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铜精矿混矿业务“前移”

来源:上海有色金属网

【进口铜精矿混矿业务“前移”】12月5日,海关总署围绕当前外贸企业普遍关注的焦点、堵点、痛点问题,举行媒体吹风会,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林少滨介绍《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十六条措施》相关情况。此次出台的“十六条措施”包含支持扩大进口的措施,针对能矿等大宗商品进口,重点推出了稳步扩大进口矿产品目的地检验范围,稳妥推进进口铜精矿“保税混矿”试点,复制推广进口煤炭检验结果采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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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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