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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申能新疆塔城和布克赛尔县20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组件中标结果公布,标段1中标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格81840万元,单价0.682元/W;标段2中标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格86400万元,单价0.72元/W。 招标公告显示,申能新疆塔城和布克赛尔县20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组件招标分为2个标段,2个标段拟选N型双面双玻620Wp及以上光伏组件,采购规模均为1.2GW,交货期为2025年5月至10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做好上海市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提出,按照“谁投资、谁申请”的原则,自然人自行投资的户用光伏项目,电网企业应按规定代自然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备案,原则上代为备案工作应在并网验收前完成。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屋顶或宅基地场址资源投资的户用光伏项目由投资企业向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备案,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投资企业与场地产权方的协议(合同)范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现有规定做好备案管理。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在备案文件中明确直流侧和交流侧容量。 关于做好上海市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发展分布式光伏是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引导绿色消费的重要举措。按照《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2022〕7号)、《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发改能源〔2022〕164号)、《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2〕679号)、《关于促进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发改规范〔2023〕15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备案管理 按照“谁投资、谁申请”的原则,自然人自行投资的户用光伏项目(以下称“自然人户用项目”),电网企业应按规定代自然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备案,原则上代为备案工作应在并网验收前完成。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屋顶或宅基地场址资源投资的户用光伏项目(简称“非自然人户用项目”)由投资企业向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备案,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投资企业与场地产权方的协议(合同)范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现有规定做好备案管理。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在备案文件中明确直流侧和交流侧容量。 二、开展电网承载力评估 参照国家能源局有关文件要求,定期组织市电力公司开展接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研究分析。根据接网承载力评估结论,引导企业、居民做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电网企业应按照“公平开放、应接尽接”原则为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接网服务。不存在接网消纳困难的区域,应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做好分布式光伏接网工作。存在接网消纳困难的区域,按照现有条件做好接网工作,并严格落实分布式光伏接网能力提升措施。 三、优化并网验收要求 分布式光伏申请容量和并网模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规定。对自然人户用项目,电网企业应对项目设备(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购置进行核验,确保发票抬头与备案主体或场址产权人一致。电网企业应认真校核交流侧逆变器容量和直流侧光伏组件容量,检查光伏组件、逆变器等核心设备的型式检验报告、参数设置、检验报告等内容,并代自然人申报我市可再生能源奖励。对非自然人户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并网验收后,电网企业应主动指导投资企业申报我市可再生能源奖励。对投资企业和场地产权方不同的项目,电网企业和投资企业都应主动告知场地产权方光伏发电政府补贴和上网电费归投资企业,投资企业应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和场地产权方约定收益分成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场地产权方使用光伏发电的结算方式以及光伏建设场地租赁费用支付方式等。 四、加强项目监测管控 鼓励电网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根据产权分界点确定投资界面划分,依产权关系分别加强对公共电网、用户内部电网的投资建设与改造升级,实现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企业调度控制系统、负荷管理系统,接受统一调度、监测,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和调控能力。鼓励存量具备改造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加大改造力度,逐步具备上述功能。 五、规范过户退役管理 对需办理更名、过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电网企业(负责代理自然人户用项目)、非自然人户用项目、工商业分布式项目投资企业应按月向原备案机关转交变更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非自然人户用项目、工商业分布式项目投资企业也可委托电网企业代为向原备案机关转交变更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原备案机关同意后,由电网企业按月完成更名、过户流程。电网企业要做好分布式光伏数据监测,对连续六个月未发电且现场发电设施已拆除的,在告知客户或向社会公示后,可进行销户处理;对在已销户地址重新建设或迁移安装地址的,应重新办理备案、并网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
