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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专家解读系列文章之二:全方位推动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中铝集团副总经理、中国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永忠 铜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交通、电子等领域,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支撑,是维护国家资源安全和产业安全的重要材料。加快推动铜产业高质量发展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重要战略举措。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了5方面12项重点任务,是铜产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指引,对铜产业强化国内原料保障基础、推动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和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系统发力,提升原料供应能力 近年,我国找探矿投入持续加大,一定程度上新增了铜资源储量。自产铜矿产量一直保持增长趋势,且增速大于全球平均水平,但由于我国工业化进程较快并成为全球重要的制造业中心,推动国内铜需求快速增长,导致铜原料供应缺口不断扩大,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已成为制约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为提升国内铜及伴生原料的供应能力,《实施方案》提出了推动国内资源增储上产、鼓励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强化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等重点路径。一是聚焦国内重点铜矿成矿区带,扎实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新增一批可供开发的铜矿资源储量。二是加快铜矿开发项目、环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审批进程,加快推进在产项目扩能、新项目建设,提速增强国内铜矿山供应能力。三是支持现有矿山深部边部找矿,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开展矿山污染状况调查,协同开展矿山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持续提升铜矿开发利用和安全生产水平。四是聚焦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的痛点、堵点,分类施策,支持建立大型废铜回收基地和产业集聚区,鼓励矿铜冶炼企业建立废铜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培育一批符合规范条件、竞争力强的废铜加工利用企业和利用含铜二次资源的铜冶炼企业。五是通过提高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促使资源最大化利用;加大铜矿中伴生资源评价、综合利用,协同提高金、银、钼、铼等保供能力;推广大型选矿设备、绿色选矿药剂以及低品位铜矿及尾矿综合利用技术,将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二、调整结构,突显发展质效 2024年,我国精炼铜产量约1300万吨,占全球产量的45%左右,铜冶炼企业若继续单纯追求规模扩张,将面临资源约束、环境限制、市场竞争压力加大等诸多挑战。为推动铜产业冶炼端向质量和效益转变,《实施方案》提出促进铜冶炼有序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培育优质企业等重要任务。要求新建矿铜冶炼项目原则上需配套相应比例的权益铜精矿产能,有效提升新建项目抗风险能力,促进冶炼端整体盈利能力趋于合理,能有效防范出现产能过剩。引导产能向具有资源、能源优势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地区有序转移,结合铜冶炼特点,鼓励铜冶炼与化工、建材等产业耦合发展,实现副产硫等就地转化,促进系统资源配置最优化,有利于降低相关产业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支持技术、工艺、装备、管理、人才、创新等方面具备综合优势的龙头企业在产业集群建设、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提升行业集中度,培育一批世界一流大型铜企业集团,有效提升我国铜产业的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坚决淘汰落后工艺,推动低效产能退出,提升国内冶炼整体水平。 三、联合创新,推动产业高端化 为协同发挥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优势,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支持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发展,鼓励铜产业集聚区建设铜基新材料中试平台,强化基础理论研究、原创性技术研发和商业应用研究。支持复杂矿床及超深井矿山安全高效开采、超高海拔极寒地区大规模绿色低碳智能采选、低品位难选矿高效选矿等矿山采选技术攻关。加快研制新一代连铸连轧精密铜管生产线、铜板带坯U形连续挤压在线展平装备、压延铜箔轧机、辊底式连续退火炉、带材自动清洗线、气垫式退火炉等关键装备。引导开展高纯无氧铜、高端压延铜箔、高端引线框架材料等高性能铜合金材料制备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这将有效解决当前我国铜矿开发面临的重点难题,加快进口替代步伐。 四、绿色智能,促进转型升级 绿色低碳转型。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铜产业高质量要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守“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资源观,高效利用资源能源。积极鼓励企业按照绿色制造建设要求,高标准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绿色矿山、绿色工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重点推广低品位铜矿绿色循环生物提铜技术、绿色高效短流程大型浮选装备成套技术、铜锍连续吹炼技术、双炉连续炼铜技术、阳极炉纯氧燃烧技术、废杂铜低碳处理技术等技术及设备。加强铜冶炼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建设一批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的标杆企业,鼓励环保绩效C级企业加强治理、提高绩效等级,到2025年底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铜冶炼产能全部完成环保绩效A级改造。加强铜冶炼领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无害化处理含砷冶炼渣、烟灰等固体废物。建设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广一批节能低碳技术。 智能化转型。我国一半以上铜资源储量分布在西藏和云南,开发条件苛刻,普遍面临高海拔、高寒、缺氧等难题,推动智能化转型是顺应新时代、拥抱新技术的需要,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基于铜产业起步早、智能化水平亟待提高的现状,《实施方案》提出推动铜产业开展基础网络、基础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改造升级,加快实现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并对铜矿企业、铜冶炼企业和铜加工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改造升级方向。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智能矿山、工厂和典型应用场景。面向关键设备故障解决、生产过程精准控制、安全环保智能管理等场景,大力推动人工智能(AI)技术与铜行业的融合应用。 五、国际合作,增强全球配置能力 我国铜产业在采选冶加全产业链上,拥有全球先进的工艺技术,尤其是冶炼工艺、技术、装备、标准和服务上优势显著。同时,我国在铜矿石、再生铜、粗铜、阳极铜和部分高端铜材上对外依存度高。《实施方案》提出鼓励符合要求的优质再生铜原料、粗铜、阳极铜等初级产品进口,鼓励冶炼企业与国外矿企签订长期采购协议,旨在实现资源全球配置,提升铜原料保供能力。鼓励国外高端加工企业在我国投资建厂,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国际智能制造、新材料等科技合作,鼓励高端铜基新材料及制品等精深加工产品出口,旨在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链协同。 推荐阅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解读 》《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专家解读系列文章之一
《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专家解读系列文章之一:铜启新章,解码产业高质量发展蓝图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 葛红林 铜是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之一。面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塑、产业内卷化发展等多重挑战,必须全面统筹规划,以创新为根本动力,提升原料保障能力,规范发展秩序,推动产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新阶段。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了未来三年铜产业重点任务,为推进铜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制造业发展、构建现代化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刻理解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路径,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铜是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之一,广泛应用于电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交通运输、建筑、家用电器等国民经济的各领域,也是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新一代电子信息、国防军工等领域重要的功能材料。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铜产业已在产业规模、产品结构和装备技术水平等方面取得突出的成绩,保障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方兴未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当前,中国铜产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新的形势,行业发展的重心和任务发生了转变,机遇与挑战并存。需要从顶层设计来引导、规范和推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因此《实施方案》出台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落实党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为今后一个时期,打造更加健康发展的铜产业链奠定了政策基础。 二、稳定、安全的资源供应是铜产业发展的根本基础,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 目前,中国铜精矿等原料的外采率较高,必须通过多渠道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和韧性。《实施方案》从增储上产、综合利用、再生循环三个维度提出了具体任务。通过扎实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新增一批可供开发的铜矿资源储量;通过新建一批大中型铜矿山,提升铜矿资源可持续供应能力;通过加大铜矿中伴生资源评价,提高“三率”指标,实现铜矿伴生资源的全元素高效开发利用;通过培育一批符合规范条件、竞争力强的废铜加工利用企业和利用含铜二次资源的铜冶炼企业,提升循环利用水平,从而实现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高效、协调发展。 三、打造更加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铜产业,当务之急是产能调控 近年来,相对铜资源端,铜冶炼端的话语权,出现了由强变弱的转变。铜矿加工费呈现不断下降的大幅度波动,冶炼企业的利润在很多时候来自于硫酸、金银等副产品收益,盈利能力有限,不可持续。究其原因,既有矿山原料供应扰动因素,但更多的是国内冶炼产能过快扩张,产业结构进一步失衡的结果,因此必须加以调控。此次《实施方案》就明确提出严控铜冶炼产能。要求新建矿铜冶炼产能要配套相应的权益铜精矿产能,这对于当前产业出现“内卷化”苗头背景下,是非常有必要的。 四、科技创新与绿色化、智能化是提升产业内生动力的根本途径,也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科技创新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实施方案》提出要完善创新体系,研究建立铜产业创新中心,支持新材料成果转化,尤其是要注重人才的培养。另外,针对当前中国铜产业在关键领域、关键技术短板情况提出重点突破领域和要求。 