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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制造业活动下降 ISM工厂活动指数去年创14年来最大跌幅

    美国制造业活动在2022年12月连续第二个月萎缩,关键工厂指标创下了自2008年以来的最大年度跌幅,这将有助于进一步抑制价格压力。 周三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供应管理协会(ISM)12月的工厂活动指数从11月的49降至48.4,为2020年5月以来的最低水平。读数低于50表示工厂活动出现收缩。 ISM的工厂活动指数在2022年下降了10.4点,是自08经济衰退以来最大幅度的年度回落。ISM衡量材料支付价格的指标连续第九个月下降,这是自1974-1975年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下降。 新订单和生产指标在去年12月均出现收缩,都下滑至2020年5月以来的最低水平,表明需求进一步疲软。进出口指标也出现收缩。有13个制造业行业报告了活动收缩,其中以木制品业、金属制品业、化学品业和造纸业为首。只有初级金属业和石油业的活动有所增长。 综合来看,这些数据凸显出了消费者的支出偏好从商品转向了服务业,利率上升和全球经济活动减弱也给工厂带来了压力。 需求萎缩加上供应链问题缓解,将供应商交货指标推至45.1,达到2009年3月以来的最低水平。读数低于50表明交货时间加快。 周三报告中的一线曙光是投入成本持续缓和。ISM材料支付价格指标降至39.4,为2020年4月以来的最低水平。制造业的人员数量在去年12月也有所增加,ISM的就业指标上升到四个月高位。

  • 订单显著萎缩 英国12月制造业PMI大幅降至45.3

    根据周二公布的一项月度调查显示,由于新订单大幅下降、企业裁员,12月英国制造业活动出现自2008-09年经济衰退以来最大降幅之一。标普全球/CIPS英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从11月的46.5降至12月的45.3,这是除了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的两个月之外、自2009年5月以来的最低水平。 虽然该指数高于上个月公布的初始预估44.7,但远低于周一欧元区调查公布的47.8。 “由于新订单流入减弱,产出以过去14年来最快的速度萎缩,”标普全球董事Rob Dobson表示,“随着国内需求疲软,同时来自海外的新订单进一步显著下降,新业务的下降幅度之大令人担忧。” 这些数据与英国Make UK贸易协会上月发布的悲观前景大体一致,该协会预测,2023年该行业的产出将下降3.2%。最新的官方数据显示,第三季度工厂产出同比下降6.8%。 政府预算预测者在11月也预测,由于企业和家庭继续面临高通胀,今年英国经济整体将萎缩1.4%。 虽然参与PMI调查的制造商对未来一年略为乐观。随着供应链困难变得不那么严重,通胀压力降至2020年底以来的最低水平,对未来产出的预期升至五个月来高点。 但由于来自国内客户以及中国、美国、欧洲大陆和爱尔兰客户的订单都有所下降,工厂的裁员速度仍达到2020年10月以来的最快水平。 标普全球表示:“出口合同损失的主要原因是全球经济状况疲软,同时也与英国脱欧相关,如航运延误和成本上升,导致一些欧盟客户从其他地方采购产品。”

  • 重庆银保监局: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 推进以保函置换部分预售监管资金

    12月6日,重庆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做好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及, 支持房地产建筑业复工交楼。 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贷款投放。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进以保函置换部分预售监管资金。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从2022年11月11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存量融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 原文如下: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做好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渝银保监发〔2022〕96号 各银保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重庆(市)分行、各大型银行重庆市分行、各股份制银行重庆分行、各地方法人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重庆分行、各外资银行重庆分行、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各直管村镇银行、各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各在渝保险法人机构、各财产险保险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各人身险保险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各在渝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重庆市银行业协会、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金融服务和重庆市委、市政府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全力做好支持复工复产金融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支持复工复产 (一)支持制造业复工复产。 持续细化全市重点产业链图谱,创新产业链和供应链金融产品,推广银保综合服务试点,沿链增加融资服务和保险服务供给,支持上下游协同复工、尽快满产增产。完善链主企业、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白名单,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用好设备更新改造贷款、科技创新再贷款等政策,推广知识价值、科创价值贷款和科技保险,提高上下游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和保险保障水平。 (二)支持交通运输业保通保畅。 为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企业提供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对于符合续贷、追加贷款条件的持续予以支持,保障物流畅通供应安全。发展货物运输保险、道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以及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为物流业及从业人员提供风险保障。 (三)支持外资外贸企业稳单拓市。 通过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订单融资等方式,加大对外资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快推进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发挥运输单证对中小外贸企业的融资增信作用。加大对小微企业出口风险保障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规模,简化报损和索赔程序,用好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政策。 (四)支持生活服务业复商复市。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于有发展前景、信誉良好但暂时遭遇流动性困境的企业要继续给予支持,帮助开门营业、走出困境。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推广商业价值、文旅价值贷款,帮助市场主体增强发展信心,助力新市民稳岗就业。 (五)支持房地产建筑业复工交楼。 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贷款投放。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进以保函置换部分预售监管资金。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从2022年11月11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存量融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持续服务全市重点基建项目。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保函和保证保险产品,减轻企业保证金占款压力。 (六)支持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 支持防疫药物研发、疫苗研发生产、重症病房(床位)扩建、医疗设备升级改造等信贷需求。提升“渝快保”等普惠保险产品对“老、弱、病、幼”等疫情高危易感人群的兜底保障能力。鼓励对驾驶员、快递员、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公益志愿者等定制专属保险方案。开发设计责任更广、价格更低、覆盖更全的责任保险、营业中断险、复工复产复市疫情防护综合保险,将新冠病毒感染纳入责任范围。 二、全面支持提振消费 (七)提升消费信贷获得便利性。 