的签订及征地拆迁、协调工作,承担上述工程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保证金、林木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复垦保证金、国有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土地资源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及相关协调费用。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划拨出让金由招标人承担。 投标人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电网公司)、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电网公司的评审并承担相关费用;办理施工图审查、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 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验收、草原植被恢复验收、土地复垦验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验收工作以及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向当地政府交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办理供水管线的相关手续;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 投标人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办理站用电外引线路、办理本项目储能系统及本工程所有监控信息,通过专网延伸接入至500kV回隆变电站的相关手续的办理、网络信息安全备案等相关工作,办理政府和电网审批手续并承担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按照储能电站相关国家验收标准及广东电网公司相关验收标准开展验收,本储能项目全部储能单元全容量充放电10次,且 本工程全部设备带电并网正常运行 24h(若发生设备、系统异常或故障,则运行时间重新计算),满足以上条件后,移交生产。 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所有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施工及服务等均由投标人提供,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竣工投产、工程检查、 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原文如下: 上林县 200MW/4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林县 200MW/4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星禾(广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星禾(广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上林县 200MW/4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林县 200MW/4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南宁市上林县澄泰乡福林产业园附近。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拟新建设一套基于磷酸铁锂电池技术的储能系统,配套建设一座 220kV升压站,上林储能终期规划容量为 200MW/400MW·h,一次性建成。(注: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616700000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各项对应限价的基础上自行报价(本项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5工期: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6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储能系统设备、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220kV 送出线路、对侧变电站改造工程的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培训、移交生产,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 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范书,所有施工图纸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图施工;根据接入系统的审查意见,完成接入系统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建筑工程、围墙、站用电设备及站用电外引线路、消防及给排水、照明、安防系统、网络系统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室外配套工程设计等工作; 设备及材料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材料设施、35kV地埋高压电缆设备和材料,包括:储能系统电池舱、变流器(PCS)、35kV升压变压器、储能电站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管理系统(BMS)及其附属设备、材料设施、自动消防系统、照明系统等;高低压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220kV升压站及其附属设备、材料设施、220kV送出线路的设备和材料采购。 投标人负责所有土建施工及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含单体调试及联调)、试验、验收、试运行等工作。本项目的选用设备和材料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满足接入广东电网、阳江市电网的相关技术要求,通过电网验收。 所有安装设备的各项调试、试验(包括性能试验、特殊试验)(但不限于):电气一、二次设备和通讯、远动系统、储能电站的仿真建模、电能质量评估、电能质量测试、全景监控、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和各设备(装置)自动化信息及各类数据信息双网覆盖、主备调接入、满足电网关于各系统数据上传要求;负责储能系统及升压站的电气一、二次设备单体测试、SVG性能测试、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等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最新发布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完成沉降观测等;负责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承担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并网前及全容量并网后各种设备性能、测试,所提交的报告必须满足广东电网电力有限公司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所有检测、调试如投标人满足行业要求的资格,具备检测能力,可由投标人自行完成,如投标人不具备检测试验资格,应委托具有检测资格的第三方服务单位检测。 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储能设备区、220kV升压站及其附属设施、220kV送出线路工程、网路通讯工程、进站道路及施工、设备进场道路等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的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征占补偿协议的签订及征地拆迁、协调工作,承担上述工程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保证金、林木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复垦保证金、国有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土地资源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及相关协调费用。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划拨出让金由招标人承担。 投标人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电网公司)、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电网公司的评审并承担相关费用;办理施工图审查、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 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验收、草原植被恢复验收、土地复垦验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验收工作以及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向当地政府交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办理供水管线的相关手续;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 投标人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办理站用电外引线路、办理本项目储能系统及本工程所有监控信息,通过专网延伸接入至500kV回隆变电站的相关手续的办理、网络信息安全备案等相关工作,办理政府和电网审批手续并承担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按照储能电站相关国家验收标准及广东电网公司相关验收标准开展验收,本储能项目全部储能单元全容量充放电10次,且 本工程全部设备带电并网正常运行 24h(若发生设备、系统异常或故障,则运行时间重新计算),满足以上条件后,移交生产。 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所有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施工及服务等均由投标人提供,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竣工投产、工程检查、 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和设计单位均出具)。 3.2.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承修三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 (3)建筑业企业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6)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7)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①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即:时间为:2025年9月-2025年11月任意一月即可)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注:(1)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即:时间为:2025年9月-2025年11月任意一月即可)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即:时间为:2025年9月-2025年11月任意一月即可)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2)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按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评审指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设计部分以承接相应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4.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5年11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日18 时00分。 4.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与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同时提供,如电子版与书面版有差异,以书面版为准。 (1)购买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购买地点: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北路13号) (3)本套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500元,此款须在获取采购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特别提醒:只有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 河北交投尚义县400MW光伏场区PC中标候选人公示