绿色低碳发展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和新的国际贸易形势改变的必然要求,必须通过绿色化改造升级,加强污染防治等途径和措施来实现;数智化是新型工业化的鲜明特征,是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必然趋势,也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在《实施方案》中强调,要落实好《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4—2026年)》、《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工厂(矿山)建设指南》、《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 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并给出了数智化改造的重点方向。 五、开放合作,是提升铜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必然要求 铜产业是国际化程度很高的产业,无论是从原料保障角度,还是从提升我国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等方面,中国铜产业都需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水平和力度。《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强国际投资合作,融入全球铜产业链供应链;鼓励国外高端加工企业在我国投资建厂,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国际智能制造、新材料等科技合作,鼓励铜冶炼企业与国外矿企签订长期采购协议。扩大进口渠道,加大粗铜、阳极铜、优质再生铜原料的进口。 六、推进铜产业高质量发展,行业协会大有可为 作为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行业协会不仅能够有效汇聚行业智慧与力量,促进政策与市场的无缝对接,还能通过制定行业标准、推动技术创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式,为铜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行业协会还可以协助企业应对市场变化,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共同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为实现铜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重要力量。《实施方案》中就明确了行业协会工作任务,下一步我会将全力按照文件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宣贯和落实工作。 推荐阅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解读
《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解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中国证监会、国家矿山安监局等11部门联合发布《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做好《实施方案》贯彻实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铜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近年来,我国铜产业迅速发展,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铜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一是产业规模快速增长。2024年精炼铜、铜加工材产量世界第一,分别约为1364万吨、2350万吨,有力支撑了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二是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氧气底吹炼铜、“双侧吹”+多强顶吹连续炼铜等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开发出全球最大的单台套底吹炉、侧吹炉生产装备,铜冶炼单位能耗较2020年下降约27%,实现了冶炼渣资源化梯级利用。三是产业布局逐步优化。江西、安徽、福建、浙江等重点地区产业集聚效应增强,培育1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涌现一批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但也要看到,我国铜产业发展还面临资源保障能力不足、产业结构有待完善等突出问题。出台《实施方案》,旨在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充分发挥我国铜产业基础好、市场规模大等优势,加快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提供坚实基础。 二、《实施方案》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提升铜原料保障能力,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加强上下游协同,着力促进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一是明确功能定位。聚焦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有色金属专项规划、碳达峰实施方案、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等有关要求,提出促进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二是坚持系统谋划。立足全产业链,统筹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系统谋划铜资源开发、冶炼加工、材料制备、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等全链条竞争力提升。三是强化创新引领。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加快绿色智能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由产能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铜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原料保障方面,力争国内铜矿资源量增长5%—10%,再生铜回收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技术创新方面,突破一批铜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关键工艺和高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能力明显增强;产业升级方面,培育一批优质企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展望2035年,形成产业结构合理、技术创新水平高、质量效益好、全球竞争力强的发展格局。 四、《实施方案》如何强化国内原料保障基础? 我国铜资源储量较为丰富,但资源禀赋不佳,难以有效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应用需求,亟需加强资源勘探开发和高效高值利用,扩大新一轮找矿突破成果,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增强发展信心、拉动有效投资,不断提升原料保障能力。《实施方案》提出3项措施。一是推动国内增储上产。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新增一批可供开发的铜矿资源储量,推进重点地区铜矿资源基地建设,新建一批大中型铜矿山,加快在产项目扩能、新项目建设。二是鼓励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强铜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加强尾矿和冶炼渣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广低品位铜矿及尾矿综合利用等技术。三是强化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支持建立大型废铜回收基地和产业集聚区,鼓励矿铜冶炼企业处理含铜二次资源,培育一批符合规范条件、竞争力强的废铜加工利用企业和利用含铜二次资源的铜冶炼企业。 五、《实施方案》如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近年来,我国铜冶炼、中低端铜加工材产能扩张较快,企业同质化竞争加剧,部分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较大。亟需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优化结构调整和区域布局,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提出3项措施。一是促进铜冶炼有序发展。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实施,鼓励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对照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高水平建设,新建矿铜冶炼项目原则上需配套相应比例的权益铜精矿产能。二是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能向具有资源能源优势及环境承载力的地区有序转移,推动低效产能退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铜冶炼产能。鼓励铜冶炼和化工、建材等产业耦合发展,实现副产硫等就地转化。支持培育铜精深加工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三是培育优质企业。培育世界一流大型铜企业集团,提升铜采选、冶炼环节集中度,围绕新能源、电子信息等关键领域需求,重点培育铜产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 六、《实施方案》如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目前,我国铜产业创新发展机制尚不健全,上下游协同创新效能有待提升,复杂矿床安全高效开采、低品位难选冶高效选矿等关键技术尚未完全突破,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用高性能铜合金材料供给能力有待提升。亟需进一步完善铜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施方案》提出2项措施。一是完善创新体系。研究建立铜产业创新中心,鼓励铜产业集聚区采取多种形式建设铜基新材料中试平台,支持铜资源开发、生产应用、测试评价等相关创新平台建设,培育一批产业工人、技术骨干、创新团队。二是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绿色低碳智能采选、低品位难选矿高效选矿等矿山采选技术攻关,开展高性能铜合金材料制备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研制新一代连铸连轧精密铜管生产线、压延铜箔轧机、气垫式退火炉等关键装备。 七、《实施方案》如何推动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目前,我国铜产业绿色发展压力依然较大,部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低,矿山尾矿、冶炼过程产生的烟灰和重金属废渣等处理难度大,工艺设备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相对落后,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融合应用不足。亟需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升级改造,提升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实施方案》提出2项措施。一是支持绿色化改造升级。建设一批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的标杆企业,加强铜冶炼领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无害化处理含砷冶炼渣、烟灰等固体废物,建设一批绿色矿山、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推广一批节能低碳技术。二是推进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推动铜矿山、冶炼、加工企业开展基础网络、基础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改造升级,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智能矿山、工厂和典型应用场景,大力推动人工智能(AI)技术与铜行业的融合应用。 八、《实施方案》如何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积极参与国际铜产业项目开发合作,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仍需进一步加大开放合作力度,强化互利共赢理念,带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标准、服务等共同“走出去”,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为共同推动全球铜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中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2项措施。一是加强国际投资合作。指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在投资国开展公益活动、支持社区发展,营造良好社区关系,鼓励国外高端加工企业在我国投资建厂,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国际智能制造、新材料等科技合作,加强研发、标准、人才培训等交流合作。二是提升对外贸易合作水平。