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对华乘用车轮胎反倾销 立案!

3月24日,秘鲁对华乘用车轮胎产品反倾销调查正式立案,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轮胎(包括斜交及子午线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程序。

据统计,我国年出口秘鲁涉案产品金额约3亿美元。

中国橡胶工业工业协会提醒相关产品出口企业,做好应对秘鲁反倾销调查的准备工作。

相关信息如下。

一、基本信息

二、被调查产品

产品名称:汽车用轮胎,包括斜交及子午线乘用车胎(conventional and radial tires for automobiles)

适用车型:汽车(Automoviles)

关税税则号:4011.10.10.00、4011.10.90.00、4011.20.10.00、4011.20.90.00、4011.70.00.00、4011.80.00.00、4011.90.00.00 。仅供参考,产品范围以描述为准。

原产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注:申请人于2026年1月28日书面澄清,产品范围仅包括汽车轮胎,不含轻型卡车轮胎。

三、调查期

四、立案情况

1.存在合理迹象表明中国进口轮胎存在倾销行为

●初步计算倾销幅度:21.8%

2.存在合理迹象表明对秘鲁国内产业造成损害

●中国进口轮胎平均价格比秘鲁国内生产者低48.0%

●中国轮胎市场份额从81.4%增至83.5%(分析期间最高)

3.因果关系

●秘鲁国内产业多项经济指标恶化

●生产减少46.4%

●国内销售减少39.1%

●产能利用率下降34.4个百分点

●单位利润下降15.9个百分点

五、程序事项

●证据提交期限:公告发布后6个月(可延长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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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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