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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国家喀麦隆自2024年1月1日起免除太阳能组件的进口关税和其他税款,该豁免还适用于饮用水、生物质能和风能设施,为期24个月。 政府已将该条款纳入2023年12月发布的《2024年金融法》中,喀麦隆离网电气化专业人员协会(APELCA)宣布,最近,该国财政部发布了一份通知,详细说明了将被豁免的选定设备清单。政府表示,其目标是支持饮用水、可再生能源、健康、畜牧业和渔业作为优先部门。 由于喀麦隆的水力发电系统受干旱和降雨不足影响较严重,因此需要实现电力来源多元化。据报道,该国停电对企业的影响较大。此前,据汤森路透基金会消息,政府已提出在10年内取消多项税收,其中包括可再生能源设备的印花税,还降低了进口可再生产品的关税,这意味着,从2024年初开始,喀麦隆已完全免除可再生能源设备的进口关税和税收。
4月9日晚,盘江股份发布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告。根据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组建贵州能源集团战略决策部署,盘江股份围绕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加快布局发展清洁能源,拟通过旗下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盘江新能源(普定)有限公司、盘江新能源发电(安顺西秀)有限公司、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4家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总装机容量约155万千瓦的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合计52.2亿元。 盘江股份称,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双碳”目标和新能源发展政策,有利于公司加快布局发展清洁能源,与公司在建燃煤发电项目实现多能互补,有利于公司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公司能源安全保障水平和清洁能源供应能力,推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4月10日,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布。 13家企业中标,分别为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霖飞(扬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天合光能、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一硅能(株洲)有限公司、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选)。 其中,英利、高景、阿特斯、天合、新霖飞、锦州阳光等6家企业,入围全部3个标段、9GW项目;晶澳、三一、隆基(备选)、中节能,均入围1个标段,前3家入围7GW的N型组件标段,中节能入围1GW的P型-210mm标段。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布,采购规模约9000MW。本次组件招标分为3个标段: 标包1、标包2为P型组件招标,采购规模各为1GW,标包3为N型组件招标,采购规模达到7GW。 通过本次招标选取供货入围单位,入围单位将有资格参与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投资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组件的采购,具体包括光伏组件产品本体及附件的运输供货、保险、现场交货、安装指导、试验、调试、参与系统调试及试运行、配合验收、配合移交生产、技术培训、设计联络、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
4月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7年,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120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400万千瓦、供热改造600万千瓦,完成石油储运设备更新50个以上,完成风电装机升级改造7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退役10万千瓦以上。 原文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企业适当让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惠企利民,激发最大乘数效应。 (二)坚持标准牵引、扶优汰劣。以标准为基础,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三)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统筹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分领域分层级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破解堵点卡点,确保政策精准、服务便捷、群众有感。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省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3%、75%。 1.完成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新增未来工厂80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600个(家)。(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应急管理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机械、金属制品、轻纺、船舶、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每年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5500个。开展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实现老旧生产装置更新70%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推动钢铁等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能源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 4.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120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400万千瓦、供热改造600万千瓦,完成石油储运设备更新50个以上,完成风电装机升级改造7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退役10万千瓦以上,完成用能设备节能改造15000台(套),推动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5000个。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智能化升级,每年投资2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5.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全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省控以上水质和空气自动站智能化升级,老旧实验室大型仪器、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等设备更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推进化工园区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扩建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污水处理厂)26个(座)。(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省能源局) 6.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到2027年累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老旧住宅电梯4000台以上。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加装电梯4800台以上。(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 7.完成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加快改造或迁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厂站,到2027年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420个以上、老旧燃气厂站更新改造7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建设厅) 8.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完善市政管网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到2027年,改造1000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新建或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0座以上、生活垃圾处理厂10座以上,完成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40座以上、城市垃圾转运站规范化改造400座以上。以建筑设备、外围护结构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9.加快公共交通和船舶新能源化。