鼓励高端铜基新材料及制品等精深加工产品出口,鼓励铜冶炼企业与国外矿企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加大粗铜、阳极铜等初级产品进口,落实再生铜原料进口政策,发挥期货的价格发现作用,为企业风险管理提供保障。 九、如何推进《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提出3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财税、金融、投资、进出口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配合。指导地方将《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列入本地区相关产业规划和重大项目清单,统筹区域内资源开发、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扎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强化政策支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提升铜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能力。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精准有效支持铜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和升级改造。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政策,鼓励铜精矿加工贸易,提高铜资源产品进口通关效率。三是营造良好环境。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发布行业景气指数和运行报告,引导企业理性投资、科学决策。完善铜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完善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打造一批行业标杆企业。强化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推荐阅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其中提出,到2027年,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铜原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力争国内铜矿资源量增长5%—10%,再生铜回收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技术创新水平不断提升,突破一批铜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关键工艺和高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能力明显增强。培育一批铜产业优质企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原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2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教育、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管理、国资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级局: 现将《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应急管理部 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 中国证监会 国家矿山安监局 2025年1月21日 点击查看通知详情: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解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中国证监会、国家矿山安监局等11部门联合发布《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做好《实施方案》贯彻实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铜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近年来,我国铜产业迅速发展,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铜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一是产业规模快速增长。2024年精炼铜、铜加工材产量世界第一,分别约为1364万吨、2350万吨,有力支撑了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二是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氧气底吹炼铜、“双侧吹”+多强顶吹连续炼铜等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开发出全球最大的单台套底吹炉、侧吹炉生产装备,铜冶炼单位能耗较2020年下降约27%,实现了冶炼渣资源化梯级利用。三是产业布局逐步优化。江西、安徽、福建、浙江等重点地区产业集聚效应增强,培育1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涌现一批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但也要看到,我国铜产业发展还面临资源保障能力不足、产业结构有待完善等突出问题。出台《实施方案》,旨在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充分发挥我国铜产业基础好、市场规模大等优势,加快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提供坚实基础。 二、《实施方案》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提升铜原料保障能力,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加强上下游协同,着力促进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一是明确功能定位。聚焦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有色金属专项规划、碳达峰实施方案、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等有关要求,提出促进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二是坚持系统谋划。立足全产业链,统筹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系统谋划铜资源开发、冶炼加工、材料制备、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等全链条竞争力提升。三是强化创新引领。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加快绿色智能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由产能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铜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原料保障方面,力争国内铜矿资源量增长5%—10%,再生铜回收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技术创新方面,突破一批铜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关键工艺和高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能力明显增强;产业升级方面,培育一批优质企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展望2035年,形成产业结构合理、技术创新水平高、质量效益好、全球竞争力强的发展格局。 四、《实施方案》如何强化国内原料保障基础? 我国铜资源储量较为丰富,但资源禀赋不佳,难以有效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应用需求,亟需加强资源勘探开发和高效高值利用,扩大新一轮找矿突破成果,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增强发展信心、拉动有效投资,不断提升原料保障能力。《实施方案》提出3项措施。一是推动国内增储上产。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新增一批可供开发的铜矿资源储量,推进重点地区铜矿资源基地建设,新建一批大中型铜矿山,加快在产项目扩能、新项目建设。二是鼓励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强铜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加强尾矿和冶炼渣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广低品位铜矿及尾矿综合利用等技术。三是强化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支持建立大型废铜回收基地和产业集聚区,鼓励矿铜冶炼企业处理含铜二次资源,培育一批符合规范条件、竞争力强的废铜加工利用企业和利用含铜二次资源的铜冶炼企业。 五、《实施方案》如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近年来,我国铜冶炼、中低端铜加工材产能扩张较快,企业同质化竞争加剧,部分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较大。亟需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优化结构调整和区域布局,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提出3项措施。一是促进铜冶炼有序发展。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实施,鼓励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对照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高水平建设,新建矿铜冶炼项目原则上需配套相应比例的权益铜精矿产能。二是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能向具有资源能源优势及环境承载力的地区有序转移,推动低效产能退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铜冶炼产能。鼓励铜冶炼和化工、建材等产业耦合发展,实现副产硫等就地转化。支持培育铜精深加工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三是培育优质企业。培育世界一流大型铜企业集团,提升铜采选、冶炼环节集中度,围绕新能源、电子信息等关键领域需求,重点培育铜产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 六、《实施方案》如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目前,我国铜产业创新发展机制尚不健全,上下游协同创新效能有待提升,复杂矿床安全高效开采、低品位难选冶高效选矿等关键技术尚未完全突破,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用高性能铜合金材料供给能力有待提升。亟需进一步完善铜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施方案》提出2项措施。一是完善创新体系。研究建立铜产业创新中心,鼓励铜产业集聚区采取多种形式建设铜基新材料中试平台,支持铜资源开发、生产应用、测试评价等相关创新平台建设,培育一批产业工人、技术骨干、创新团队。二是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绿色低碳智能采选、低品位难选矿高效选矿等矿山采选技术攻关,开展高性能铜合金材料制备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研制新一代连铸连轧精密铜管生产线、压延铜箔轧机、气垫式退火炉等关键装备。 七、《实施方案》如何推动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目前,我国铜产业绿色发展压力依然较大,部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低,矿山尾矿、冶炼过程产生的烟灰和重金属废渣等处理难度大,工艺设备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相对落后,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融合应用不足。亟需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升级改造,提升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实施方案》提出2项措施。一是支持绿色化改造升级。建设一批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的标杆企业,加强铜冶炼领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无害化处理含砷冶炼渣、烟灰等固体废物,建设一批绿色矿山、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推广一批节能低碳技术。二是推进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推动铜矿山、冶炼、加工企业开展基础网络、基础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改造升级,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智能矿山、工厂和典型应用场景,大力推动人工智能(AI)技术与铜行业的融合应用。 