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12月28日消息,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补充完善了煤矿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形成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其他应列入重大隐患的情形的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9日。
原文如下: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下达
2023年度矿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
计划项目的通知
矿安综〔2023〕6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矿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请各标准牵头起草单位成立标准起草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吸纳矿山企业、科研院所、监管监察部门等相关单位参与标准起草,确保标准制修订质量,按期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请各标准牵头起草单位完成起草工作后,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府网站矿山安全标准服务平台的“矿山安全标准制修订”系统,开展在线申报标准审查和发布等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孙祚,010-64464414。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