研发投放差异化消费金融产品,在客户授权下通过银行流水等数据为客户精准画像,提供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通过产品管理主动倡导健康消费文化和习惯,引导合理借贷、理性消费。鼓励按照能减则减能让则让原则,最大限度降低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支持消费复苏。 (八)推动消费需求有效释放。 做亮“金渝惠”金融支持消费特色品牌,主动参与政府部门、购物中心、特色商业街组织的餐饮、休闲、文旅等消费促进活动,为各类主题活动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与生产厂家、商贸企业、电商平台等开展合作,以联合促销、联合贴息、发放消费劵等方式,促进汽车、家电及电子产品等消费。满足新市民在教育、租房、置业、装修、医疗、养老等领域的合理消费需求。支持消费金融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动品牌消费、品质消费进乡村。 三、全面落实纾困要求 (九)推进续贷和延期还本付息。 开展“结算户”转“有贷户”的首贷户培育行动,推广“自动续贷”“随借随还”等模式,加大对流动性困难企业的支持。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对于因疫情感染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保供保通保畅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个人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十)加大减费让利降成本力度。 持续压缩融资链条和中间环节降低融资成本,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和各项贴息政策合理让利。按市场化原则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实施阶段性减息,鼓励根据实际情况对按要求停驶营运车辆开通报停顺延保险服务。 (十一)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畅通消费者诉求反映渠道,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完善复工复产金融服务政策答疑、需求响应和投诉处理的协调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延期还本付息等业务申请,积极回应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客户投诉,解决问题、消除误解、争取理解,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全面强化机制保障 (十二)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深刻认识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持续深化“红金渝”金融党建品牌建设,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合理需求,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做好支持复工复产金融服务。 (十三)落实尽职免责要求。 积极向总行(公司)争取有利政策支持,向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倾斜资源。研究制定特殊时期的考核激励政策和尽职免责制度,提高不良容忍度,加大对基层网点机构的业务指导,明确免责行为清单。充分激发支行(公司)负责人、一线业务人员和授信审查审批人员、保险定损理赔人员的工作主动性,为支持复工复产松绑。 (十四)加强科技创新应用。 推广线上业务,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和可办理业务种类,提高线上服务替代率,注重线上服务的适老化设计。大力推广“信易贷·渝惠融”微信小程序及APP线上申贷和申请延期还本付息。充分利用“信易贷·渝惠融”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推送的产业链信息、复工复产名单和企业信用数据,主动对接做好金融服务。 (十五)建立应急救灾机制。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对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提升应急金融服务供给能力,为企业和群众生产自救、防灾减灾、生活保障提供服务支持、产品支持、信息支持。 (十六)安全有序恢复营业。 非高风险区的银行保险机构网点要有序复工,尽快恢复正常营业。加强网点管理和资源调配,有效引导客流错峰,避免人员过度聚集和长时间排队。切实做好安全防护、设施清洁消毒、防疫物品配备。加强对员工的关心关爱,做好员工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重庆银保监局 2022年12月6日

  • “十七条”出台 多措并举提振制造业

    11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 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 《通知》共列出“十七条”举措,从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市场消费、外贸出口、产业链安全、原材料供应、能源保障、政府政策及资金支持等多个方面,系统出台提升企业活力,保障产业经济稳定发展。 其中部分内容对橡胶、轮胎工业及上下游产业,具有一定的政策利好和指导意义。 以下为《通知》中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 1、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和贴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政策工具,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协同做好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力争早开工、早见效。 修订《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引导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资。 2、深挖市场潜能,扩大消费需求。 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落实好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阶段性减半征收购置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续等优惠政策,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试点。 3、稳定工业产品出口。 确保外贸产业链稳定,指导各地 建立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及时解决外贸企业的困难问题 ,在生产、物流、用工等方面予以保障。 提升港口集疏运和境内运输效率,确保进出口货物快转快运。 落实好稳外贸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抓实抓好外贸信贷投放。 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 4、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各地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 ,指导企业建立闭环生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员工到岗、生活和防疫物资供应相关工作,保障人流、物流畅通。 建立协调机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冲击,常态化稳定产业链、供应链,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区域间、上下游联动,“点对点”、“一对一” 帮助龙头企业和关键节点企业解决堵点卡点问题,保障重点企业稳定生产、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 。 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资源统筹协调,制定能源保供应急预案,指导地方优化有序用电措施,保障迎峰度冬电力电煤供应安全,满足工业发展合理用能需求。 5、持续壮大新动能。 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加快推进装备数字化,遴选发布新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加快向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转型。 深入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实施5G行业应用“十百千”工程,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加快5G全连接工厂建设。 6、推动原材料行业提质增效。 聚焦产业基础好、比较优势突出、技术领先的行业细分领域或重点产品,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引领带头作用,支持形成一批产业集群。 