八、《实施方案》如何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积极参与国际铜产业项目开发合作,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仍需进一步加大开放合作力度,强化互利共赢理念,带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标准、服务等共同“走出去”,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为共同推动全球铜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中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2项措施。一是加强国际投资合作。指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在投资国开展公益活动、支持社区发展,营造良好社区关系,鼓励国外高端加工企业在我国投资建厂,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国际智能制造、新材料等科技合作,加强研发、标准、人才培训等交流合作。二是提升对外贸易合作水平。鼓励高端铜基新材料及制品等精深加工产品出口,鼓励铜冶炼企业与国外矿企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加大粗铜、阳极铜等初级产品进口,落实再生铜原料进口政策,发挥期货的价格发现作用,为企业风险管理提供保障。 九、如何推进《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提出3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财税、金融、投资、进出口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配合。指导地方将《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列入本地区相关产业规划和重大项目清单,统筹区域内资源开发、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扎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强化政策支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提升铜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能力。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精准有效支持铜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和升级改造。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政策,鼓励铜精矿加工贸易,提高铜资源产品进口通关效率。三是营造良好环境。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发布行业景气指数和运行报告,引导企业理性投资、科学决策。完善铜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完善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打造一批行业标杆企业。强化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推荐阅读: 》《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解读 》《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专家解读系列文章之一:铜启新章,解码产业高质量发展蓝图 》《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专家解读系列文章之二:全方位推动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专家解读系列文章之三:高质量发展是成就未来铜产业的必由之路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日在北京出席第四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当前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下,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但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坚定战略自信,保持战略定力,勇于担当作为,开创共建“一带一路”更加光明的未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蔡奇出席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外交部副部长马朝旭、北京市委书记尹力、湖北省委书记王蒙徽、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望明、义新欧贸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冯旭斌、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研究所所长邢广程先后发言,结合实际介绍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自2013年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共建“一带一路”始终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层次不断提升,国际感召力、影响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取得了重大成就,为增进同共建国家友谊、促进共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中国贡献。 习近平强调,近年来,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在此背景下,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必须妥善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有效克服地缘冲突影响,正确处理增强共建国家获得感和坚持于我有利的关系,切实保障我国海外利益安全。 习近平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高举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开放绿色廉洁、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的指导原则,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为指引,以互联互通为主线,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科学布局和动态优化相结合、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相结合,统筹深化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标准“软联通”和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统筹巩固传统领域合作和稳步拓展新兴领域合作,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不断拓展更高水平、更具韧性、更可持续的共赢发展新空间。 习近平强调,要重点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建设,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统筹管理机制,完善“硬联通”、“软联通”、“心联通”协调推进机制,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务实合作机制,完善新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完善投融资多元化保障机制,完善风险防控内外协同机制,完善海外利益保障机制,完善高水平国际传播机制,完善廉洁丝绸之路合作机制,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勇于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丁薛祥主持会议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的重大成就,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总书记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论述精辟、内涵丰富,为下一个金色十年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指引了前进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强化战略思维、安全意识、系统观念、国际视野,以推进体系化机制化为重点,持续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务实措施,深化对外合作,着力培育一批叫得响、有分量的合作品牌,形成更多示范性、引领性的重大成果,共同开创更高水平、更具韧性、更可持续的共建“一带一路”共赢发展新空间。 王毅、何立峰、吴政隆出席座谈会。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有关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代表等参加座谈会。
据金融监管总局网站,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主持召开大型银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建议。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亮参加座谈。 会上,来自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发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9家银行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针对当前大型银行及银行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结合对国内外形势的分析研判,提出下一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 李云泽认真听取各行发言,并同大家进行了深入互动交流。他指出,大型银行是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要积极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力落实稳增长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快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落地见效。要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积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助力实施提振消费行动。要增强大型银行自身高质量发展能力,持续强化风险管控,改进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全面成本管理,合理把握效益、规模、质量的关系,注重“量、价、险”的平衡,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色的差异化发展模式。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据央行网站,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外汇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为关键驱动,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以数字技术赋能提升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质效,推动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提出,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加强战略规划和组织管理,强化数字技术支撑能力,夯实数据治理与融合应用能力基础,建设数字金融服务生态,提升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推动数字技术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实融合等“五篇大文章”服务领域的应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质效。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营造高效安全的支付环境,培育高质量金融数据市场,加强数字金融相关新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强化数字金融风险防范,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防护,加强数字金融业务监管,提升金融监管数字化水平,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数字金融统计和监测评估制度,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典型模式,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全力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巩固和拓展我国数字经济优势。