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500辆,到2027年力争各设区市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9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90%以上。推进新能源船舶绿色航线建设,到2027年新增新能源货船30艘。(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0.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公路、航道数字化改造各1000公里。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老旧运输船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30000台,到2027年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6000辆、老旧内河货船400艘。(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 11.加快渔船设备报废更新。深入推进海上“千船引领、万船整治”工程,推动对船龄20年以上的渔船进行报废更新,到2027年力争打造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新型渔船700艘以上。全面推进对船龄10—20年的渔船进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10000艘以上渔船北斗三代终端安装、3000艘以上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大对海上综合执法装备的更新力度。(责任单位:省海洋经济厅) 12.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600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32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 13.推进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推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实施新建或改扩建项目116个,到2027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办学规模和内涵式发展相适应的高校基础设施支撑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4.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深入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更新学科建设需要的先进设备,到2027年专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推动普通高校基础教育教学设备提质,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5.提升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水平。实施全省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的应用,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积极推动全省剧院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完成索道缆车、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化旅游设备更新投资30亿元。(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16.开展以县级为重点的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7.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余杭院区二期建设工程(国家医学中心〔筹〕)、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争取国家医疗卫生应急综合演训基地项目(东部)落户浙江。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8.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省汽车以旧换新50万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到100万辆、渗透率达到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50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新能源车送充电桩等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推动杭州市持续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杭州市政府) 2.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 3.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信厅)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4.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省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30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5000个,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160万辆以上,报废回收机动车超过65万辆。 1.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到2027年实现“县县全覆盖”。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鼓励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线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局、省供销社) 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推动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置登记服务站。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 3.发挥互联网平台渠道作用。推动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换新+回收”渠道,构建逆向物流系统,促进废旧产品循环利用。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鼓励龙头平台企业制定推动跨品类置换措施,促进闲置物品流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4.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工具等设备实施再制造。(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 5.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支持衢州市、丽水市发展废钢铁精深加工产业,金华市、台州市发展废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嘉兴市深化退役光伏设备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发。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钢铁行业废钢比例达到50%。率先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再生塑料使用信息化追溯系统,推广海洋塑料治理“蓝色循环”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嘉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政府)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0项以上,发布省级地方标准80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200项以上,培育“双碳”认证企业200家以上。 1.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标准。推进火电、炼化、多晶硅等行业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和充电桩、电机泵、冷水机组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国家标准升级。加快制修订严于国家标准的纺织产品、金属铸件、锅炉、电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省级地方标准,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省级地方标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2.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提升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消费品质量标准水平,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整车安全、电机系统等标准。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重点消费品标准“领跑者”。建立健全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认证体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 3.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完善“互联网+二手”服务标准。