12月13日,中广核新能源2025年度光伏支架设备框架集采招标,2025年度招标计划的陆上光伏项目(包含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及运维技改项目)固定支架设备。包含:陆上地面固定支架、分布式屋顶固定支架。拟定本次框架集采总容量为10GW。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如下: 因项目成熟程度存在差异,实际执行容量可能增多也有可能减少,投标方需知悉并接受存在的容量差异。 授标原则: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5个标段的投标,且在不同标段中,不得出现不相同报价(运费除外),否则将作废标处理。每家投标人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不得兼中。每个标段单独评标,当N(N≧2)个标段的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据项目整体中标金额最低的原则调整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或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上述原则调整第一中标候选人外,其余中标候选人仍按综合排名顺序推荐。 计划交货日期:框架合同的有效期自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12月12日,南网能源公布2024年第一批晶体硅光伏组件框架招标中标候选人,单价范围为0.668-0.703元/W。此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合计规模2.5GW,共有5家企业入围,分别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见下: 根据招标文件,此次招标的组件分为单玻组件和N型双面双玻组件,标包1供货量预估为1000MWp,标包2供货量预估为800MWp,标包3供货量预估为700MWp,其中单玻组件250MWp,N型双面双玻组件2250MWp。最终供货应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主流技术的组件产品供货。 本次采购的光伏组件将用于采购人及下属单位(含珠海、深圳、佛山、上海、海南、广西、广西新能源、贵州、云南、肇庆等分公司、子公司及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的光伏项目。本次采购由南网能源公司签订框架合同,适用于南网能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具体实施以南网能源公司确认的订单为准,各分子公司负责订单执行。 供货计划:2024年四季度供货约招标容量的20%,2025年一季度供货约占招标容量的40%,2025年二季度约占招标容量的30%,2025年三季度及之后约占招标容量的10%,供货容量为开口合同(即实际供货可少于招标容量),合同有效期为1年。
12月15日,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2025年能源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在新的起点上奋力谱写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坚持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开发利用,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具体原文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奋力谱写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2月15日,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4年工作情况,谋划2025年重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作工作报告。 郑栅洁指出,2024年以来,全国能源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以能源安全新战略为引领,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扎实做好各项能源工作,为支撑经济回升向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保障。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推进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服务保障。 王宏志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能源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能源发展提供了科学引领,领航能源事业不断开辟新局面。明年和“十五五”时期是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的关键时期,能源行业要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分析能源发展改革新形势新要求,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激发和增强发展活力。必须扎实做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准备,必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更加坚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会议认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国能源系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保障能源安全,坚定不移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2024年能源各领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坚持端牢能源饭碗,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取得新提高。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充分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保障作用,持续推动油气增储上产,能源供应总体稳定。二是坚持锚定双碳目标任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新成效。坚定不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风电光伏跃升发展,重大水电项目有序推进,核电在运在建规模升至世界第一,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转型变革继续保持全球领先。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根本动力,能源发展动能取得新提升。加快构建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稳步推进天然气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能源法治和标准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四是坚持提升监管能力水平,能源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聚焦党中央关心、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热点问题,精准有力实施能源监管,推动民生用能水平持续提升。五是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能源国际合作取得新进展。深化拓展“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切实保障开放条件下的国家安全水平。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取得新成绩。扎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会议强调,2025年能源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在新的起点上奋力谱写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更高标准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体制改革为动力、安全充裕为前提、经济可行为基础,逐步建立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用能导向的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取得更大成果。