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五五”规划》。其中提出,2030年,国内油气供应量4.4亿吨油当量,新增油气长输管道2万公里,全国油气长输管网规模达22万公里,天然气储备规模持续增长,占全国消费比重超过13%,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接卸能力2亿吨/年,陆上管道进口天然气能力1140亿立方米/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S/CCUS)年注入二氧化碳达1000万吨。
其中提出,保持开发投资强度支撑新建产能。加快深层超深层油气规模效益开发。推动非常规油气突破,加快储量动用和开发建产,实现页岩油、页岩气和深层煤层气的规模效益开发。实施海洋油气再提升工程,推动海洋油气产量当量达亿吨级规模。实施老油气田压舱石工程,推动大庆、胜利等老油田长期稳产。做好新区效益建产,推动巴彦、吉兰泰等新油田加快上产。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6〕1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总体要求,为加快推进石油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我们制定了《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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