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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0MW/1GWh!广西两大独立储能电站EPC招标!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8月1日,广西两个独立储能电站EPC招标,总规模500MW/1GWh,招标人为广西奥炎能源有限公司,是国奥能源投资(广东)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公司。 广西河池市凤山县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占地约60亩,边坡用地约31亩,合计约91亩,建设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座;广西桂林市临桂区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300MW/600MWh储能电站一座,项目占地约63亩。 两个项目均要求投标人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储能电站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均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相关条件即可。 原文如下:

  • 第八师石玛兵地融合陕建1GW组件采购(一期)中标结果公示

    8月4日,第八师石玛兵地融合陕建10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项目组件采购(一期)中标结果公示,入围企业有润马光能科技(金华)有限公司、新疆天富天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价均价在0.716元/W。 详情如下: 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境内,建设规模为1000MW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规划装机容量为1069.36128MWp;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最终供电接入方案应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第八师石玛兵地融合陕建10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项目组件采购(一期)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组件主要技术参数为单晶硅双面双玻N型组件(功率720Wp及以上)。其中,一标段计划采购组件300000块,二标段计划采购组件300000块。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光伏组件 及配套接插件和附属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注:组件配套接插件不包含连接线,该连接线单独设计、采购、安装)。申请人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项目的要求。

  • 通威、爱旭、高景、隆基中标中铁十六局BC组件战略采购订单

    8月4日, 中铁十六局 集团2026年BC型光伏组件战略采购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企业有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显示,由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招标采购,采购BC型光伏组件,采购范围覆盖全国范围内中铁十六局各在建项目工地。

