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2月6日,山西金阳实业有限公司源网储能、智慧电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规模为200MW/400MWh。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3336平方米(80亩);新建220KV升压站,锂电池系统经过逆变器、箱变升压至35KV后,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拟接入当地220KV变电站。建设综合楼,220KV用户站及储能区、检修区,配套建设环保、消防设施,其他附属设施等。建设地点为220KV升压站建在岚县经开区标准化厂房院内,储能区建在柳峪村口西侧。
招标范围包含项目所有设备与材料采购,全部设备的运输、试验、安装与调试,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协调工作。
项目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至少一项100MW以上(含100MW)的新能源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满足相关要求。
原文如下:
山西金阳实业有限公司源网储能、智慧电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TC-GC-20260201)
一、招标条件
山西金阳实业有限公司源网储能、智慧电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5146001584001),已获岚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510-141157-89-01-561573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山西金阳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200MW/400MWh,总占地面积约53336平方米(80亩);新建220KV升压站,锂电池系统经过逆变器、箱变升压至35KV后,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拟接入当地220KV变电站。建设综合楼,220KV用户站及储能区、检修区,配套建设环保、消防设施,其他附属设施等。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标段,标段(包)内容:
(1)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用于项目的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竣工图编制等。
(2)项目所有设备与材料采购,全部设备的运输、试验、安装与调试,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协调工作。
(3)项目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服务及培训、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消防报建及验收、组织协调并网验收、并网调试、启动及试运行、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工作;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由乙方负责,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甲方负责工程范围内征租地、青赔、征地补偿、军事、文物、压覆矿、水保方案及审批、环保方案及审批、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及批复、土地预审、规划许可、开工许可、建设用地手续办理,乙方配合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工程建设监理费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3、建设地点:220KV升压站建在岚县经开区标准化厂房院内,储能区建在柳峪村口西侧;
4、计划工期:365天;
5、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 类)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期间未担任任何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2)施工负责人 1 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 类);
(3)设计负责人 1 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以上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5、投标人近五年具有至少一项100MW以上(含100MW)的新能源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联合体各成员方的业绩为投标人业绩;
(8)联合体各成员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均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
(9)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人单位盖章均为牵头人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