落实落细工业领域以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加快节能降碳装备技术推广应用。 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 ,完善大宗原材料供给“红黄蓝”预警机制。 优化布局建设国家新材料重点平台,深化实施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加快促进一批重点新材料产用衔接和市场应用推广。 7、促进消费品行业稳定恢复。 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促进产品迭代更新。 8、充分发挥大型企业“顶梁柱”作用。 大型企业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细化落实稳增长目标任务。要积极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项目、资金等支持,对中小企业账款“应付尽付、应付快付”。 9、加力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充分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协调机制作用,抓好各项惠企政策落实,鼓励地方出台配套举措。 大力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扎实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抓好减轻企业负担,综合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努力 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0、保障措施 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工业稳增长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挖掘政策潜力,完善配套措施,狠抓政策落实,促进本地区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推出有利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举措,推动政策精准发力,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 落实落细国务院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用足用好制造业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专项贷款等财税金融政策。 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具体原文如下: 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 工信部联运行〔2022〕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 工业是经济增长的主体和引擎,振作工业经济是稳住经济大盘的坚实支撑。为深入贯彻党的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地见效,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更好发挥稳住经济大盘“压舱石”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扛牢稳住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抓住当前经济恢复的重要窗口期,把稳住工业经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压实主体责任,集聚各方力量,着力扩需求、促循环、助企业、强动能、稳预期,确保2022年四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为2023年实现“开门稳”、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聚焦重点、加力提效。 紧密衔接已出台的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加力,形成政策叠加组合效应,推动工业经济加快恢复。 ——坚持因地制宜、分业施策。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工业大省、重点行业和大型企业力争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为稳定全国工业经济挑大梁;其他面临困难的地区、行业和企业,要着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稳增长。 ——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 着重解决当前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力争取得最好结果,并用好产业结构调整有利时机,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底线思维、安全发展。 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各类重大风险挑战应对预案,切实保障能源原材料安全和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牢牢把握经济安全和发展主动权。 二、多措并举,夯实工业经济回稳基础 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着力点在政策落实。要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以有力政策举措有效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 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 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和贴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政策工具,加快“十四五”相关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和各地区重大项目建设,协同做好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力争早开工、早见效。修订《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引导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资。推动政府投资基金落实国家战略,扩大项目投资。 (二) 深挖市场潜能扩大消费需求。 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落实好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阶段性减半征收购置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续等优惠政策,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试点。加快邮轮游艇大众化发展,推动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升级。持续开展消费品“三品”全国行系列活动,加快创建“三品”战略示范城市创建,开展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组织“百企千品”培优工程,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实施原材料“三品”行动,指导地方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开展信息消费+乡村振兴系列活动,规范发展线上经济,引导电商平台和线下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推动释放消费潜力。 (三) 稳定工业产品出口。 确保外贸产业链稳定,指导各地建立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及时解决外贸企业的困难问题,在生产、物流、用工等方面予以保障。提升港口集疏运和境内运输效率,确保进出口货物快转快运。落实好稳外贸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抓实抓好外贸信贷投放。加快推动通过中欧班列运输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推动各地积极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渠道,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扩大订单。办好第13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线上展,扩大参展企业范围,延长线上展示时间,进一步提高成交实效。 (四)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各地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指导企业建立闭环生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员工到岗、生活和防疫物资供应相关工作,保障人流、物流畅通。