    11月25日,察汗淖尔流域治理+乡村振兴二期尚义县400MW光储示范项目光伏场区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河北交投恒资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中标候选人公示,河北睿聚恒通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以1.3元/W位列第一候选人,具体如下: 招标文件显示,该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400MW,分为多个分散地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光伏场各发电单元通过35kV集电线路汇集并经主变升压后,通过新建1回220kV线路送出。 招标范围:光伏发电项目场区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材料,(2)建筑安装工程,(3)调试、试运、测试、检测等。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 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11月,最终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并网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 新疆塔城150MW/1.2GWh固体储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招标

    11月25日,沙湾鹏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启动沙湾市15万kW/8h/120万kWh固体储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新建固体储热型共享储能电站一座,储能规模150MW/1.2GWh,发电余热用于工业生产和清洁供暖。配建相关附属设施,招标范围为EPC总承包。 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96000万元,折合单价0.8元/Wh。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原文如下: 沙湾市15万kW/8h/120万kWh固体储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 (XJDKZB-2025-012-085) 1. 招标条件 本沙湾市15万kW/8h/120万kWh固体储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XJDKZB-2025-012-08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96000万元,招标人为沙湾鹏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新建固体储热型共享储能电站一座,储能功率15万kw、储能时长8小时,发电余热用于工业生产和清洁供暖。配建相关附属设施。 3.项目公司名称:沙湾鹏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XJDKZB-2025-012-085 标段(包)名称:沙湾市15万kW/8h/120万kWh固体储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新建固体储热型共享储能电站一座,储能功率15万kw、储能时长8小时,发电余热用于工业生产和清洁供暖。配建相关附属设施。沙湾市15万kW/8h/120万kWh固体储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等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 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 (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一项(注:联合体各方业绩均可,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2)财务要求:近3年任意一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成立至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提供);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 , 项目经理可根据注册执业资格类别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3.质量员、施工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应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cn )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③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前须自行查询是否有正在涉及的诉讼案件,如有审判结果影响可能中标后的履行能力,且存在不良信誉,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5)联合体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牵头方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完成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隆基、晶科、正泰、天合等23家企业中标中国能建17GW光伏组件集采订单

    从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获悉,11月25日,中国能建2025年度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企业共计23家,分别是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华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润马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恒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恒羲光伏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预估总量为17GW,划分为8个标段,包含TOPcon、BC、HJT三种类型。

  • 广东韶关100MW/2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5日,韶关仁化100MW/2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云南建投安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信建设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24392.17837万元,折合单价1.220元/Wh;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24187.361929万元,折合单价1.209元/Wh;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24680.937539万元,折合单价1.234元/Wh。 项目招标人为仁化康普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广东韶关,项目建设100MW/200Mh 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 22000万元,折合单价1.1元/Wh。 中标候选人原文如下:

