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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光伏组件框架协议二阶段第二批120MW组件询比采购项目成交公告发布,一标段成交供应商为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标段成交供应商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月2日,新疆塔里木油田巴州若羌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1标段、2标段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标段:3家企业入围,分别是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2标段:3家企业入围,分别是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据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位于新疆巴州若羌县县城以南27千米,项目交流侧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直流侧总装机容量122.915万千瓦,配套建设220千伏升压汇集站1座和100兆瓦/200兆瓦时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1座,以1回35千米220千伏架空线路接入若羌750千伏变电站。 招标范围为塔里木油田巴州若羌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1标段EPC总承包,工程内容为光伏区1标段和光伏区2标段的施工图设计,光伏区1标段的乙供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单体调试、并网试运、质量保修等,配合完成中间交接、交工验收、专项验收、项目结算、决算、转资、审计、竣工验收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光伏区1标段、光伏区2标段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2、采购:负责本标段所有乙供物资采购(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清单、塔里木油田公司二级物资清单的乙供物资,选商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公司相关规定),乙供物资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乙供物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路面加宽、架空线路改造等,乙供物资还应包含备品备件、投产运行所需安全工器具及投产工具、目视化标牌等;负责甲供物资(光伏组件、逆变器(含配套通讯箱)、箱变、组件支架、光伏区监控系统、光伏区视频监控系统、35千伏电力电缆、1千伏-3千伏电缆、光伏专用直流电缆、电缆头、光缆、接地材料等)及甲供物资备品备件到货后的卸车、保管、二次搬运、目视化等,转运及安装过程中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承担,开箱过程中发现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招标人协调甲供物资供货商对损坏物资进行更换。 3、施工:负责本标段所有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四通建设、临设建设、设备基础施工、场区道路施工、围栏施工、安眼工程、设备安装等。 4、根据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对电压表、电流表、电能表、压力表、互感器、安全阀、变压器、温度变送器、消防探测器等仪器仪表及设备、材料进行校验和第三方检定;根据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完成所承包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系统的验收、试验、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交接试验、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合调试等;配合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专项验收(消防验收、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水土保持、档案验收等)、投产前验收、工程完工(中间)交接验收、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 5、并网及试运行:本项目的并网手续整体由升压汇集站和储能站EPC总承包人牵头组织,投标人负责完成本标段并网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监督、防雷检测等;配合招标人完成本标段质量监督工作,并负责协调取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意见书。负责完成本标段并网投产、试运行、消缺、涉网试验、全容量并网运行240小时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再运维1个月等工作。 6、培训:在主体工程完工前对招标人电站运行人员开展设备设施使用、运维等培训。 7、资料: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实施细则》《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等要求完成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编制及归档。 8、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结算、决算、转资、审计等工作;负责质保期内质量保修等工作。 界面划分 (1)光伏区1标段与升压汇集站和储能站标段界面划分:电气一次分界点为升压汇集站35千伏开关柜一次接线端子(接线由光伏区1标段EPC总承包人完成,接线端子外的35千伏电缆均包含在光伏区1标段范围内)。电气二次分界点为升压汇集站二次设备室内相关屏柜(升压汇集站和储能站EPC总承包人在升压汇集站预留接口,接入工作由光伏区1标段EPC总承包人完成),其中光伏区监控系统与升压汇集站其他系统的界面位于光伏区监控系统出口防火墙外侧,防火墙及防火墙内侧为本标段范围,防火墙外侧为升压汇集站和储能站标段范围;光伏区标段视频监控系统与升压汇集站视频监控系统共用后台,视频服务器、视频监视客户端、录像及存储设备、视频环网核心交换机由升压汇集站和储能站标段EPC总承包人完成,光伏区1标段视频监控系统与升压汇集站视频监控系统的接口位于升压汇集站视频环网核心交换机的光口处,到光口的跳纤以及ODF架,均由光伏区1标段EPC总承包人完成。 (2)光伏区1标段与光伏区2标段界面划分:光伏区1标段EPC总承包人负责光伏区2标段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设计相关工作,光伏区2标段施工总承包人配合完成图纸核对、设计变更提报等工作。光伏区2标段与光伏区1标段共用光伏监控服务器和后台,光伏监控服务器和后台包含在光伏区1标段范围内,光伏区2标段自行完成信号接入工作。光伏区1标段与光伏区2标段若存在电缆同沟敷设情况时,电缆沟的开挖、回填由光伏区1标段EPC总承包人负责完成。光伏区1标段与光伏区2标段存在公共道路时,公共道路由光伏区1标段EPC总承包人负责完成。