落实二手货品质鉴定和交易市场管理、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等国家标准,推动家具绿色设计、再生铜等国家标准升级,制定循环再利用纤维制品、再生塑料等资源循环利用标准。推进建筑垃圾、蓄电池回收处理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 4.强化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参与制定电子商务交易、绿色直播、文化旅游等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推动更多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在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等优势领域提出国际标准提案。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持续实施生产制造方式转型样板项目计划,引导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统筹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统筹利用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重载营运货车新能源化及内河新能源船舶更新、老旧货船淘汰等。统筹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等。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统筹中央和省级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支持渔船报废更新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国资委) (二)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支持地方统筹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 (三)优化金融支持。运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2024年力争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超过4000亿元。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推动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的经营优势,强化省属国有融资租赁企业带头作用,为需求主体提供设备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人行浙江省分行、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局、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 (四)加强要素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需有偿使用的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能源局) (五)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及科学问题,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200个以上,取得重大国产化替代成果100项。提升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推进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1000项以上,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方式支持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4月10日讯,在今日举行的第十二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4)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电子基础处处长金磊表示,下一步,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将深入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要加强行业规范管理,研究新型储能制造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同时要加快编制锂电池编码和溯源等评价体系;加快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的规模化应用,加快钠电、固态电池、光伏制氢等突破和示范应用;加快光储端信的融合发展,推动强链、补链和延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持续促进我国光伏锂电池新型储能等领域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在人才、资金、技术、标准、产能、专利等领域深化国际合作。
4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实施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4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同意实施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锡林郭勒盟承接产业开发区明安图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锡林郭勒盟承接产业开发区明安图产业园格盟诺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明阳包头市石拐工业园区350MW绿色供电项目。 经查询发现,项目业主分别为中金数据集团、金风科技、山西国有资本、明阳智能,总计新能源规模1.02GW。 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实施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4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通知 内能源新能字〔2024〕223号 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公司: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版(试行)》有关要求,经研究,自治区能源局同意实施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锡林郭勒盟承接产业开发区明安图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锡林郭勒盟承接产业开发区明安图产业园格盟诺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明阳包头市石拐工业园区350MW绿色供电项目,总计新能源规模102万千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新增负荷为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分三期建设,全部投产后最大用电负荷为33.8万千瓦,年用电量21.9亿千瓦时,配置市场化并网新能源30万千瓦,其中风电20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配建电化学储能4.5万千瓦/4小时。 (二)锡林郭勒盟承接产业开发区明安图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新增负荷为内蒙古华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用电负荷约8.5万千瓦,年用电量约5.4亿千瓦时。配置市场化并网新能源10万千瓦,全部为风电,配建电化学储能2万千瓦/4小时。 (三)锡林郭勒盟承接产业开发区明安图产业园格盟诺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新增负荷为诺金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用大规格高纯等静压石墨及年产500吨高强高模中间相沥青碳纤维制品生产线等,用电负荷约23.6万千瓦,年用电量约12.7亿千瓦时。配置市场化并网新能源27万千瓦,全部为风电,配建电化学储能6.75万千瓦/4小时。 (四)明阳包头市石拐工业园区350WM绿色供电项目。此本项目为变更项目,新增负荷内蒙古华商稀土合金有限公司10万吨多元稀土合金项目和2万吨硼合金项目、包头和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1万吨特种特合金项目等,用电负荷为18.2万千瓦,年用电量10亿千瓦时。配置市场化并网新能源35万千瓦,其中风电15万千瓦、光伏20万千瓦,配建电化学储能5.25万千瓦/4小时。 二、项目建设方面 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在项目核准(备案)时,一是重点审核土地利用情况,依法依规合理避让生态红线、基本农田、林地、草地、矿产资源等限制性因素。二是重点审核新增负荷开工建设情况,新增负荷开工后,配建的新能源项目才能核准(备案)、开工建设。三是督促和指导项目业主严格按照申报方案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所依托的新增用电负荷未全部投产前,配建的新能源规模不得投入运行。四是若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因负荷企业资金链断裂放弃投资,或负荷企业单方面解除供电关系,导致部分新增负荷无法落实的项目,要及时引进新增负荷或核减新能源规模,经报送自治区能源局评估同意后再推进项目建设。 三、项目接网方面 电网企业要合理安排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接网工程建设时序,并做好项目接网审核工作。对于未按申报方案及核准(备案)要求建设,储能配置、自主调峰水平等关键技术指标不满足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要求,以及新增负荷未全部投运的项目,不允其并网发电。同时,相关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要配合电网企业做好项目接网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办理项目接网工程各项审批手续,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开工建设,确保网源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四、项目运行监管方面 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做好本项目运行监管工作。项目运行过程中,若出现负荷中断或减少,影响项目运行的,要及时引进新增负荷,确保项目建成后按照申报方案运行。若项目投产后,运行能力达不到申报方案提出的生产曲线水平,并由此导致弃风、弃光问题,造成的投资损失由相关企业及所在盟市自行承担,禁止市场化并网项目所发电量反送电网消纳。 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以上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建设,并于每月15日前将项目核准(备案)、项目建设、项目运行、存在的问题等信息,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能源局备案。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熊 力,联系电话:0471—6604580) (此件主动公开)
