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新矿法草案拟恢复矿权20年期限

据矿业周刊(Miningweekly)援引路透社报道,三位熟悉内情的人士透露,加纳预计将撤回目前提交议会审议的采矿法案草案,转而提交一份修订版本;新版将恢复采矿权最长20年的期限,并对引发矿企担忧的相关条款进行明确说明。

路透社上月报道称,议会发布的《2026年矿产与采矿法案》(Minerals & Mining Bill,MMB)将把新矿权期限限制在15年或矿山的预计开采年限内(以较短者为准),而现行法律规定的期限最长可达30年。该法案还将赋予矿业部长一项权力,即要求矿业公司向国家发行特别股。

两名政府高级官员和一名矿业高管透露,预计新法案将把许可条款改为最长20年的期限,这与矿业部长7月阐明的政策立场相一致。

“最终提交给议会的文件存在错误,该错误将会得到更正,”一位矿业部官员表示。这位要求匿名的消息人士未透露修订后的法案将于何时重新提交。

此次矿法修正案草案变动是针对业界所提关切作出的回应。加纳矿业协会(Ghana Chamber of Mines,GCM)周四(8日)表示,根据MMB法案,部长已拥有要求矿业公司向国家发行“特别股”的权力;这一规定在拟议法案中基本得以保留,不过针对违规行为设定了更严厉的处罚措施。

GCM会长肯·阿希格贝(Ken Ashigbey)表示,与有关部门的磋商已达成“良好的折衷方案”,其中包括拟议的20年租赁期。他表示,剩余问题将提交议会讨论。

加纳矿业部和矿业委员会均未未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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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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