  • 3个标包1.5亿元!广东光储充总承包框采招标!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31日,南方电网发布粤北清洁能源(韶关)有限公司2026年光伏、储能、 充电站 总承包框采招标,此次招标采购共分为3个标包,整体范围覆盖广东省,每个标包限额5000万元,整体预估金额15000万元。 其中户外安装的储能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污、防风沙、防湿热、防水、防严寒等措施,防护措施应与当地环境条件相适应。在沿海、岛屿、盐碱地等高腐蚀性地区安装的储能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腐蚀措施。 本框架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原则计算。在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100%)以下(含本身)有效报价,且不低于成本。投标费率小于80%(不含本身)的须在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应包含但不限于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即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原文如下: 粤北清洁能源(韶关)有限公司2026年 光伏、储能、充电站施工总承包框架采购 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北清洁能源(韶关)有限公司2026年光伏、储能、充电站施工总承包框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需求)单位(部门)粤北清洁能源(韶关)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粤北清洁能源(韶关)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述、采购范围及标包划分 2.1项目地点:广东省范围内。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项目预估金额:15000.00万元。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2.5项目概述:粤北清洁能源(韶关)有限公司2026年光伏、储能、充电站施工总承包框架采购项目。 2.6采购范围: (1)本框架项目为施工总承包模式,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完成光伏、储能、充电站及土建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甲供设备除外)、安装调试等总承包工作。 (2)工程范围包括:光伏、储能、充电桩、屋顶加固(含补漏、加固换瓦)、停车场钢结构车棚、土建基础工程等及接入工程的设备以及材料采购、与工程相关需要协调的事宜、工程施工、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含设备升级改造及更换)、试验检验、电缆接线、监控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土建工程及其他配套实施项目、涉网调试、试运行、租赁、民事协调、并网、调度、电能质量报告。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调度协议等合规手续办理、项目管理、培训、验收、试运行和最终交付投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主要是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施工总承包工作。同时也包括生产准备所必须的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光伏场区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等工作(包括进入施工场地临时通道的征地协调),施工临时道路、堆场租赁或征地等工作。工程验收(包含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的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方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为准。 (3)市场开发职能:本框架项目除常规施工总承包服务外,中标单位承担市场开发职能,即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主动利用自身资源开拓广东省范围内光伏、储能、充电站项目市场,促成项目落地实施。市场开发成果以实际签订并执行的补充协议(任务通知书)金额为计算依据。中标单位应根据中标金额开发相应的市场份额,具体指标在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中约定。 2.7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 3 个标包,每个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投多个标包,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具体为: 备注:(1)招标所列招标金额是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结果为准。部分标段可能出现协议期内少于预计需求的情况,请潜在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框架项目的投标,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2)投标报价已充分考虑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现场踏勘费、高温补贴费、施工视频监控系统、专业分包及总包的服务费等,招标文件已明确规定不再另行单独计取的各项费用并承担责任及风险。 2.8 报价方式:(1)本框架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原则计算。在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100%)以下(含本身)有效报价,且不低于成本。投标费率小于80%(不含本身)的须在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应包含但不限于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即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为框架招标项目,暂定招标金额是预计量,预计金额用于招标完毕后签订合同(即暂定价合同),仅作为招标时相关费用收取支付依据。框架项目按单个项目施工图预算价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定,投标人在收到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送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建安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对应的综合单价即为“结算基准单价”作为结算价的计价单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考虑完成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及工程的技术要求及设备参数要求所规定的所有工程及设备的费用,并承担结算原则中规定的一切风险,还应考虑工程预算书的编制费、报建和施工时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一切费用、工程一切检测费用、工程有关档案和影像等整理或制作及向相关部门交取的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考虑工程保险费,在项目实施前应办理相关保险。 (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包括但不限于)高温补贴费、施工视频监控系统费用,专业分包的总包服务及配合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等,并承担相应风险,结算时不另行计取。 2.9 价款计算标准: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 50500-2024)、《光伏发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NB/T 11017-2022)。 (2)《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具体包括:《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等,当广东省综合定额子目缺项时,可参考套用最新的电力定额编制。 (3)材料、设备价格按项目预算编制期间项目所在地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若项目所在地未发布信息价,参考韶关市、广东省内同类地区信息价)计入(信息价没有的由承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经市场询价方式或厂家报价后确认的设备材料价格或暂定设备材料价格计算)。 (4)税金费用执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国家最新税收政策,采用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计列增值税。 (5)其余按合同约定执行 2.10 项目据实结算:本合同结算总价由施工费结算价款与其他专项服务费用两大部分独立构成,分别计算后加总。 (1)施工费结算价款,计算公式: 1.1施工结算价款 =(结算基准价+工程变更结算价)+建设方委托中标单位代付的费用(如有)-违约(罚款)金额(如有) 1.2关键定义与注释: 1.2.1结算基准价:即单个项目合同价。框架项目按单个项目施工图预算价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定,计算公式为:结算基准价=(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建安工程施工图预算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 中标费率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建安工程施工图预算价依据发包人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按本条约定的计价依据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费为非竞争性费用,按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单列金额全额计入,不参与下浮。若项目规模、建设标准等发生变化,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同比调整(增加或减少均按实调整)。工程变更结算价:指因发包人提出的变更、现场签证(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范围外增加的建安工程费用。计算公式:工程变更结算价 = 经审定的变更部分预算价 × 中标费率 1.2.2特别规定: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图施工、施工方案不当、擅自修改图纸等导致的变更,不增加任何费用,且承包人应承担返工损失。变更部分是否属于“承包人原因”,由发包人、监理人、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共同认定。 (2)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的编制与审核要求:预算编制:承包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及工程的技术要求、设备参数、现场情况,对施工图进行复核,由承包人编制施工图预算送建设单位审核。 2.1结算基准价确定: 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 [ (建安工程施工图预算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中标费率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即为该项目的结算基准价(即项目合同价)。在无设计变更的情况下,该结算基准价即为最终结算价。 2.2重复编制费用承担: 若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如施工方案调整、未按图施工导致返工等)导致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重复编制施工图预算或重复审核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 2.3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 50500-2024)、《光伏发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NB/T 11017-2022);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各专业综合定额及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当广东省综合定额子目缺项时,可参考套用最新的电力定额。 2.3.1 价格执行:工程量按发包人确认后的施工图计算; 2.3.1.1主要材料价格按预算(经审定)编制时当期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设备材料、机械台班综合单价执行(若项目所在地未发布信息,参考韶关市、广东省内同类地区信息价); 信息价没有的由承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经市场询价方式或厂家报价后确认的设备材料价格或暂定设备材料价格计算。 2.3.1.2其他费用规定:预算包干费按2018年广东省各专业定额规定的计算基础及费率计取; 赶工措施费不另行计算。 2.3.1.3 责任归属: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的,由此增加的工程造价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补偿,并按相关违约条款处罚。 (3)建设方委托中标单位代付的费用(如有,以建设单位委托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程相关报建、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工程的征地、拆迁、青苗赔偿、水土保持等产生的费用,协助完成安全评价等政府规范性要求所需事项产生的费用。承包人需提供相关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合同),该费用不乘中标费率,据实计入施工结算价款。 (4)安全文明施工费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施工图预算中单列。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补充协议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项目单列的金额全额计列,不得下浮。若项目规模、建设标准等发生变化,因变化而发生的措施项目费结算时进行相应减少,增加部分不予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参与费率竞争。 (5)建设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和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按照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规定办理竣工结算。本框架项目结算不另行计取高温补贴费用、概(预)算编制费、专业分包总包服务及配合费。 (6)工程变更事件和合同外委托项目价款调整: ①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变更的,按照GB/T 50500-2024及有关规定调整工程价款。结算基准价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该项目的单价或合价调整;无适用但有关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调整;无适用也无类似项目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施工期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后调整;价格信息缺项的,通过市场调查等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调整。 ② 结算基准价中没有的项目(如合同外委项目等),按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当广东省综合定额子目缺项时,可参考套用最新的电力定额)计算,工程量按双方签证确认的实际完成量计算,主要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缺项的由双方市场询价确定,规费、税金按有关规定计算(费率有上下限的以下限计算),预算包干费及赶工措施费不予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经审定的合同外项目预算中单列金额全额计入,不参与下浮。 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或发包人审核后按建安工程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乘以中标费率,再加上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工程结算价。 ③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 ④ 清单项目如只单独调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差的,其消耗量以审定施工图预算中的相应清单项目消耗量为准。 ⑤ 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工期等要求。如发包人减少建设规模,则根据经发包人确认的预算书扣减减少部分工程造价。 (7)结算确认:计算公式:项目总结算价款 = 施工结算价款 + 其他专项服务费用(如有)。