近期,中国能建集团内单位中标16个大型工程,包含风光水火储等多种类型,详情见下: 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 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中标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引水系统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中标金额约11.89亿元。 该电站是国家“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装机容量140万千瓦,年发电量16.37亿千瓦时,建成后将承担甘肃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以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提高电网供电质量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增强电网快速响应能力,为新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提供重要支撑。 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 中国能建葛洲坝建设公司中标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中标金额为5.59亿元。 项目装机容量1400兆瓦,包含四台单机容量350兆瓦的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电站建成后,可有效缓解福建省电网调节能力不足问题,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内蒙古能源西苏100万千瓦风储、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中国能建西北院先后中标内蒙古能源西苏100万千瓦风储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内蒙古能源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内蒙古能源集团西苏100万千瓦风储项目位于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境内,场地属沙化草原地貌,采用100台单机容量1万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整体分为两座220千伏升压站。达拉特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拟采用690Wp高效双面N型单晶硅光伏组件,实现“分块发电,集中并网”设计方案,新建两座220千伏升压站。项目可充分利用当地风光资源,显著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减少因燃煤发电等排放的有害气体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峡滨海200兆瓦/400兆瓦时储能电站项目 中国能建江苏院中标三峡滨海200兆瓦/400兆瓦时储能电站项目。该项目地处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港开发区,是江苏沿海储能示范工程。 项目拟建设200兆瓦/400兆瓦时储能电站,是首次在江苏省大型储能项目中采用组串式升压的技术路线,全寿命周期放电量更高,度电成本更低,经济性更好。 中核优赛2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储能EPC总承包项目 中国能建葛洲坝电力公司中标中核优赛2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储能EPC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6亿元。 该项目位于山西省大同市云岗区羊坊村,占地面积约51.3亩,项目规划由60个储能单元组成,按220千伏配电装置设计,以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当地系统变电站,计划于2024年底全部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电站可储存约40万千瓦时电能,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黑启动、需求响应等多种服务,年调峰能力约1.2亿千瓦时,可有效实现电网削峰填谷,缓解高峰供电压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同时为当地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新的有效途径。 青海省液态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 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二公司以联合体形式中标青海省液态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储能部分主体工程。 青海省液态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园区,建设规模为60兆瓦/600兆瓦时,安徽电建二公司承担储能部分主体工程。项目采用新一代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将电能以常压、低温、高密度的液化空气形式存储,解决空气存储和恒压释放的问题,具有大规模长时储能、清洁低碳、成本低等优点,尤其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调频等领域优势突出。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液态空气储能领域发电功率世界第一、储能规模世界最大的示范项目,可进一步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为青海省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龙源青海格尔木50万千瓦光伏和熔盐储能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中国能建西北院中标龙源青海格尔木50万千瓦光伏和熔盐储能项目(储能部分)勘察设计服务。该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境内,计划总投资28亿元,主要建设5万千瓦高倍率熔盐储能供热工程和45万千瓦光伏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储能时长6小时,是青海省“揭榜挂帅”高倍率熔盐储能供热和发电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提供清洁电能约9.96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29.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77.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111.6吨,减少氮氧化物约159.4吨,减少烟尘排放约33.2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 中核古交一、二期风电EPC总承包项目 中国能建葛洲坝电力公司中标中核古交一、二期风电EPC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6.838亿元。该项目位于山西省古交市,项目总规模200兆瓦,分为一期100兆瓦、二期100兆瓦进行建设,并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配套建设20兆瓦/40兆瓦时储能工程。 项目建成后每年预计可产生绿色电能约4.51亿千瓦时,可节约标煤14.1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05.08吨,粉尘约24.23吨,二氧化碳约34.11万吨,对促进当地环境保护、绿色产业发展、改善能源结构具有重要作用。 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0兆瓦风储基地项目 中国能建天津电建中标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0兆瓦风储基地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标段一)。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境内,风电场本期建设容量为1000兆瓦,配置150兆瓦/300兆瓦储能装置,天津电建承建标段装机容量为500兆瓦,建设50台单机容量为10兆瓦的风电机组。 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核准的第三批国家级新能源大型风电基地建设项目,预计2024年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投运。