10月3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发布《内蒙古枢纽节点库布齐沙漠清洁能源基地项目投资开发牵头企业优选方案》。 根据方案,内蒙古枢纽节点库布齐沙漠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库布齐沙漠及周边地区,总装机容量为600万千瓦,可采用风电、光伏、光热形式。原则上不再拆分,鼓励由1家有实力的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牵头新组建单一联合体。项目最终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批复文件为准。 文件明确,投资开发企业应在收到投资开发主体确认书后,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取得国家批复后,1年内开工建设。投资开发企业一经优选确认后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项目建设,5年内不得转让项目。 详情如下: 内蒙古枢纽节点库布齐沙漠清洁能源基地项目投资开发牵头企业优选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动电力算力协同布局,实现融合互利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发改数据〔2023〕1779号)及《大型清洁能源基地与“东数西算”工程协同布局方案》等文件要求,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内蒙古枢纽节点库布齐沙漠清洁能源基地项目投资开发牵头企业优选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枢纽节点库布齐沙漠清洁能源基地项目。 (二)项目概况 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库布齐沙漠及周边地区,总装机容量为600万千瓦,可采用风电、光伏、光热形式。原则上不再拆分,鼓励由1家有实力的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牵头新组建单一联合体。项目最终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批复文件为准。 二、项目申报企业要求 (一)申报项目实施主体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开发大型新能源基地能力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三)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作为一个投资主体参与优选;本次优选所指集团公司为最高级母公司。 (四)信用要求:1.“信用中国”(.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中国政府采购网”(.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项目申报条件 清洁能源基地项目支持有实力的且清洁能源占比高的发电企业;支持在国内建设过规模化新能源基地,并按照规定时限建成,长时间安全稳定运行的企业;支持在我市开展过自用新能源大基地研究等工作的企业;支持在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中开展新型电力系统、高效风机、高效光伏组件及新型储能示范应用;支持在国内建设过规模化新能源装机绿电直连、产业协同项目的企业;支持在“沙戈荒”地区开展过生态治理,并取得示范效应的企业。 (一)项目申报主体提供建设规模化新能源项目的支撑性材料。 (二)项目申报主体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过程中开展新型电力系统、高效风机、高效光伏组件及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并提供相关技术路线及拟开展的示范内容。 (三)项目申报主体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过程中,主动引入算力项目。 (四)项目申报主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的要求开展相应的生态治理示范项目。 四、项目建设要求 (一)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新能源基地及算力枢纽节点数据中心建设的必要条件,以及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明确的要求。 (二)投资开发企业应在收到投资开发主体确认书后,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取得国家批复后,1年内开工建设。 (三)在保障项目安全质量和生态环保的前提下,鼓励申报企业通过优化项目建设方案缩短项目建设周期。 (四)对于项目前期工作与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推进工作的,市能源局将按程序取消申报企业的入选资格,并重新优选确定投资开发主体。但因非投资开发企业原因导致项目延迟或无法推进的,经投资开发企业与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协商后,再确定项目推进时间。 (五)投资开发企业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并自行承担该项目未获得批复等不可预见的所有风险。 (六)投资开发企业一经优选确认后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项目建设,5年内不得转让项目。 五、工作组织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委托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本次优选工作,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 (一)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负责本次优选组织协调工作,发布优选公告,及时协调解决、回复解答优选过程中出现的疑问,公示优选结果等。 (二)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次优选工作,全程受理相关举报,并对质疑进行复核。 (三)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受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委托开展优选评审组织工作,公平公正组织专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按照《优选方案》要求开展评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评审报告和专家组评审意见提交至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四)投资企业对申报材料专业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六、优选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开展优选评审,满分为100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选投资开发牵头企业。 七、优选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在2025年11月4日08:30-17:00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正本1份、副本7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内容应保持一致,若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申报材料应密封,密封处粘贴封条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应提交一份可编辑的电子版申报材料U盘。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申报材料需按时送达,提交申报材料时,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将不予受理。 (二)专家评审 报名截止后2日内专家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告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根据项目优选方案完成评选后,将优选确定的投资开发牵头企业通过公开渠道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知确定的投资开发牵头企业,开展下一步工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宗鹏程 申报资料报送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星光华远酒店4楼3号会议室 附件:1.申报方案目录(参考) 2.申报企业承诺书 附件1 申报方案目录(参考) 一、申报企业情况 应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近一年总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等)、新能源总装机规模及相关业绩(开发大型新能源基地、绿电直连、产业协同项目和生态治理示范项目等)、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等级等。 二、技术方案 应包含风光资源分析、地区电力发展评估、地方算力发展规划、电源配置方案、投资运营方案、建设实施方案等。技术方案编制要统筹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和高水平消纳利用,以“电源、电网、负荷”条件同步落实为基础,结合数据中心用电需求增长特性和清洁能源基地开发条件,科学制定满足近远期发展的分期建设方案,在保障数据中心绿电供应的同时,确保配套新能源充分消纳。鼓励落实风光先进技术指标并采用高转换效率发电设备、构网型储能、新能源节能新技术等,提高新能源的利用率以及多能互补能力。
