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卡房分公司现有钨精矿和锡粗精矿各一批将分两个标的在卡房分公司生产运营管理中心会议室进行现场竞价销售,诚邀各位有意愿的客户参与公开竞价。
一、外销矿产品基本情况
(一)矿产品名称:白钨精矿和锡粗精矿
(二)矿产品基本情况:
第一标的:销售钨精矿实物量约195吨,品位36%(约108标吨,品位65%),钨金属70吨。(最终以实际交收量为准);
第二标的:销售锡粗精矿干重约为130吨,锡品位2.3%,钨品位24%,金属量34.19吨,其中:锡金属量为2.99吨;钨金属量为31.2吨(最终以实际交收量为准)
(三)计价元素:第一标的矿产品计价的元素为三氧化钨;第二标的矿产品计价的元素为三氧化钨和锡。
二、竞价方式及要求
(一)竞售时间:2026年3月25日下午14:30
(二)竞售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卡房分公司生产运营管理中心会议室。
(三)竞售条件:每批竞售需满足3家及以上符合要求的客户方可竞售,否则不竞售。
(四)竞价按金属吨的含税单价进行报价(税率13%)。
(五)本次销售的产品设置拦标价:
(1)第一标的为36%钨精矿置拦标单价,低于标的设置拦标单价,标的竞价流标。
(2)第二标的为(锡品位2.3%,钨品位24%)锡粗精矿置拦标总价,低于标的设置拦标总价,标的竞价流标。
拦标价销售发布:竞售前、竞售中都不进行公布,待竞价结束后进行公布。
(六)竞价方式
(1)由卡房分公司生产运营管理中心牵头,技术管理中心、财务部、选矿车间及特约监督员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2)按不同品位分批竞价报价不少于五轮,竞价单位认真填报并加盖公章,不得涂改,涂改后报价无效。
竞价报价为不低于五轮报价,竞价单位认真填报盖章,不得涂改,涂改后报价无效。
第一轮报价以后,每轮报价必须大于上一轮的每种计价元素通报的最高报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前四轮现场报价结束后,会议主持人通报每次现场每种计价元素最高报价;
最后一轮现场报价结束后,会议主持人通报各家企业最后一次报价,同时公布现场最高报价。工作人员公布拦标价,以最高报价且符合拦标总价要求的价格计算出标的矿产品价值,并以报出该价格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并将竞价结果上报分公司后确定是否进入销售流程,之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进入销售流程。
(3)购买方在接到卡房分公司通知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并寄出合同,否则视为购买方放弃购买并投标保证金将不再退回,卡房分公司有权再次组织销售。
(七)报名成功后,各单位需在竞售前按标的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标的100万元人民币;第二标的4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2026年3月24日,未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标。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该次竞价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买方完成提货后,及时退还。如中标单位未按中标价格、数量签订合同和完成提货,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卡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个旧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卡房信用社
开户账号:0600016909803012
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对应的“钨精矿保证金或锡粗精矿保证金”字样
•计价:
1、第一标的以三氧化钨品位36%为基准品位,以中标单价为基准单价进行计价;单车取样作为一个化验批,待实际化验结果出具后取综合品位作为结算品位进行一次性结算;30%<W03≤36%,每下降1%价格下降100元/金属吨;36%<W03,每上升1%价格上涨100元/金属吨;若品位达不到相应品级,百分比品位保留两位小数点,小数点部分按比例进行价格结算;其余元素不进行结算。
2、第二标的以锡粗精矿锡品位2.3%,钨品位24%基准品位,以中标单价为基准单价进行计价;单车取样作为一个化验批,待实际化验结果出具后取综合品位作为结算品位进行一次性结算;若三氧化钨的竞价品位和结算综合品位误差≤±1%,结算品位每上升(下降)0.1%,结算单价在竞价的基础上加价(减价)400元/金属吨;若三氧化钨的竞价品位和结算综合品位误差>±1%,超出1%部分结算品位每上升(下降)0.1%,结算单价在竞价的基础上加价(减价)600元/金属吨;含锡结算品位每上升(下降)0.1%,结算单价在竞价的基础上加价(减价)500元/金属吨;两种计价元素取综合品位结算时,品位不足0.1%的部分按比例进行计价。
(九)两个标的交易采用预付款后交货的模式,买方应在合同签定后卡房分公司提供货物之前支付货物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买方需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定金,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保证金将不再退回,随后卡房分公司将根据买方支付的金额向其供应相应价值的矿产品,定金将在买方最后一次提取货物时自动转为货款。原则上,卡房分公司供应的矿产品价值不超过买方已支付的预付款。若卡房分公司供应的矿产品价值由于品位浮动的原因超出买方已支付的金额,买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以便卡房分公司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若在供销过程中,买方未能按照约定的量购买对应的矿产品,定金将不予退还。定金在买方最后一次拉货时自动转为货款。
(十)检斤计量在云锡卡房分公司进行,矿产品的检斤计量和水分测定以云锡卡房分公司计量和测定结果为准。检斤计量完毕双方现场确认后即视为交付。矿产品样品的取制须在双方人员见证监督下进行,样品经加工后分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留仲裁样一份存于卡房分公司,双方送一份到双方均认可的个旧市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化验并作为结算依据,化验的费用由购买方支付。若对检测数据有争议,双方均可提起仲裁,仲裁机构定在与正样检测机构不一致且双方认可的个旧市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第一标的仲裁结果与原结果相比误差范围在±0.5%以内(含±0.5%)按照原数据进行结算,超出误差范围外以仲裁结果进行结算;第二标的以仲裁数据进行结算,仲裁化验的费用由提出方支付。
(十一)购买方购买预估总货款金额须于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全部打进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卡房分公司账户,随后购买方根据付款情况分批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卡房分公司仓库进行提货,购买方如果不按照约定足额支付款项的和不及时对货物进行处理的,超过合同履行期限,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卡房分公司有权对货物进行处置,同时不退还购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
(十二)由购买方自行组织车辆到卡房分公司指定的地点装车,装车费由卡房分公司承担,运输费用由购买方自行承担;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环保事故一律由购买方承担。
三、参与竞价资质要求
(一)按照卡房分公司销售客户准入条件提供所需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客户开户银行及开票资料(盖章)。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须提供);
(二) 通过云锡集团公司“黑名单”系统查询并符合要求。
(三)报名成功并缴纳保证金后,竞价方必须带公章或合同章至现场盖章使用。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与公告所列类别产品公开竞价的客户单位请与卡房分公司联系报名,报名时请提供客户准入条件提供所需资料以供审核资质用,未通过资质审核的客户将无权参与现场竞价。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18:00点
联系人及电话:唐裕娇 13988005203 段勐13887551285
云锡股份卡房分公司
2026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