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推进赤峰市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贵州望谟县大观拉洋一期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 中国能建葛洲坝机电公司中标贵州望谟县大观拉洋一期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 大观镇拉洋农业光伏电站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境内,总规划装机300兆瓦。项目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1.36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4万吨,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1万吨。 内蒙古准格尔旗500兆瓦光伏EPC项目 中国能建建筑集团中标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新能源1700兆瓦光伏(二期内蒙古冀能新能源有限公司500兆瓦)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为国家第二批沙漠、戈壁、荒漠地区重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 项目总装机容量500兆瓦,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及相应集电线路、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建成后,每年将向京津冀地区送出绿电约1亿千瓦时,每年减少标煤约3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100吨,减少氮氧化合物约150吨,可带动当地乡村振兴,促进制造业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重庆跳蹬水库枢纽工程 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中标重庆跳蹬水库枢纽工程,中标内容为挡水工程等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取水塔管道工程、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枢纽对应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等。建成后,将极大提高当地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从根本上保障开州浦里新区和下游近30万人的优质水源和生命财产安全,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重庆跳蹬水库工程项目是国家150项重大水利项目之一,被列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是重庆市“十四五”规划的续建项目,总投资58.94亿元,正常蓄水位240米,总库容1.06亿立方米,年平均可供水量6858万立方米,平均发电量1283万千瓦时。 华能南通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 近日,中国能建江苏电建一公司中标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1号机组及公用系统、附属设施安装工程。 项目是江苏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同时也是通州湾新出海口主体港区一港池首个百亿级临港产业项目。项目规划建设2台100万千瓦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高效清洁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配套建设1座5万吨级码头。项目建成后,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江苏电网调峰调频能力,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工业影像核心部件总部基地项目 中国能建建筑集团中标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器视觉研发中心项目、埃科光电总部基地工业影像核心部件项目。 项目位于合肥高新区皖水路与鸡鸣山路交口西南角,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整体外形轮廓酷似“相机”。项目共建设4栋单体楼,包括机器视觉测试和光学实验室、电子检测仪器装备及相关生产线的总部基地。建成后,可实现新增工业线扫描相机6万套、工业面扫描相机5万套、图像采集卡6万套,助力国内机器视觉产业创新发展。 中能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总承包项目 中国能建浙江院以联合体形式,牵头中标中能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5吉瓦时储能系统设备生产项目)总承包项目。该项目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小洋山,用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为厂房、综合楼及辅助用房等,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配套建设供水、排水排污、供电、空调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网络监控系统、照明系统、园林绿化等。 作为舟山市嵊泗县海上风电的配套服务项目,项目建设将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资源、技术资源、经验积累等,逐步在当地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规模化储能电池生产基地,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乐业县新化镇秀美康养小镇(一期)总承包项目 中国能建广西院中标乐业县新化镇秀美康养小镇(一期)总承包项目。项目规划用地约75.77亩,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区配套的基础市政设施,包括1座连接新区和旧城区的桥梁,以及场地平整、道路交通、边坡支护、给排水管网、电气敷设、绿化种植、公共服务建筑建设等。 项目将以“康养”为主题,通过各种类型康养、旅游、服务、居住产品的打造,力争将旅游服务与县城建设结合,将康养主题设施与周边丰富旅游资源结合,以点带面,促进县城及地区的协同发展,践行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4月7日,大湾区“绿能谷”赛拉弗项目在广州市花都区正式启动开工。这是继高景16GW光伏组件产业园、金源宇新能源汽车配件及线缆研发生产基地、和信事业新能源汽车铝压铸零部件等项目后,又一重大新能源项目投资落地,标志着花都区推进新能源产业集聚、大湾区“绿能谷”平台建设提质增效。 据悉,该项目将在花都区赤坭镇分2期建设10GW光伏组件制造项目,总投资不低于60亿元。计划2025年12月试生产,2026年达产。项目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100亿元,带动就业2600人左右。
4月8日,特变电工发布年报称,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1.2亿元,同比增长1.79%;净利润140.9亿元,同比下降38.42%。 其中,在新能源产业方面,公司加快多晶硅产能释放,多晶硅实现产量19.13万吨,销量20.29万吨。同时,加大风光资源获取力度,完成并确认收入的风能及光伏建设项目装机约2.19GW;已实现并网发电的风能、光伏运营电站装机约3.41GW。 2023年,公司新增授权专利388项,其中发明专利111项;共有有效授权专利2427项,其中发明专利710项。
近期,央视所披露的湖北省安陆市耗资巨大的高标准农田改建为光伏电站的事件,不仅将光伏用地问题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也再一次引发了公众对于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注。 同时,近期水利部也印发了《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要求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的光伏电站成为其紧盯的焦点。 随后,河北、甘肃、吉林、山西等省于相继下发总河长令,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内光伏电站和风力发电项目排查整改工作。各省在相关文件中的表述虽略有差异,但总体精神一致。山西、吉林、宁夏等地均沿用了水利部的表述,明确指出将紧盯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的光伏电站和风力发电场。 河北、广西在总河长令中态度更为坚决,表示要坚决遏制此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重点聚焦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违规建设水面光伏等突出问题。 甘肃的表述更为详尽具体,明确规定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对于在湖泊周边、库库汊建设的光伏、风电项目,要求必须进行科学论证、严格管控,并禁止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以及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确保不影响行洪通畅,不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工程安全,不扰乱河势稳定,也不妨碍航运安全。 其余,如黑龙江、山东贵州安徽等地在政策中未具体明确光伏行为,但要求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违规建设水面光伏也包含在其内。 1、水利部 政策:《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 摘要:要求将水库纳入“清四乱”范畴,全力整治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利用两年时间对水库“四乱”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防洪库容侵占严重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承担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各地要在全面总结“清四乱”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核查,聚焦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工业园区、房地产,种植阻水片林和阻水高秆作物,设置妨碍河道行洪的养殖网箱等,切实清理整治存量问题。