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8日消息,辽宁盘锦市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20万千瓦新型储能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建设规模为20万千瓦,项目类型为调峰型/调频型,其中调峰型项目需采用构网型控制模式。
申报要求中,属于同一集团(一级公司)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次竞争性配置。以下属公司名义参与本次竞争性配置的须提供集团唯一参与竞配企业承诺函。
本次竞配新型储能规模为20万千瓦,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20万千瓦。申报单位须明确申报容量、新型储能技术路线及构网型/跟网型控制模式。
申报单位三年内在辽宁省行政区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申报单位须承诺项目建设期及并网投产2年内,不以任何形式变更投资主体或项目股东持股比例,否则将移出全省新型储能项目清单,不享受容量电价等政策。
原文如下:
盘锦市大洼区20万千瓦新型储能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依据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以下简称“省发改委”)2026年4月27日发布的《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五五”第一批新型储能项目遴选的通知》(辽发改能源〔2026〕216号)和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以下简称“市发改委”)2026年6月4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十五五”第一批新型储能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市“县区推荐+电网接入意见”准入机制,启动盘锦市大洼区新型储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公开优选项目投资商。
一、配置规模
1.项目选址范围:仅限大洼区行政辖区。
2.建设规模:20万千瓦,项目类型为调峰型/调频型,其中调峰型项目需采用构网型控制模式。
二、申报要求
1.属于同一集团(一级公司)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次竞争性配置。以下属公司名义参与本次竞争性配置的须提供集团唯一参与竞配企业承诺函。
2.本次竞配新型储能规模为20万千瓦,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20万千瓦。申报单位须明确申报容量、新型储能技术路线及构网型/跟网型控制模式。
3.优先支持技术先进、本质安全、带动效应明显的新型储能项目。
4.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以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日为准。
5.申报单位须提供2024—2025年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银行专项授信批复、项目自有资金存款凭证;申报单位须单独编制项目资金筹措专项方案,明确自筹资金来源、银行融资方案、建设期分阶段资金投放计划,未报送资金筹措专项方案或资金筹措专项方案不合理、资金落实无有效支撑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予以淘汰。
6.申报单位三年内在辽宁省行政区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7.申报单位须明确项目建设地点、拟建设容量、技术路线、投资主体、拟接入的变电站及前期工作进展等核心信息,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省及盘锦市新型储能发展相关要求。
8在大洼区遴选结果确定后,申报单位须提供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函,明确项目建设地点、拟建设容量、技术路线、投资主体、拟接入的变电站及前期工作进展等核心信息,以确保满足市发改委审核条件。
9.申报单位取得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推荐函后,需及时持推荐函向国网盘锦供电公司提交项目并网接入相关情况报告,说明项目基本情况、拟接入点位及建设计划。国网盘锦供电公司结合盘锦电网网架结构、变电站间隔资源、接入线路承载力及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对项目接入条件与接入方式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出具正式的项目接入支持性意见,明确接入方案可行性、预计接入容量及相关工作要求,以确保满足市发改委审核条件。
10.在盘锦市遴选结果确定后,申报单位须在2026年8月底前取得项目业主(集团)的投资决策文件、土地等关键要素保障及电力公司接网批复意见。
11.项目场址不存在土地、环保、林草、军事和文物等方面问题。
12.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规范,符合《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等相关安全标准。申报单位须承诺项目所采用的电池、PCS等核心设备,均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要求,电站消防设计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且项目整体建设符合《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等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
13.项目申报时应倒排工期制定建设期内月度建设计划,保证在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后2个月内实现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12个月内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压缩空气技术路线储能项目建设周期可最高放宽至3年。
14.申报单位须承诺项目建设期及并网投产2年内,不以任何形式变更投资主体或项目股东持股比例,否则将移出全省新型储能项目清单,不享受容量电价等政策。
15.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每月根据拟定的建设计划对项目建设进展、投资完成度等进行考核评估。对于连续累计多次未完成月度计划的项目,市(区)发展改革部门需申请将其移出省级项目清单,不再享受容量电价等支持政策,并重新遴选项目。
16.后续因国家政策或外部因素造成项目无法实施的风险由获得项目开发权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
17.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若投资主体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承诺不兑现等行为,取消该企业竞争参与资格和配置结果,不得再次参与本区新型储能项目竞争性配置。
18.若申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文件,资料文件不予接收。所提交的文件不满足竞争配置文件形式要求的,文件作废,不予退回。提供虚假资料文件的,取消竞配资格。
三、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1.申报文件格式中所有模板统一标注“盘锦市大洼区20万千瓦新型储能项目”名称。
2.申报文件提供正本1份、副本5份,正本须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副本可提供正本复印件。
3.电子版材料须同时提交盖章PDF版及可编辑版,以U盘为存储介质,与纸质材料统一密封递交。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的申报文件不予接收。
四、配置程序
具体实施流程如下:
1.发布公告。盘锦市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在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竞争性配置方案,包括竞配工作流程、竞争配置工作文件要求等信息。本次评审严格依据《盘锦市大洼区20万千瓦新型储能项目竞争性配置综合评分细则》执行。
2.递交申报材料。有意向的投资主体根据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文件要求,形成申报材料并于2026年6月12日11时前递交至盘锦市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逾期不再接收,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文件见附件。
3.委托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专家组以书面形式出具评审意见,由第三方机构形成评审报告报送盘锦市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
4.结果公布。盘锦市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竞争性配置投资主体,相关信息在官方网站公示,并将投资主体推荐名单上报市发改委。
五、材料递交时间及地址
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6月12日上午9:00-11:00。
资料递交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308室。
联系方式:0427-3530382
附件: 项目申报书(编写大纲)
盘锦市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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