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优选公告,项目总规模1.1GW/4.4GWh,单个储能电站规模200MW/800MWh或300MW/1.2GWh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其中接入苏墩500KV变电站为两个200MW/800MWh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接入红梁500KV变电站为两个200MW/800MWh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接入瑞升500KV变电站为一个300MW/1.2GWh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共分为五个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拟优选项目实施主体5个。
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采用构网型技术,优先支持压缩空气、全钒液流、钠离子等技术路线。
项目原则应于2027年底前全容量并网投产,应一次性建成,不得随意拆分储能电站建设规模(时长)、不得分期建设。
原文如下:
乌兰察布市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优选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再次组织申报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6〕387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建设,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开展乌兰察布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优选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优选方: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优选内容:通过优选确定乌兰察布市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建设地点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和四子王旗境内。
(二)项目接入
察右后旗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计划接入苏墩500kV变电站;四子王旗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计划接入红梁500kV变电站或者瑞升500kV变电站,由申报企业进一步落实接入条件。
(三)项目规模
总规模110万千瓦/440万千瓦时,单个储能电站规模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或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其中接入苏墩500KV变电站为两个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接入红梁500KV变电站为两个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接入瑞升500KV变电站为一个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共分为五个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拟优选项目实施主体5个。
(四)技术类型
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采用构网型技术,优先支持压缩空气、全钒液流、钠离子等技术路线。
(五)投产要求
项目原则应于2027年底前全容量并网投产,应一次性建成,不得随意拆分储能电站建设规模(时长)、不得分期建设。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要求
1.每个申报企业只能报送一个项目,且单个项目规模为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或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并明确接入变电站。
2.按照申报要求,提供优选项目相关材料。
(二)申报企业要求
1.申报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储能电站投资实力,本次拟申报项目需完成企业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提供相应决策文件。
2.允许实施主体以独立或联合体形式申报项目,若项目实施主体采用联合体申报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应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及其实际控制人(集团公司)情况,同时需提交相关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各单位股比情况。
3.申报企业“信用中国”(.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优选。
5.申报企业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专业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优选流程
(一)优选报名
1.优选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日(周三)至2026年7月3日(周五)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有意参加优选的企业,请将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申领文件人员2026年最近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等纸质文件递交乌兰察布市发改委418室。(法定代表人直接申领文件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我委24小时内将优选文件发送至申报企业对应邮箱,申报企业要及时查收邮件,如因申报企业未及时查收邮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递交资料
1.申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日(周三)至2026年7月6日(周一)中午12:00前(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申报企业将项目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发改委电力煤炭科418室,逾期不再受理。
2.每个申报项目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文件一式3份,申报文件应进行胶装,并加贴封条。
(二)组织评审
乌兰察布市发改委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开展本次优选评审工作,评审工作采用符合性审查与详细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通过审查的项目,综合考量企业投资实力、储能投资建设业绩、项目申报材料编制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提出推荐项目实施主体清单。
(三)公布结果
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拟入选项目实施主体清单通过公开渠道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海燕 联系电话:0474-8320896
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