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纵深推进能源改革和法治建设。加快构建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体制机制,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推进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以贯彻实施《能源法》为契机夯实能源法治根基。三是更好发挥导向引领作用,统筹推进能源规划编制实施。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力争“十四五”能源规划圆满收官。科学谋划编制“十五五”能源规划,坚持全国能源规划“总体一盘棋”理念,统筹推动省级能源规划编制。四是扛牢能源安全首要职责,全面增强供应保障能力。强化底线思维和战略定力,全力完成能源保供任务,发挥好煤炭煤电兜底保障作用,推进油气增储上产,加强能源储备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五是坚持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开发利用,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六是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大力发展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强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管理,持续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示范,加强科技创新和标准化管理。七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整体效能。深化电力领域综合监管,推进能源领域专项监管,让监管真正“长牙带刺”,确保国家能源政策落地见效,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八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力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完善电力安全治理体系,组织开展电力安全专项监管,做好电力网络安全工作。九是巩固深化能源国际合作,加快构建立体多元合作新格局。提升境外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强化能源合作风险防范,加强绿色能源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十是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全面领导,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会议指出,当前正值迎峰度冬关键时期,能源保供任务繁重。能源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压实工作责任,密切关注能源供需动态变化,扎实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抓好突出问题整治,强化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年。 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总师出席会议。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司局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有关能源企业、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国家能源局机关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能传媒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过去几年,光伏产业迅猛发展,各环节产能迅速扩张。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在这场产能盛宴背后,市场供需关系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而往昔被视为保障的长单合约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 产能过剩 供需逆转 回顾2020-2022年,光伏行业进入扩产高峰期,原辅料市场需求激增,供需错配、价格飙涨,下游企业纷纷“抢料”,锁定未来3-8年的原料供应。 据北极星统计,仅执行日期在2024年及以后的长单合约数量就高达85份,覆盖硅料、硅片、方棒、电池片等环节。其中,硅料和硅片的长单签约数量最多,始终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曾经,堪称光伏产业最后“卡脖” 环节的硅料,大单合约签到手软。而目前,执行日期在2024年及以后的合约依然多达42份。 具体来看,大全能源在手订单13份,其中9份执行期限至2027年底;新特能源、通威、协鑫在手长单均在6份以上;此外,南玻、亚洲硅业、东方希望、聚光硅业均有在手长单,执行期最短至2025年8月,最长至2028年。 尽管新老硅料企业在手订单十分充足,但在经历了产能井喷式增长之后,市场供需关系已然发生逆转。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硅料产能开始逐渐过剩。与此同时,光伏行业已开始了“去产能”的步伐。 截至目前,已有70多个电池、组件等项目终止、延期、停产,市场需求低迷,下游企业对原料采购需求疲弱,导致部分此前长单协议执行的周期拉长,迫使产能调节弹性较窄的硅料企业重新审视产能规划,以应对下游需求收缩带来的周期性调整,避免因库存积压带来的经营压力。 同样,作为光伏产业链重要的中间环节,硅片企业在手长单同样众多。一方面在P/N技术迭代周期中,N型电池大规模扩产,对硅片需求大幅增加;同时伴随电池、组件环节跨界新势力迅猛崛起,激进的扩产之下,使得2020-2022年每年硅片签约数量均超过100亿片,直至2023年随着TOPCon实现大规模量产,锁单数量降至约65.7亿片,而2024年进一步将至26.45亿片。 上述订单中,执行日期在 2024 年及以后的长单共计约28 份。具体来看,锁单主体多为硅片新势力。其中,双良节能在手订单11份、华民股份5份、上机数控4份、沐邦高科2份,和邦生物、江苏美科等6家企业各1份。 新老势力激烈交锋之下,硅片价格竞争愈加激烈。以210mm硅片为例,当前价格已降至1.7元/片,相较于2020年底5.48 元/片的价格,跌幅高达223%左右,这使得企业的盈利空间被严重压缩。部分不具备成本优势的新生产线,在投产后,不仅未能带来预期的利润增长,反而成为了沉重的负担,企业库存积压严重,资金周转困难,经营压力巨大。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 “订单为王” 时代落幕,接踵而至的是供给过剩引发的行业集体有节奏的减产,而这对于已签订的长单而言充满变数,尤其是产能调整节奏相对迟缓、竞争实力不足的企业,犹如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光伏寒冬 再生波澜 随着光伏行业进入新的周期,当前的光伏行业深陷产能过剩泥沼,产业链价格暴跌,曾经看似稳固的长单体系弊端也在产能过剩的背景下逐渐显现。 毁约现象已悄然浮现。以华民股份为例,在2022年12月与浙江鹏展新能源签署5000万片硅片长单,合同金额超2亿元。然而,2023年2月,华民股份与鹏展新能源就价格进行磋商,当时华民股份生产的A级N型高效硅片销售价格为6.38元/片,鹏展新能源同期采购的高碳N型硅片(外观正A)价格为4.80元/,双方经过多次协商,价差依然巨大,合约就此终止。 而履约主体的变更,也给长单执行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皇氏集团跨界光伏曾一度风光无限,2022年公司在短短两个月内与中建材浚鑫等企业成功签订高达22GW的电池片销售长单。