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选、一公示!内蒙古400MW/2GWh独立储能项目动态更新!

北极星储能网讯:近日,内蒙古两个独立储能项目更新动态,规模共计400MW/2GWh。

土默特右旗200MW/1.2GWh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发布投资主体优选公告,项目计划接入威俊500千伏变电站,本次优选投资主体不接受联合体。

锡林郭勒盟2026—2027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企业(第二批)公示,共包含1个项目,规模为200MW/800MWh。该项目申报企业为二连浩特市国天北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天(内蒙古)新能源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网新能(二连浩特)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新远景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内蒙古新远景集团有限公司为远景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原文如下:

土默特右旗2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示范项目优选公告

2024年11月,土默特右旗的2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新型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列入自治区新型储能专项行动实施项目清单。受多重因素影响,项目业主自愿放弃实施该项目,2026年2月,经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为确保地区储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避免资源闲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报送2024年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4〕367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等文件精神及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开展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工作,由新优选确定的投资主体承接该项目相关建设指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优选方:土默特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优选工作范围:通过优选确定2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主体,由其承接项目相关建设指标,负责项目全流程投资建设运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境内。

2.项目规模:2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项目最终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自治区能源局批复文件为准。

3.项目接入:项目计划接入威俊500千伏变电站,由项目投资主体落实具体接入条件和方案。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储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全流程实施能力,应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国家工程标准建设项目。

3.申报企业须为项目实际建设运营企业,并承诺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不得以出卖股份、资产租赁、分包、转包等任何方式实质性变更投资主体。

4.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的《项目建设方案》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等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检查。

5.申报企业应为信誉良好企业,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1)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cn);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cn);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cn)。

6.本次优选投资主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报项目要求

1.参与优选的投资企业应按照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应按照编制大纲(见附件)编制申报方案。

2.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取得旗自然资源、林草、生态、水务、文物、军事等主管部门出具的限制性因素排查意见。

3.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不得擅自调整技术路线、建设内容;须明确公司的股东构成和股权结构比例,并承诺在项目建设期内和建成后2年内不得通过代持、隐性股东或交叉持股等方式改变项目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以出卖股份、资产租赁、分包、转包等任何方式实质性变更投资主体。

4.申报项目必须满足《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120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及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

5.投资主体自行承担前期相关费用和风险。

6.并网时限:项目应于2026年全容量并网。

锡林郭勒盟2026—2027年自治区独立新型 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企业(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源新能字〔2023〕1101号)、《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5〕120号)、《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和2026—2027年新增储能建议接入落点和建设规模等文件精神,我局已对锡林郭勒盟2026—2027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实施清单于2026年1月26日—1月28日予以公示,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联合体需成立属地公司,现将第二批成立属地公司的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1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至锡林郭勒盟能源局电力科。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对相关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于非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匿名提出异议或无事实依据提出异议的,以及涉及自身不正当利益的诉求,不予受理。

邮箱:nyk2634@163.com

地址:锡林郭勒盟能源局0615办公室

附件:锡林郭勒盟2026—2027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企业(第二批)的公示

锡林郭勒盟能源局

2026年3月16日

锡林郭勒盟2026—2027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企业(第二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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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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