建立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冲击常态化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协调机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区域间、上下游联动,“点对点”、“一对一”帮助龙头企业和关键节点企业解决堵点卡点问题,保障重点企业稳定生产、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强关键原材料、关键软件、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供应保障和协同储备,统筹推动汽车芯片推广应用、技术攻关、产能提升等工作,进一步拓展供应渠道。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资源统筹协调,制定能源保供应急预案,指导地方优化有序用电措施,保障迎峰度冬电力电煤供应安全,满足工业发展合理用能需求。 (五) 持续壮大新动能。 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推进国家级集群向世界级集群培育提升。启动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区域增长极。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工业软件、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加快推进装备数字化,遴选发布新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加快向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转型。深入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实施5G行业应用“十百千”工程,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加快5G全连接工厂建设,推动各地高质量建设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落实5G扬帆应用行动计划,深入推进5G规模化应用。 三、分业施策,强化重点产业稳定发展 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重点在行业。要统筹推进强基础、补短板、锻长板、育集群、建生态各项工作,深入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促进重点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六) 推动原材料行业提质增效。 聚焦产业基础好、比较优势突出、技术领先的行业细分领域或重点产品,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引领带头作用,支持形成一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绿色建材、新材料产业集群。落实落细工业领域以及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加快节能降碳装备技术推广应用。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完善大宗原材料供给“红黄蓝”预警机制,下达化肥最低生产计划,灵活运用国家储备开展市场调节,促进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废钢、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研究制定重点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总体方案,开展光伏压延玻璃产能预警,指导光伏压延玻璃项目合理布局。加快国内(重点)铁矿石项目建设,推进智能矿山建设。优化布局建设国家新材料重点平台,深化实施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加快促进一批重点新材料产用衔接和市场应用推广。 (七) 巩固装备制造业良好势头。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大飞机、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高端数控机床等重大技术装备自主设计和系统集成能力。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做优做强信息通信设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电力装备、船舶等优势产业,促进数控机床、通用航空及新能源飞行器、海洋工程装备、高端医疗器械、邮轮游艇装备等产业创新发展。发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作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组织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一体化推动生产推广应用。加快能源电子产业发展,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和行业应用,完善光伏、锂电等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优化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试点政策,深入开展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试点,推动首台(套)、首批次等创新产品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 (八) 促进消费品行业稳定恢复。 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促进产品迭代更新。抓紧制定发布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培育、推动生物制造发展等政策文件,加快制修订家用电器、婴童用品、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医药等重点产业链补短板,加快关键原辅料、设备配件和生产工艺研发攻关,促进集群化发展。支持纺织服装行业绿色化发展,加大再生纤维制品宣传推广力度,稳住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促进传统行业平稳运行。 四、分区施策,促进各地区工业经济协同发展 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关键在地方。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央地联动、区域协作,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推动区域工业经济协调发展。 (九) 东部工业大省主动发挥稳经济关键支撑作用。 东部工业大省产业基础好、市场规模大、外资外贸占比高、带动性强,要勇挑大梁,推动工业经济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为全国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多作贡献。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着力强化数字赋能,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塑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强化创新引领和产业转型,支持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强化与资源富集区、成本优势区等区域分工协作,推动部分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增强全国工业经济弹性和韧性。 (十) 中西部地区努力巩固较快增长态势。 能源原材料大省要着力稳生产增效益,巩固较快增长势头。受电力短缺影响较大省份要对照增长目标,抓紧谋划用电高峰后的追平补齐措施。支持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在有基础优势的地区,通过中央企业投资、国家产业转移基金重点支持等方式,促进西部地区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集群。进一步优化西部地区营商环境,在满足产业、能源、碳排放等政策的条件下,支持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环保、能效、安全生产等标准要求的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聚。 (十一) 东北地区推动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东北地区要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装备制造、能源原材料、农业及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优势,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加快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支持驻东北地区中央企业发展,防止因人才流失和人员老化导致创新能力减弱,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不断完善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提高对资本和人才的吸引力。 