然而,2023年8月,皇氏集团却宣布转让安徽绿能80%股权,按原计划20GW TOPCon电池项目于2023 年6 月、10月各完成5GW TOPCon电池生产线投产,2024年再投产10GW产线。而根据最新进展,2023年12月,皇氏绿能一期13GW TOPCon电池片项目首批设备进场,目前尚无更多进展消息传出,签署的长单也因此悬而未决。 此外,光伏不景气大环境下,一些企业也走到破产、重整边缘。今年8月,棒杰股份旗下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其向华民股份签署的8700万片硅片采购订单执行情况也不得而知。 而爱康科技在2022年9月与江苏中能签45840吨硅料采购长单,总额超140亿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2027年。然而,今年6月爱康科技公告称,控股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浙江爱康光电、湖州爱康光电拟对公司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线实施临时停工停产。随后,爱康科技子公司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同年11月,爱康科技的另两家子公司湖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爱康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被受理,而此前截止至2027年的硅料采购订单也或将搁置。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光伏行业陷寒冬。然而,光伏行业协会近期再次组织龙头企业签署自律公约,约定自觉控制产能,避免盲目扩张,以纾解产能过剩困境,行业曙光已现,市场或将尽快回归正轨。
12月13日,普格 1#2#地块西洛光伏项目普格1#2#地块西洛光伏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公示。标段名称为普格1#2#地块西洛光伏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单位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62582116.00元,工期171天。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普格 1#2#地块西洛光伏项目普格1#2#地块西洛光伏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公示
12月12日,大唐中卫云基地数据中心绿电供应500MW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项目-N型光伏组件中标候选人公布,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贝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190万元,单价0.638元/W;第二中标候选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25万元,单价0.705元/W。 招标公告显示,采购N型光伏组件,规模达到50MWp。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天内。
广期所发〔2024〕354号 各相关单位: 中国证监会已同意广州期货交易所多晶硅期货注册,现将多晶硅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多晶硅期货合约自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起上市交易。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 国家法定假日和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PS2506、PS2507、PS2508、PS2509、PS2510、PS2511和PS2512。 三、交易指令 多晶硅期货合约支持下列指令:限价指令、市价指令、市价止损(盈)指令、限价止损(盈)指令和套利交易指令。 四、交易保证金水平及涨跌停板幅度 上市首日,多晶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9%,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牌基准价的14%。如合约有成交,则下一交易日起,交易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9%,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7%;如合约无成交,则下一交易日继续按照上市首日的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规定,按照《广州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五、交易手续费 多晶硅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六、申报费 多晶硅期货按日、按合约收取申报费,收费标准如下: 合约申报费=Σ(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当日在该合约上各档位的信息量×该档位收费标准) 品种 信息量(笔) OTR≤2 OTR>2 多晶硅期货 信息量≤4000 0元/笔 0元/笔 4000﹤信息量≤8000 0元/笔 1元/笔 信息量>8000 2元/笔 5元/笔 信息量=下单、撤单、询价等交易指令笔数之和。 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下单笔数-1。若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某日在某合约上有信息量但无成交,则当日在该合约上其报单成交比(OTR)视为大于2。 当日结算时,从相关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中扣划申报费。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当日结算时扣划申报费的,交易所可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扣划,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七、活跃期货合约标准 多晶硅期货的活跃期货合约标准为单边持仓量达到2万手以上(含)的合约。 新合约的挂牌基准价、交割区域、指定交割库、指定质检机构、注册品牌等事项由交易所于上市前另行通知。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多晶硅期货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4年12月13日
12月9日,麦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麦田能源”)在浙江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值得关注的是,这已非麦田能源首次进行IPO辅导备案。在2023年7月,麦田能源完成首次上市辅导备案登记,拟赴上交所主板IPO,彼时辅导机构为中信证券,但该次辅导备案在上月被撤回。根据今年3月31日出具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显示,麦田能源在审慎考虑业务发展情况、未来发展战略、发行上市条件和市场发行情况等各种因素后,研究决定将公司申报板块由上交所主板变更为深交所创业板。 此次,麦田能源重启IPO辅导,辅导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拟申报板块未披露。根据辅导工作安排,麦田能源预计将在2025年4月进行辅导工作总结,并准备辅导验收。 据了解,麦田能源成立于2019年9月,是一家专注于户用系储能统及光伏并网逆变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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