以上所有结算价款均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或发包人审核后的结果为准。 2.11 采购结果有效期: 1.框架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一年。 2.合同期届满,若招标有效期满前未有新的框架采购结果且合同期内合同价少于预计金额,经合同双方商议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本招标结果有效期可顺延至新的招标结果公布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 (1)框架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或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且市场开发指标完成率达到100%以上的,该供应商享有新增份额优先分配权;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但市场开发指标完成率低于80%的,发包方有权将其剩余份额的50%分配给其他考核合格的中标单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延长期内,发生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当标的项目实际采购量达到该标的预估采购金额50%及以上时,可启动该标的新一批次采购工作。 2.12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2.13 适用范围:粤北清洁能源(韶关)有限公司。 2.14 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上级单位及粤北清洁能源(韶关)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黑名单)供应商资格的处罚。 2.本框架项目由中标单位完成工程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光伏电站要求能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保证25年使用寿命。 3.产品须通过CGC(或CQC)、TUV认证,采购光伏组件规格拟采用单晶硅电池片高效组件(单面单玻或双面双玻,带边框),峰值功率≧610Wp(容量以实际到货为准)。逆变器推荐使用组串式逆变器,需取得合格高、低电压(含零电压)测试报告(以认证证书为准),产品必须通过CQC(或CGC)、TUV认证,逆变器必须具备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控制功能。升压站箱变、并网柜、交流汇流箱、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等。 4.充电桩:承包人要协助厂家完成设备调试上线接入“大舜超充”平台,并将充电站数据能按广东省相关要求实现充电数据共享,并及时接入广东省省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 5.储能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储能设备安装应满足《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要求。 B.户外安装的储能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污、防风沙、防湿热、防水、防严寒等措施,防护措施应与当地环境条件相适应。在沿海、岛屿、盐碱地等高腐蚀性地区安装的储能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腐蚀措施。 C.储能设备四周或一侧应设置维护通道,净宽度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D.电池及连接电缆正负极应有明显标识,且标识正确。 E.安装过程中应使用绝缘工具,佩戴绝缘手套,做好防止正负极短路的安全措施,并防止极性反接。 F.电池安装宜采用柜式或框架式,其中支架的组装、焊接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要求。 G.变流器的安装布置应有利于通风、散热,并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的要求。 H.变流器交流侧和直流侧电缆接线前应检查电缆绝缘,校对电缆相序和极性。 6.施工范围: 6.1本框架项目包括光伏、储能、充电桩、屋顶加固(含补漏、加固换瓦)、停车场钢结构车棚、土建基础工程等及接入系统工程、设备以及材料采购、与工程相关需要协调的事宜、工程施工、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含设备升级改造及更换)、试验检验、电缆接线、监控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土建工程及其他配套实施项目、涉网调试、试运行、租赁、民事协调、并网、调度及供电等合规手续办理、项目管理、培训、验收、试运行和最终交付投产、性能质量保证、电能质量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主要是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同时也包括生产准备所必须的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光伏场区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等工作(包括进入施工场地临时通道的征地协调),施工临时道路、堆场租赁或征地等工作。工程验收(包含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具体建设内容最终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项目的施工图纸为准。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框架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方须按要求编制并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建安工程,与远动通信系统安装调试工程,接入甲方明确的能源项目管理平台,包括与本框架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重建及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方需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占地(含建筑物)产权所有人与需求单位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等手续办理;项目的供电局对项目接入意见办理、接入系统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以及竣工验收、质监验收、政府部门的平价上网项目意见,以及上述工作的过程协调等。若当地政府部门对项目的施工许可、工程报建、规划、消防、防雷、职业健康、水保、环评和环境保护、卫生防护、电能质量报告等有要求的,也属于合同范围内工作。为了满足项目并网,若因项目工期及电力送出需求,发包方以合同外委托承包方开展线路建设,其费用可以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 6.2 发包方对承包方办理各项手续仅提供必要协助,因政府部门原因导致手续延误的,承包方不视为发包方违约。 6.3物资供货范围:本框架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应、运输、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等均由承包方负责。 6.4市场开发合规承诺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署《市场开发合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1)市场开发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2)不以发包方名义进行超出授权范围的承诺或签约;(3)不采用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恶意竞争等违法手段开发项目;(4)不将市场开发义务转包或违规分包给无资质第三方;(5)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取消中标资格、列入黑名单、扣除投标/履约保证金等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中标!中国能建甘肃院中标100MW/400MWh独立储能EPC总承包项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中国能建中电工程甘肃院中标甘肃开鑫通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MW/400MWh独立储能EPC总承包项目。 该项目规划新建1座1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配套建设1回110千伏线路接入对端升压站,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储能电站场区、至上级汇集升压站送出线路、对侧间隔扩建、电气一次、二次、通信、自动化、土建、消防、给排水、暖通、电池及系统抽检、电站并网后试验等附属设施。