10月31日,山东华电第二批户用分布式鲁东、鲁西标段4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国电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列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分别为14620万元、14464万元。 根据原招标公告,项目地址位于济南市、济宁市、淄博市、青岛市等十六个地级市,直流测规模200MWp。组件类型要求为异质结光伏组件,以及配套组串引出线用接插件(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杂费(车板交货,自行评估运距及相关风险)、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检测等。 值得重视的是,招标公告特别强调,受政策、用地、接入、设计及招标人调整采购容量等因素影响,项目实际采购规模与招标规模可能存在偏差具体采购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对偏差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参与投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无条件接受上述风险;如华电集团有适配容量或其他调整,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月29日,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120.28MW配套新能源EPC项目光伏组件(二次)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安徽交控资源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投标报价均为85220257.53元,单价0.7085元/W。 本项目计划供货工期为4个月,计划开始供货时间为2025年10月。
10月31日,华电集团公示内蒙古华电腾格里80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勘察设计服务批次中标结果,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 根据招标公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工程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应能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竣工、达标投产、创优验收、竣工验收、结算完成、质量保修期满为止。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各节点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 具体范围为800万千瓦光伏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600万千瓦新建光伏项目及配套的储能、220kv升压站勘察设计工作,200万千瓦已投产光伏项目的切改设计工作等。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优化版)、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及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勘察设计工作。
10月31日,云南华电2025年光伏组件集中采购发布,本次集采包括N型高效BC双面双玻光伏组件集中采购一个标段,采购范围为华电云南区域2个新能源项目所需的N型高效BC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其功率不小于650W。 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 详情如下:
10月31日,阜平1GW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一期500MW(EPC)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企业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单价为3.15元/W。详情如下: 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建设交流侧额定容量500MW、直流侧安装容量600MWp,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站内建设2台250MVA 主变,同时配套建设100MW/400MWh的储能系统,25KM送出接入;建设地点为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史家寨乡、大台乡、台峪乡 。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项目光伏场区、升压站(含储能)、集电线路及送出线路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全部建筑安装施工及调试、试运,通讯连接、设备及系统调试、电网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并网手续办理,相关专项验收、协调及其他等全部工作。 计划工期为397日历天。
据工信部网站昨日发布公告,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的规定,经企业提交自查报告、地方审核、专家评审、现场核实、地方复核、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现行有效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前十二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企业变更公告信息予以公告。 此次发布有效符合条件的企业共有129家。有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称,本次公告的企业名单不涉及新企业的申请审核,是对前十二批已公告规范名单企业的动态管理。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据工信部网站信息,上一次发布光伏制造业合规企业名单为2023年12月。据当时发布,有效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前十一批)的企业一共有197家,第十二批企业有12家,合计209家。如果以此计算,动态管理下撤销合规核验的企业占比超过三成。 此外,亦有多家头部企业生产基地未进入合规企业名单中。有企业人士称,该名单申报条件是运行满三年,此次公布的一批是2023年申报,因此部分新建产能于2024年及之后提交申报的,或需要等到下一批(新增名单)公示。 今年9月,工信部首次发布拟公告现行有效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前十二批)公示信息。