五、分企施策,持续提升企业活力 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主体是企业。要充分发挥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积极性,激发活力,增强信心,为工业经济稳定恢复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十二) 充分发挥大型企业“顶梁柱”作用。 大型企业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细化落实稳增长目标任务。特别是中央工业企业要发挥好对产业链主体支撑和融通带动作用;要加强生产运行调度,拓展挖潜增利空间,努力多作贡献;要在加快自身发展助力经济大盘稳定的同时,全力做好能源粮食安全托底和保供稳价,推动能源、物流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释放采购需求;要积极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项目、资金等支持,对中小企业账款“应付尽付、应付快付”,落实2022年减免房租政策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应免尽免、应免快免”。 (十三) 加力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充分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协调机制作用,抓好各项惠企政策落实,鼓励地方出台配套举措。加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力度,加强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建设投入,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推动优质中小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强化对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的支撑。深入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大力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扎实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抓好减轻企业负担综合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努力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四) 强化对外资企业的服务保障。 建立健全与外资企业的常态化交流机制,强化用工、用能、物流等生产要素保障,积极协调解决合理需求,确保企业稳定生产和正常经营。指导外资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进一步便利外资企业商务、技术人员及家属出入境。鼓励和支持外资企业加大在华高新技术、中高端制造、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等领域的投资,支持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和参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强化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保障,推动相关项目尽快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数据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良好机制是保障。要锚定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以及振作工业经济系列政策,细化配套措施,实化工作举措,努力为工业稳增长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十五) 强化责任形成合力。 各有关方面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大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重大判断和对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工业稳增长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挖掘政策潜力,完善配套措施,狠抓政策落实,促进本地区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推出有利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举措,推动政策精准发力,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 (十六)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 落实落细国务院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用足用好制造业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专项贷款等财税金融政策。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发挥产融合作平台作用,综合运用信贷、债券、基金、保险、专项再贷款等各类金融工具,促进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深入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 (十七) 完善监测调度和督导激励机制。 聚焦重点地区、行业、企业和园区,完善不同频次监测调度机制,加强苗头性问题预警和分析研判,做好政策储备。组织开展“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申报,对稳增长取得突出成效的地区在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充分发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引导性作用,定期通报各地工业生产、效益、投资和制造业增加值比重等指标数据,加强目标管理和进度督促,推动各地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大力挖掘各地工业稳增长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和积极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坚定信心、提振预期。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国资委 2022年11月21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

  • 产值达19万亿元!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4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45个国家先进制造集群的名单。 45个国家级集群2021年主导产业产值达19万亿元,布局建设了18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占全部国家级创新中心数量的70%,拥有国家级技术创新载体1700余家,培育创建了170余家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22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45个国家级集群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13个、高端装备领域13个、新材料领域7个、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领域5个、消费品领域4个、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领域3个,覆盖制造强国建设重点领域,成为引领带动重点行业和领域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45个国家级集群涉及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个计划单列市,其中东部地区30个、中部地区8个、西部地区5个、东北地区2个,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4个重点区域集群数量达30个,占2/3,国家级集群成为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紧紧围绕集群培育目标任务,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创新思路举措,形成政策合力,加快构建省级-国家级-世界级集群梯次培育发展体系,完善央地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完善产业、创新、财政、金融、区域和公共服务等集群政策支持体系,促进集群交流与合作,推动集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附: 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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