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9日,海湾合作委员会反国际贸易损害行为技术秘书局(GCC-TSAIP)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产品(Painted and/or coated, Flattened or grained Aluminum Alloys Plates, sheets, strips or coils, of a thickness of 0.2 mm but not exceeding 8 mm)征收到岸价(CIF)7.1~20%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措施自2025年4月25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五年。涉案产品为厚度介于0.2~8毫米,形状为矩形或正方形,涂漆和/或涂层、压扁或有纹理的铝合金薄板、带材或卷材,涉及海合会统一税号76061210、76061220、76061230项下的产品,但是,用于制造涂层或抛光铝合金,未抛光或未涂层的铝合金以及用于饮料罐及其盖子,可热处理的铝合金和铝罐料除外。
2023年11月16日,海合会对自中国进口的铝合金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附:海合会对华铝合金产品反倾销终裁征税表
(编译自:海湾合作委员会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