紧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发电场,以风雨廊桥名义开发建设房屋,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涉河建设项目施工违法占用河道,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等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依规清理整治。要以大江大河大湖、大运河、山区河道、中央直管河湖、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交叉河道等为重点,纵深推进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无人区除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并向农村河湖延伸。 2、河北 政策:《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的令》(2024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 摘要:要求各地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河湖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整治,持续深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以大中型水库、骨干行洪排沥河道、山区河道等为重点,紧盯水库内筑坝拦汊、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非法建(构)筑物、阻塞溢洪道以及河道内建设工业园区、开发房地产、设置妨碍行洪的养殖网箱、种植阻水片林和高秆作物等存量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同时,坚决遏制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电场,坚决避免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等新情况新问题发生。 3、甘肃 政策:《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 摘要:决定将水库纳入“清四乱”范畴,整治水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加强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切实保障行洪通畅,守牢防洪安全底线,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向纵深发展。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工程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 4、山西 政策:《关于持续强化河湖长制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决定》(3号总河长令) 摘要:要求要聚焦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四乱”问题排查整治。一要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聚焦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建设妨碍行洪的企业厂房、养殖场等方面,切实清理整治存量问题;紧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的光伏电站,以风雨廊桥名义开发建设房屋等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治。5、广西 政策:《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8号总河长令) 摘要:按照“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要求,整治工作重点聚焦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侵占水库库容、筑坝拦汊、填堵河道、违规建设水面光伏、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严格整治标准,实行闭环管理,实现动态清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6、宁夏 政策:《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决定》(总河长令第4号) 摘要:各地要持续推进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核查,聚焦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工业园区、房地产,种植阻水片林和阻水高秆作物,设置妨碍河道行洪的养殖网箱等,切实清理整治存量问题;紧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发电场,以风雨廊桥名义开发建设房屋,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涉河建设项目施工违法占用河道,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等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依规清理整治。要全面加强乡(农)村河湖管护,持续开展河湖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和清漂行动,加大界河、跨行政区域河流管理及问题整治。 7、吉林 政策:《关于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的意见》(第5号总河长令) 摘要:各地要在全面总结“清四乱”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已经开展的“还河于河”“春季清河行动”等工作,继续开展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及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复核工作,聚焦塑料垃圾、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工业园区、房地产项目,种植阻水片林和阻水高秆作物,设置妨碍河道行洪的养殖网箱等,切实清理整治存量问题。紧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发电场等,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涉河建设项目施工违法占用河道,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增量问题排查治理,并向农村河湖延伸。 8、黑龙江 政策:《黑龙江省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8号省总河湖长令) 摘要:各地要在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今明两年时间对水库“四乱”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重点整治非法围堤、非法堆砂、非法渠道、非法拦河坝、非法过水路面等存量问题,紧盯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建设名义违法侵占河湖等新情况新问题。省、市两级要按照分级督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9、山东 政策:《山东省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10号总河长令) 摘要:要求,各地要在继续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整治存量、遏制增量的同时,利用今明两年时间,集中开展水库“四乱”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各级总河长要以签发总河长令或实施方案等形式,亲自研究部署任务,将任务目标压实到每一位河湖长;各级河长办要建立河湖管理、运行管理、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部门(单位)”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等工作合力。 10、贵州 政策:《贵州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7号总河长令) 摘要:聚焦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工业园区、房地产,种植阻水高杆作物,设置妨碍河道行洪的养殖网箱、围网等;紧盯以风雨廊桥名义开发建设房屋,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涉河建设项目施工违法占用河道等,坚决依法依规清理整治。 11、安徽 政策:《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总河长令第5号) 摘要:各地全面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问题,一大批长期积累的河湖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河湖行洪蓄洪能力得到有效恢复。但“清四乱”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妨碍河道行洪存量问题未全面清除,侵占水库库容等问题未系统整治。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河湖库“清四乱”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以“零容忍”态度深入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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