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数据局 国家外汇局 关于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加快金融业数字化转型,高质量服务数字经济和促进数实融合,对于建设金融强国、巩固和拓展我国数字经济优势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以人民为中心,把握机遇、重视安全,以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为关键驱动,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竞争力,保留必要的现金等传统金融服务方式,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和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力,积极稳妥推行数字人民币,助力金融强国建设,支持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二)工作目标。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与数字经济发展高度适应的金融体系。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取得积极成效,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形成数字金融和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数字化金融产品服务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适配度和普惠性明显提升。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基本齐备,相关金融管理和配套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 (三)加强战略规划和组织管理。指导金融机构制定全方位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明确目标路径和实施策略。建立数字化转型“一把手”负责制和统筹协调机制,指定牵头工作部门,加强经费保障,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步伐。建立健全与数据驱动下智能化战略决策、运营决策、创新决策相适应的运营管理机制。建立数字化转型成效评价体系,完善激励考核机制。 (四)强化数字技术支撑能力。合理评估金融机构数字化进程,指导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建立跨科技部门和业务部门的任务型团队,建立前端业务部门需求驱动的数字技术开发模式,提高科技开发敏捷响应能力。落实科技自立自强战略,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加快重点领域专利布局,持续提升科技核心系统自主可控能力。建设证券期货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五)夯实数据治理与融合应用能力基础。指导金融机构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完善数据治理制度和数据质量管控机制,积极参加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评估。加强数据资产积累,全面整合内外部数据,实现全域数据的统一管理、融合共享。强化数据挖掘分析和数据可视化能力建设,形成对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基础数据支撑。推进金融领域“数据要素×”试点,运用大数据、隐私计算等科技手段,融合应用多维数据,优化金融产品和风控模型,提升金融服务和风险管控质效。 (六)建设数字金融服务生态。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数字生态场景体系,构建数字生态运营体系。坚持人民至上,以服务大众为价值目标,构建零售数字金融生态,在做好金融消费者适当性管理的基础上,有效提高金融产品服务的可获得性和普惠性。支持金融机构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助力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数字化转型,加快数据资源整合运用。推动互联网保险规范发展,增强线上承保理赔能力。 (七)提升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支持金融机构提高数据驱动的业务决策和资源配置能力。利用流程机器人、数字化客户营销触达工具、集约化作业模式等数字化手段,赋能高强度操作性岗位提质增效。健全数字化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完善数字化人力资源考核激励机制。运用数字技术优化风险管理系统,实现风险智能预警和动态捕捉,推动风控从“人防”向“技防”“智控”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中小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定位探索数字化转型特色模式,优先选取影响程度深、范围广、价值高的业务领域或环节加快转型,实现成本可承担、业务可持续。 三、运用数字技术提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质效 (八)助力科技金融提质增效。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内外部数据和大数据技术对科技型企业全景画像,提升客户筛选和营销对接效率,促进金融服务触达更多初创期、成长期企业。支持金融机构依托创新积分、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等“技术流”信息,借助数字手段,提高对科技型企业的风险评估能力。建立科技金融风险监测模型,动态掌握科技行业趋势和企业市场变化,开展智能化风控和监测。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依托智能算法模型更好支持制造业发展。 (九)赋能绿色金融深化发展。推动金融机构基于企业碳账户、碳排放数据以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分等,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运用数字技术开展定性定量分析,提高绿色企业、绿色项目智能识别能力。加强与外部机构合作,运用数字技术探测收集碳足迹信息,提升碳减排计量、核算和披露水平,提高绿色金融风险管理能力。 (十)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优化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有序推进全国中小微企业支付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支持银行在有效防控风险基础上,探索运用交易数据创新“脱核链贷”业务模式,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数字化水平。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领域数字一体化平台,推动涉农信息整合,打造金融综合应用场景。加强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建设应用,支持金融机构探索运用数字技术加强对活体、生产设备等押品管控,拓宽动产融资业务范围。 (十一)持续丰富养老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深度挖掘信息数据资源,对养老企业精准画像,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养老专属纯信用信贷产品,充分满足普惠养老服务机构的合理融资需求。聚焦老年人群日常生活中的高频金融场景,持续健全金融无障碍服务体系,加快数字服务的适老化改造,推出“关怀模式”“长辈模式”,加强相关产品服务的宣传普及和推广应用,提升老年人群享受数字金融服务便利度。 (十二)支持提升数实融合水平。加快数字金融创新,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嵌入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产业”等数字化场景,助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金融机构搭建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重要产业链,加强场景聚合、生态对接,实现“一站式”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发挥金融科技优势,输出技术、平台等服务资源,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金融机构搭建跨境金融数字平台,助力航运贸易数字化。 四、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 (十三)营造高效安全的支付环境。提高应对特殊情景的支付系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支付系统业务连续性管理,确保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连续运行。完善系统功能,丰富业务场景,提升支付系统服务质效,持续完善广泛覆盖、高效安全的现代支付体系。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持续完善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丰富数字人民币使用场景。强化数字金融业务反洗钱监管。 (十四)培育高质量金融数据市场。发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自功能,加大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力度,进一步优化信用信息的开发应用机制。推动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按照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共享服务,降低金融机构数据收集运用成本。加强金融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开展金融行业数据空间建设。积极稳妥推动市场化征信和信用评级机构发展壮大,为金融“五篇大文章”提供多元化征信和信用评级产品服务。健全覆盖各金融市场的交易报告制度与交易报告库。在依法安全合规前提下,支持客户识别、信贷审批、风险核查等多维数据在金融机构间共享共用和高效流通,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可信共享体系。促进和规范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统一监管合规口径,给予金融机构规则指引。 (十五)加强数字金融相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规划建设绿色智能金融数据中心,推动新增算力向国家枢纽节点集聚,支持海量数据存储和实时数据调用。建设优化高可靠冗余的网络架构,提高金融网络健壮性和服务能力,为金融数字化转型架设通信高速公路。布局先进高效的算力体系,加快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规范应用,探索运用边缘计算和量子技术突破现有算力瓶颈,为金融数字化转型提供精准高效的算力支持。 五、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 (十六)强化数字金融风险防范。指导金融机构加强数字金融业务合规管理,实施创新业务合规审查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多维度开展新技术应用适配测试与安全评估,强化技术风险管理,保障业务连续稳定运行。完善激励和容错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提升信息系统安全可控水平,化解核心技术“卡脖子”风险。强化模型和算法风险管理,健全模型安全评估和合规审计体系,及时披露算法信息,提升算法可解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外包风险管理,建立外部合作方准入管理、持续评估和退出机制。 (十七)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防护。指导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数据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数据安全的商用密码保护,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机制。组织金融机构定期进行数据和网络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接入金融行业相关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推动相关平台互联互通。开展网络安全相关压力测试,提升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水平。搭建证券业数据和网络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基础、共性安全支撑。 (十八)加强数字金融业务监管。密切跟踪数字金融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按照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部纳入监管。持续完善数字金融相关业务规则和监管制度,及时补齐监管制度短板。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责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数字金融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和监管工具,强化金融科技创新行为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数字金融创新提供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真实市场环境。积极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理事会、国际证监会组织等国际机构组织的数字金融监管国际合作。 (十九)提升金融监管数字化水平。推动监管流程数字化再造,增强关键监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智能分析工具研发,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和识别研判能力。