  • 深圳能源1GW光伏组件集采供应商预选项目结果公布

    8月3日, 深圳能源集团 所属企业2026-2028年度光伏组件集中采购供应商预选项目结果发布,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标段1中标企业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起明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TCL中环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标段2中标企业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TCL中环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深圳起明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深圳能源集团所属企业2026至2028年度光伏组件集中采购供应商预选,旨在建立集中采购供应商预选库,有效期2年。预估总采购容量约1GW,实际采购数量及金额以最终用户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准,本次招标不承诺具体采购量。在有效期内,最终用户将根据实际项目需求从预选库中通过二阶段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均采用双面组件技术,电池片尺寸不限,具体要求如下: 标段一:N型常规组件采购,组件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22.8%,单块组件功率不低于615W; 标段二:N型高效组件采购,组件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23.8%,单块组件功率不低于640W。 投标人可选择参与一个或全部标段,须对所投标段的全部内容进行完整响应,不得缺漏,否则将导致废标。中标后按标段分别入库,各标段预选入库供应商数量为3至8个,依据有效投标人数量按20%淘汰率确定,上限为8个。若中标候选人不足3个,则本次招标失败。

  • 第八师石玛兵地融合陕建10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项目支架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8月3日,第八师石玛兵地融合陕建10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项目支架采购中标结果公示,项目分为2个标段,中标企业分别为新疆天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固美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境内,建设规模为1000MW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规划装机容量为1069.36128Mp: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最终供电接入方案应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 明瑞智能入选!内蒙古通辽混合储能调频电站开发主体优选结果公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3日,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园220千伏变电站电网侧 混合储能 调频电站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结果公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园220千伏变电站电网侧混合 储能调频 电站项目开发主体为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3日10:00—2026年8月5日17:00。 原文如下: 关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园220千伏变电站电网侧混合储能调频电站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结果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6—2027年新增独立新型储能建议接入落点及建设规模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通辽市能源局关于申报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署,本着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委托第三方优选服务机构开展了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园220千伏变电站电网侧混合储能调频电站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共有3家企业报名参与优选。经第三方优选服务机构对3家企业申报资料优选评审,选定比选综合得分最高的企业作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园220千伏变电站电网侧混合储能调频电站项目开发主体,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园220千伏变电站电网侧混合储能调频电站项目开发主体为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3日10:00—2026年8月5日17:00。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或第三方优选服务机构。 优 选 方: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联 系 人:柴睿 联系电话:15332753306 优选机构:内蒙古绿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徐鹏 联系电话:15754815115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2026年8月3日

  • 宁德时代/海博思创/阿特斯等16企入围海南陵水独立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主体遴选

    8月2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电网侧 独立储能 项目开发建设主体遴选结果公示。经专家综合评审,共有16家企业入围,包括中广核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融和元储能源有限公司、海博思创智储投资(海南)有限公司、苏州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投广西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核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宇盛新能源科技公司、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维斯克电气(山东)有限公司、国网英大-蓝天伟业清洁能源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合体)、长峡数字能源科技(湖北)有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奇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广东)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7月24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遴选陵水黎族自治县电网侧独立 储能项目 开发建设主体的公告,2026年度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可开放容量为10万千瓦,可接入站点为220kV黎安站。 项目选址要求,陵水黎族自治县独立储能项目拟选址位于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A-44 13/0802地块(110kV南湾变电站旁),地块面积约20964平方米,地类名称为公用设施用地/科研用地,地块控制指标要求配建数据中心,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30m。

  • 35kV并网!中核集团2.98GWh储能系统集采!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31日,中核集团发布2026-2028年度储能系统集采,统总容量为2.98GWh,不区分风冷/液冷,适用于共享/配套储能,包括2h(0.5C倍率)及4h(0.25C倍率)方案。有效期两年。 本次集采拟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根据具体项目可调整设计)。储能系统能够与光伏或风电配合实现光/风储融合,能量搬移、具备一次调频的能力、并具备自动发电(AGC)功能、无功支撑、短路容量,对构网型储能系统还应具有黑启动、虚拟惯量、阻尼等应用,同时独立/共享/构网型储能系统可接受电网调度,参与电网调峰调频辅助服务,满足当地电网和消防验收要求。 采购范围不包含升压站内35kV开关柜至储能系统升压变压器35kV电缆及储能变压器间35kV连接电缆。厂家应根据电网和总包要求免费提供其所供储能系统的各类建模,全场建模由工程总包负责。 投标人应提供储能电池系统满足持续0.25C/0.5C充放电工况下的整体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磷酸铁锂电池成组方案、BMS方案、热管理方案和消防系统方案等。且要求投标人配合办理储能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包括不限于涉网试验、并网试验、交接试验、调频性能试验等,并取得相应报告。 此外,该文件还要求投标人须具备PCS、BMS、电芯、EMS中不少于两项的自主研发能力,并提供对应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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