  • 采日能源中标新疆石河子光伏配套158MW/308MWh储能系统采购

    11月25日,中国电建吉林院八师石河子市 133 团光伏配套 158MW308MWh 高安全智慧电化学储能电站 EPC 总承包项目储能系统设备直接采购成交结果公示,上海采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 八师石河子市133团光伏配套158MW/308MWh高安全智慧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是中新建电力集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新型电化学储能规划实施方案项目之一。项目规划建设150MW/300MWh高安全智慧电化学储能电站,储能时长按照2h配置。高安全智慧电化学储能电站主要由储能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变流升压系统等设备和系统构成。本项目储能系统采用集装箱一体化设计化方案,由29套5MW/1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单元,1套1.67MW/3.34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单元和1套4.5MW/7.2MWh钠离子电池储能单元系统组成。 中国电建吉林院八师石河子市 133 团光伏配套 158MW308MWh 高安全智慧电化学储能电站 EPC 总承包项目储能系统设备直接采购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PC-0215-25J4-FG0031) 中国电建吉林院八师石河子市 133 团光伏配套 158MW308MWh 高安全智慧电化学储能电站EPC 总承包项目储能系统设备直接采购已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完成了相关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已确定成交单位。现进行成交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名称:上海采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5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共 3 日。 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响应人,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监督部门反馈意见。 采购人:(电子签章) 日期:2025 年 11 月 25 日

  • 1.175元/Wh!宁夏吴忠1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招标

    11月25日,吴忠市融晟全利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吴忠市融晟全利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宁夏吴忠,项目新建100MW/400MWh共享储能站,同时配置相应的继电保护、计算机监控系统及系统通讯等设施。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7000万元,折合单价1.175元/Wh。 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 1.125元/Wh!宁夏吴忠400MW/800MWh储能电站EPC招标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5日,宁夏路腾400MW/800MWh储能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宁夏路腾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宁夏吴忠市,建设规模为400MW/800MWh,采购需求为EPC总承包。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000万元,折合单价1.125元/Wh。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 9.6亿元!沙湾市15万kW/8h/120万kWh固体储热共享储能电站EPC招标

    11月25日,沙湾鹏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沙湾市15万kW/8h/120万kWh固体储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该项目总投资9.6亿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核心内容为新建一座固体储热型共享储能电站,储能功率达15万kW,储能时长8小时,建成后发电余热将用于工业生产和清洁供暖,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招标范围涵盖项目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 投标人需满足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此外,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原文如下: 沙湾市15万kW/8h/120万kWh固体储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 (XJDKZB-2025-012-085) 1.招标条件 本沙湾市15万kW/8h/120万kWh固体储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XJDKZB-2025-012-08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96000万元,招标人为沙湾鹏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新建固体储热型共享储能电站一座,储能功率15万kw、储能时长8小时,发电余热用于工业生产和清洁供暖。配建相关附属设施。 3.项目公司名称:沙湾鹏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XJDKZB-2025-012-085 标段(包)名称:沙湾市15万kW/8h/120万kWh固体储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新建固体储热型共享储能电站一座,储能功率15万kw、储能时长8小时,发电余热用于工业生产和清洁供暖。配建相关附属设施。沙湾市15万kW/8h/120万kWh固体储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等所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 (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一项(注:联合体各方业绩均可,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2)财务要求:近3年任意一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成立至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提供);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项目经理可根据注册执业资格类别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3.质量员、施工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应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cn)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③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前须自行查询是否有正在涉及的诉讼案件,如有审判结果影响可能中标后的履行能力,且存在不良信誉,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5)联合体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牵头方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完成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800MW光伏组件采购招标

    11月24日,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80万千瓦高效光伏组件采购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为华电甘肃能源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该项目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光伏治沙示范园区;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红沙岗境内。 其中,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拟采购63.2万千瓦高效光伏组件,民勤县红沙岗80万千瓦光伏项目拟采购16.8万千瓦高效光伏组件。 招标内容显示,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拟采购适配光伏发电系统的高效光伏组件,总容量800MW,要求组件最大功率不低于650W,正面光电转换效率≥23.8%,背面峰值功率不低于正面的70%。 在项目履约期限上,中标人需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开始供货,原则上2026年6月前完成全部组件供货(最终以招标方书面下达的排产函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截标/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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