推进监管大数据建设,加强工商、司法、舆情等外部数据引入,完善监管数据和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打造兼具信息展示、智能分析、流程管控、智慧决策功能的数字化监管平台。 (二十)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督促金融机构结合数字金融业务模式和特点,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畅通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建立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织开展针对数字金融的教育培训和知识普及,增强消费者金融素养,提升数字金融产品使用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督促金融机构保留现金等传统服务模式,提升现金服务水平,弥补数字鸿沟,保障老年人等公平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 六、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保障 (二十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数据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在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下召开专题会议,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共同推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组织开展常态化融资对接,支持数实融合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密切监测和防范相关金融风险。各金融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动本行业领域的数字金融工作。 (二十二)强化监测评估。组织开展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评估,对金融机构数据挖掘能力和数字技术应用水平进行评价。探索建立数字金融相关统计标准和制度,指导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数据报送,做好统计监测工作,研究将相关统计结果纳入金融机构评价体系。 (二十三)加强总结宣传。探索建立数字金融业务试点,加大对数字金融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动数字金融发展工作情况,梳理提炼发展数字金融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良好数字金融发展氛围。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数据局 国家外汇局 2024年11月21日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大力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若干意见》要求,深刻把握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牢固树立服务优先理念,助力筑牢经济安全网、社会保障网和灾害防控网。提出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 《若干意见》强调,要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要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健全普惠保险体系,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服务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要持续健全保险市场体系,持续深化保险业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提升产品定价精准性,提高数智化水平,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健全央地协同工作机制,深化部际协调联动,强化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协同。 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2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损、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大力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深刻把握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牢固树立服务优先理念,助力筑牢经济安全网、社会保障网和灾害防控网。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确保保险业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坚持人民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注主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必须坚持从严监管,确保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实现监管全覆盖、无例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统筹好开放和安全,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 二、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 严格审批保险机构。依法从严审批新设保险机构。优化机构区域和层级布局,稳妥有序推进减量提质。推进业务分级管理。 严格审核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健全保险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机制。强化董事长和总经理履职监管。建立关键人员任职履职负面的信息库,加大失职问责力度,防止“带病流动”。 严格审查股东资质。健全保险公司股权管理规则。严格股东资质、资金来源和行为穿透式审查。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成为保险机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建立股东、实际控制人“黑名单”制度,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清退力度。 三、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 强化公司治理监管。促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健全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体系。从严监管关联交易。严格并表监管。完善关键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长周期考核。 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监管。健全利率传导和负债成本调节机制。引导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提升跨市场跨周期投资管理能力。督促理顺委托人和受托人职责分工。加强投资全流程监管。依法合规运用金融衍生品。稳慎推进全球资产配置。 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保险机构监管评级制度,强化评级结果运用。推动保险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产品费差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行高风险高强度监管、低风险低强度监管。严防监管套利和监管真空。 强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化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产品适当性监管,增强产品供需适配度。强化客户的信息安全保护。加强源头治理,优化承保理赔服务。加强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引导保险机构切实维护行业信誉。 四、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 紧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稽查检查力度,坚决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依法建立股东不当所得追回制度和风险责任事后追偿机制。对监守自盗、内外勾结、搞利益输送的关键人员,从严实施取消任职资格、薪酬追索、行业禁入等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加大市场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持股、非自有资金出资、违规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违规占用资金等行为。严禁违规投资与保险主业无关的行业企业。规范销售行为,严肃查处销售误导、套取费用等行为。坚决打击保险欺诈犯罪、违规代理退保等行为。 优化行政处罚工作机制。细化各类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严格落实应罚尽罚、罚没并举和“双罚”制度。坚持同案同罚、过罚相当原则,提高处罚精准度。推动处罚工作标准化。 五、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 建立以风险监管为本的制度体系。完善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制度。强化逆周期监管。优化偿付能力和准备金监管政策。制定风险处置规程。健全保险保障基金参与风险处置机制。规范保险产品设计和利益相关方权利义务,研究完善与风险挂钩的保单兑付机制。 持续防范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健全风险预警体系,压实预警响应责任。强化风险监测分析,跟踪研判重点领域风险。加强久期和利率风险管理。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 稳慎推进风险处置。拓宽风险处置资金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保险机构改革化险。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对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收缴金融许可证,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强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协同推进风险处置。 六、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 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拓展巨灾保险保障范围。扩大综合巨灾保险试点。研发运用巨灾风险模型。研究探索巨灾债券。合理运用再保险分散风险。发展气候保险。健全保险应急服务机制,改进风险减量服务,支持防灾减灾救灾。 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需求。鼓励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支持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丰富与银发经济相适应的保险产品、服务和保险资金支持方式。依法合规促进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业协同发展。 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丰富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形式,推动就医费用快速结算。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保障范围。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持续做好大病保险服务保障。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鼓励面向老年人、慢病患者等群体提供保险产品。试行区域保险药械目录。探索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 健全普惠保险体系。实现基础保险服务扩面提质。扩大保险服务区域、领域和群体,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广泛、公平可得、保费合理、保障有效的保险服务。更好满足农民、城镇低收入者等群体保险需求。优化新业态、新市民等保险保障供给。大力推广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发展专属普惠保险。完善普惠保险评价指标。 七、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积极对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风险保障与融资需求。探索提供一揽子风险管理与金融服务方案,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发挥共保体作用,服务国家重点支持领域。 服务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健全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强化绿色保险顶层设计。提升农业保险和农村基础设施保险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海运保险,提高海运保障能力。研究探索国际道路运输风险分散机制。