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MW/1.16GWh!河北省两大独立储能项目EPC招标!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6月25日,河北省两大独立储能项目EPC招标,总规模300MW/1.16GWh。两个项目均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相关条件即可。

平县文叁卅(阜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千瓦独立储能试点项目

据公开资料显示,项目新建储能站总装机容100MW/360.5MWh,工程总投资为41200万元,合单价1.14元/Wh。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1座。储能站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飞轮储能技术,其中磷酸铁锂储能占比为90%,规模90MW/360MWh;飞轮储能占比10%,规模10MW/0.5MWh。配套升压设置1台110MVA主变,采用油浸式三相双绕组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户外布置,电压等级110kV/35kV。招标人为文叁卅(阜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定高碑店200MW/800MWh独立储能试点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保定市高碑店市泗庄镇赵庄村,占地约50.244亩,建设180MW/720MWh磷酸铁锂+20MW/80MWh新型全钒液流储能电站一座;新建220KV升压站1座,包括220KV配电装置及配套设备、站用电系统、综合楼、联合泵房、场站道路等;220KV送出电力线路工程。招标人为保定恒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要求投标人近五年须具备1项100MW及以上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需同时包含项目设计及施工全部工作内容;或分别具备1项100MW及以上储能项目的设计和1项100MW及以上储能项目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原文如下:

阜平县文叁卅(阜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千瓦独立储能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文叁卅(阜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千瓦独立储能试点项目已由阜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阜平县文叁卅(阜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千瓦独立储能试点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编号:阜平行政审批备字〔2026〕1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叁卅(阜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占比20%,其他为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叁卅(阜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阜平县文叁卅(阜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千瓦独立储能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王林口镇;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飞轮储能技术,其中磷酸铁锂储能占比为90%,飞轮储能占比10%,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1座。2.2招标范围:1、设计任务:(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2)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不断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最终满足送审要求。(3)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纸。(4)完成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服务工作。 施工及设备采购任务:按设计文件完成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及设备采购及安装,并于2027年1月20日前完成并网工作。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总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记载时间为准) 4、质量要求或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及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②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施工资质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 3.1.2信誉要求:1、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不因诉讼(或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而导致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系统查询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1.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提供委派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施工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1.7财务要求:近3年(2023年至2025年度)财务和资状况良好,应具有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3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原文如下:

保定高碑店200MW/800MWh独立储能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高碑店200MW/800MWh独立储能试点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碑店发改备字(2026)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恒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产业项目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保定恒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保定市高碑店市泗庄镇赵庄村。 2.1.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约3.3496公顷(50.244亩),建设180MW/720MWh磷酸铁锂+20MW/80MWh新型全钒液流储能电站一座;220KV升压站(包括220KV配电装置及配套设备、站用电系统、综合楼、联合泵房、场站道路等)1座;220KV送出电力线路工程。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及各阶段概预算)、施工、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并网验收至移交,以及质保期服务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3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2.4 工期要求:实施周期8个月;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招标方组织的验收和专家组的评审。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5)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如投标单位为独立投标的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 年6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1 项 100MW 及以上储能项目EPC 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需同时包含项目设计及施工全部工作内容;或分别具备1项100MW及以上储能项目的设计和1项100MW及以上储能项目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或施工业绩)。如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须满足:设计方具备 1 项100MW及以上储能项目设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中设计业绩),同时施工方具备 1 项100MW 及以上储能项目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中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4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投标时需提供本人近半年在投标单位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1.6其他要求:(1)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证书。投标时需提供本人近半年在投标单位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标准招标文件范本通用条款3.5款关于资格审查有关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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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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