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日制定《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应用试点管理规定(试行)》。
其中提出,聚焦产业需求堵点,创新地图审核制度。
一是“全量审核、增量备案”的地图审核制度,即首次地图送审,采用全量地图审核的方式,核发的审图号有效期2年。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更新频繁的特点,对已经取得审图号且增量内容未超出审查技术要求的,允许有关测绘资质单位每六个月通过“地图备案”的方式延续审图号的有效性。
二是信息化辅助快速审图,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的数据格式和内容属性,通过建立快速审图技术体系,辅助实现即送即审。
《关于印发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应用试点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国家和广州市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试行高精度地图面向智能网联汽车使用”的创新试点工作任务,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结合广州市实际,制定了《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应用试点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定位为广州市首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已按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规定,履行征求局内外单位和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现就《规定》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立法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迅猛,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的测试、应用活动频繁,作为高精度地图试点开展先行先试和示范应用的工作。《规定》是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的必要依据,是落实高精度地图试点“促发展,守底线”的工作要求,是推动智能网联产业安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主要内容
《规定》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的应用需求,在确保地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聚焦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产业发展中的需求堵点,以“依法依规、安全可控、先行先试”为原则,围绕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数据采集与制作、存储传输、地图审核、地图服务和数据安全等重点环节创新先试,同步健全完善相关服务与监管措施,探索完善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的基础地图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安全应用技术路径和示范模式。《规定》共十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聚焦产业需求堵点,创新地图审核制度
一是“全量审核、增量备案”的地图审核制度,即首次地图送审,采用全量地图审核的方式,核发的审图号有效期2年。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更新频繁的特点,对已经取得审图号且增量内容未超出审查技术要求的,允许有关测绘资质单位每六个月通过“地图备案”的方式延续审图号的有效性。
二是信息化辅助快速审图,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的数据格式和内容属性,通过建立快速审图技术体系,辅助实现即送即审。
(二)聚焦地图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共建共享应用模式
一是推动标准制定,通过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本市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标准制定,为规范数据、技术、产品等做好标准化基础支撑工作。
二是推动标准化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产业技术交流,探索众源采集与共建共享的应用模式。
(三)聚焦地理信息安全底线,创新全流程监管机制
一是立足数据,加强全数据流管理。跟踪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加工、使用、提供的各环节,确保取得相应测绘资质依法采集,数据安全储存于境内服务器,做好地图内容安全审校,交付应用或者公开使用前依法报送地图审核,鼓励安全保密技术创新。
二是立足应用,把控全应用周期。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生产与应用活动潜在的地理信息安全隐患,通过制定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保密自查,落实主体安全责任,维护地理信息数据安全。
三是立足营商环境,建立信息互通、协同监管机制,实现跨级跨部门高效协同,构建权责明确、容错纠错、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