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助力培育外贸新动能。 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培育真正的耐心资本,推动资金、资本、资产良性循环。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力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引导保险资金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乡村振兴、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八、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 持续健全保险市场体系。支持大型保险机构做优做强。引导中小保险公司特色化专业化经营发展。提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长期资金管理能力。推动保险中介机构规范提质发展。推动再保险公司加大产品、服务和技术创新力度。发挥保险行业组织和基础设施作用。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健全产品定价机制,强化精算技术运用。推进产品转型升级,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以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为重点,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及时规范理赔。探索责任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创新。发挥人寿保险的家庭保障和财富传承功能。加快营销体制改革。稳步开展境内外币保单业务。 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优质境外保险机构来华设立法人机构及分支机构。支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入股境内保险机构。鼓励中资保险机构稳步拓展海外业务,持续提升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深化国际保险监管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保险治理。 九、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提升产品定价精准性。强化保险业基础数据治理和标准化建设,推动与相关行业数据共享。探索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信息交互。制定商业养老保险统计标准。健全健康保险数据指标体系。编制完善经验发生率表。 提高数智化水平。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大资源投入,提升经营管理效率。鼓励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高营销服务、风险管理和投资管理水平。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数据安全管理,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灾备水平。依法依规维护数据资产权益。 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积极培育中国特色保险文化,塑造可信赖、能托付、有温度的保险业良好形象。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加快由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价值和效益为中心转变。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营效益,提升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健全资本补充监管制度。增加债务性资本补充工具。 十、强化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协同 健全央地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央地协同事项清单,明确工作流程。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定期通报、信息共享和重大事项会商等制度。持续打击非法保险等活动。提升监管联动质效。 强化宏观政策协同。健全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合理安排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的保费补贴。加强责任保险领域法制建设。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创新探索。符合规定的事业单位可按制度要求使用财政资金购买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支持个人保险代理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办理居住证。 深化部际协调联动。推动保险领域法治建设。加大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打击力度。强化行刑衔接、纪法衔接。健全重大违法违规线索双向通报机制,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在违法违规股东清退、问题机构风险处置等方面,推动发挥司法强制执行、集中管辖等作用。 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监管铁军。把政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惩治腐败与风险交织、资本与权力勾连等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国务院 2024年9月8日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更好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扎实做好金融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等四方面提出16项重点任务,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监督管理三项保障措施,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指导意见》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更好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力度,进一步发挥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充分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低碳转型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绿色低碳转型领域。培育高水平碳核算第三方机构,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和可信度。 2.积极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引导长江经济带金融机构和企业根据国内国际标准发行绿色债券,便利国际市场资金投入我国低碳转型。加大对碳中和债等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长江经济带经营主体发债融资。积极运用转型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为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以下简称沿江省市)高碳行业低碳转型提供金融支持。 3.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发展。支持长江经济带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支持公募基金管理人积极布局相关主题公募基金。研究编制绿色低碳发展指数,推出更多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指数化投资产品。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和模式。 4.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锰三角”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化工腾退地块治理、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移动源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尾矿库污染治理、大气污染物治理、噪声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耕地土壤污染治理、重要湖库水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小水电绿色改造与现代化提升等长江大保护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为沿江省市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乡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信贷支持。支持国际金融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共同构建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支持沿江省市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5.加大对长江水道航运低碳化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长江水道航运低碳化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长江黄金水道、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及进港铁路等集疏运体系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城市管网、水网建设、生态保护修复、乡村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更好支持船舶节能技术研发应用、船舶企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港口和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及其配套设施、低噪声船舶等领域。研究制定航运业转型金融标准。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发航运业相关保险产品。 6.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丰富绿色金融评价场景应用。探索建立长江经济带重点行业企业和个人碳账户,利用数据平台提高相关经营主体碳足迹采集、核算及评级效率,支持金融机构根据碳账户数据探索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激励相容的碳减排金融支持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信贷计划、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业务流程、金融产品和服务管理权限等方面对绿色金融给予更多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制定和完善绿色低碳转型规划。分步分类推动构建覆盖各类金融机构的差异化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鼓励金融机构主动披露环境信息,逐步提升碳排放和碳减排信息披露水平。 7.稳妥有序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气候投融资试点。在守住风险底线前提下,支持和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沿江省市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气候投融资试点。支持相关试点地区依托二十国集团(G20)、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平台积极发声,讲好绿色金融中国故事。 (二)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 8.强化科技赋能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数字技术运用,优化推广智能化、差异化、场景化绿色金融服务。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基础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技术等精准捕捉、整合、分析碳数据,盘活绿色资产,降低长江经济带经营主体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成本。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新质生产力形成,构建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助力长江经济带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在“看得清、管得住”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支持沿江省市开展科技金融改革试验,推动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协同发展。 9.