据业内人士称,此次重点审查了2024年生产经营、研发及技改投入、工艺技术水平、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质量管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情况,充分考虑2024年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对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予以撤销。 分区域看,江浙两省依然是国内光伏制造大省,江苏省符合条件的企业数量最多,有35家,浙江省为21家,两省合计达56家,且集中在电池、组件和逆变器等下游和辅材环节,如天合光能(688599.SH)股份有限公司(组件)、常熟阿特斯(688472.SH)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组件)、固德威(688390.SH)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逆变器)等。 分环节看,名单中多晶硅企业有10家,其中包括通威股份(600438.SH)旗下3个硅料生产基地,即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多晶硅)、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多晶硅)、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多晶硅)。此外,亚洲硅业、大全能源(688303.SH)、东方希望、新特能源(01799.HK)、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多晶硅)等主要硅料厂商在列。 业内分析人士称,本次公告企业的动态管理是贯彻落实《规范条件》的重要举措,也是未来相关主管部门推动行业提质增效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进一步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此次《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为2024年11月发布,在技术指标、产能利用、生产能耗等方面较此前版本提出新标准要求。以电池环节为例,作为N型技术普及后的首版文件,规范条件将新建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项目平均效率指标分别由23%、20%提升至新建P型电池、组件效率不低于23.7%、21.8%,新建N型电池、组件效率不低于26%、23.1%。业内主流N型TOPCon平均效率为25%,此次修订规定新建N型电池效率不低于26%,大幅提高新建电池项目门槛,可有效遏制产能重复建设。 该版本《规范条件》最受关注的,是提高资本金比例要求,将“新建和改扩建多晶硅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其他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修改为“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以此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规范条件》版本在更新的同时,不合规范的企业也在同步被撤销资质。此前,工信部发布多批次《撤销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在2023年12月发布的第七批撤销名单中,包括了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多晶硅)、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池)等14家企业。
10月30日晚间,天合光能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今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9.70亿元,同比减少20.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01亿元。 其中,今年第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14亿元,同比减少6.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3亿元,单季度亏损幅度收窄。 报告期内,其业绩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受产业链供需失衡、光伏产品市场价格持续处于低位影响,组件业务盈利能力显著下降。 天合光能当前已形成光伏产品、储能业务、系统解决方案及数字能源服务四维业务矩阵,该公司光伏产品业务包括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储能业务主要提供大型地面电站、工商业储能、户用储能等多种储能解决方案;系统解决方案包括支架业务、分布式系统业务、集中式电站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数字能源服务主要由新能源运维服务、新能源发电业务。 在研发投入方面,天合光能前三季度研发投入合计为32.07亿元,同比减少25.55%,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42%。其中,Q3该公司研发投入9.45亿元,同比减少40.83%,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该占比同比减少2.92%。 据其财报称,第三季度研发投入合计减少主要系用于研发活动的材料价格同比下降。 股东结构方面,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56%,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纪凡直接持股12.12%,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7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吴春艳、深圳市宏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合星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清海投资有限公司为其前10名股东。 高纪凡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获得南京大学化学学士与吉林大学物理化学硕士学位,早期曾先后任职于常州东怡联合开发公司、常州对外经济技术贸易公司,并曾任广东顺德大良清洗剂厂副厂长、武进协和精细化工厂厂长等职务。 该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拟以不超过31.00元/股的价格,以自有资金回购不低于10亿元、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A股流通股,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回购期限为12个月。 2025年5月22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决定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至2026年3月24日,并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天合光能已累计回购股份18679782股,占总股本的0.86%,最高成交价为24.91元/股,最低为13.64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3.1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同日(10月30日),天合光能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合储能近日与欧洲区域客户签订了超1GWh的储能产品销售合同。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采用的Elementa 2 Pro产品为公司新一代柔性储能电池舱,场站能量密度提升12%;搭载AI智能液冷,实现舱内温差<2.5℃,荣获行业首款UL Vmark验证;同时采用风液混动技术和长寿命电芯能进步降低度电成本。 截至10月30日收盘,天合光能股价19.54元/股,下降0.91%,总市值42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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