支持长江经济带产业梯度转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产业转移合作相关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产业转移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加大金融支持沿江省市产业合作力度,重点支持跨省园区共建、产业分工合作、科技协同创新、要素优化配置等领域,引导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从中心城市向腹地有序转移。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认真做好沿江省市外汇管理和服务工作。 10.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推广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支持长江经济带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在绿色新技术研发推广和产业化应用、绿色产业培育发展、碳减排技术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等重点领域,加大金融产品供给力度。支持沿江省市结合区域绿色低碳技术发展优势,建立绿色项目库。探索建立服务绿色技术交易的相关平台,支持绿色技术加快转移转化。 (三)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 11.精准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对长江经济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生态循环农业等产业的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的支持力度,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兼具绿色与普惠特性的金融产品,优化对农户、小微企业、特定群体等的金融服务。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为“三农”、小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支持沿江省市开展普惠金融改革试验,推动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协同发展。 12.支持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群众就业和养老金融服务等工作。做好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转型企业金融服务衔接,有效满足群众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适老化改造力度,为低收入群体、老年人做好金融服务,加强对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的人工服务、远程服务和上门服务,针对性研发特定群体专属普惠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银发经济产业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拓宽养老产业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转型企业周边园区、工厂车间、电商物流、合作社等的支持力度,支持为“新市民”等重点群体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岗位。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规范经营行为,推出更多简明易懂、安全稳健、侧重长期保值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权、股权、物权等多种方式,积极投资养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13.大力支持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构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价值评估、交易流转、中介服务等市场化配套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生态产品预期收益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配额抵质押融资等绿色金融业务,参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探索开发相关绿色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为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系统性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总结推广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经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沿江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绿色生态经济。 (四)扎实做好金融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14.提升绿色金融统计监测和评估能力。完善绿色金融统计,建立智能化、规范化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为实施日常监管提供依据。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效益监测评估,量化节能减排效果。 15.加强绿色低碳转型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完善监管手段,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长江经济带环境风险,适时开展压力测试,提升气候和环境风险识别、监测和防控水平。加强金融机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能力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健全重大环境风险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负面的信息分类管理机制,在绿色项目融资审批中充分考虑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情况,强化资金流向监管,防范“洗绿”、“漂绿”风险。 16.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发展环境。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做到“看得清、管得住”。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满足地方合理投资需求,统筹好化债和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加强跨区域、跨行业、跨市场金融监管合作,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实体经济真实融资需求和风险保障需要为基础开展金融支持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国人民银行沿江省市分行、沿江省市发展改革委、沿江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沿江省市财政厅(局)、沿江省市生态环境厅(局)、金融监管总局沿江省市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沿江省市监管局、国家外汇局沿江省市分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各项政策落实落地,需报批的按程序报批。沿江省市相关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要加强跨省市、跨部门联动,优化区域政策协调,鼓励金融机构、证券交易所、自律组织通过协调推进会等多种形式,协同研究解决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突出难点堵点问题,更好形成工作合力,支持沿江省市协同发展、错位发展、联动发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沿江省市相关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金融机构、证券交易所、自律组织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有条件的可按程序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 (三)加强监督管理。沿江省市相关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金融机构、证券交易所、自律组织等机构要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定期跟踪落实情况,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将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督促,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2024年8月25日
自然资源部8月20日10时组织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新闻发言人王永梅主持,部综合司杜官印司长等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然资源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自然资源部综合司司长杜官印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实施意见》提出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各类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资源,盘活利用存量资源。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严控新增围填海,严格保护自然岸线。 自然资源部:大力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推动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杜官印介绍,《实施意见》提出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探索国家集中垦造耕地定向用于特定项目和地区落实占补平衡机制。大力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推动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支持和促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实施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强地质和海洋灾害防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自然资源部:推进海水淡化、海洋能规模化利用 自然资源部开发利用司副司长周霆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然资源部将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为方向,以健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完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为主线,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分类型完善资源节约政策体系。土地方面,实施用存量换增量、用地下换地上、用资金技术数据换空间。矿产方面,加强重点勘查区综合利用调查评价,完善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标准。海洋方面,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强化海岸线利用动态监测,推进海水淡化、海洋能规模化利用。 自然资源部:加快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支撑数字经济、低空经济、自动驾驶等产业发展 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副司长陈军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然资源部将坚持“数据为王、应用为本、创新为要、安全为基”,加快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以数据之治助力数字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强化实景三维数据供给,夯实国家空间地理数据基础设施。建立新一代国家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地上下、陆海域、二三维”一体化的空间地理数据资源体系,并不断提升覆盖度、精细度、新鲜度、丰富度,以实景三维中国描绘现实世界的美丽中国。二是培育应用生态,挖掘空间地理数据要素价值。激发应用需求,构建多维数字化应用场景,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在时空上的快捷精准智能匹配和高效流通应用,支撑自然资源“一张网”、自然资源“一张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支撑数字经济、低空经济、自动驾驶等产业发展。三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守牢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红线。强化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工编制多尺度多类型的公众版测绘成果,促进北斗规模应用和地理信息产业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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