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类占4项!工信部对1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公开征集意见

6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公开征集对《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等1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电动工具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玩具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便携式家用电器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四类均在2023年第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表中明确列出。

其中,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包括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等。

电动工具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浙江欣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等。

玩具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等。

便携式家用电器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等。

2023年第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表

2023年第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表

2023年第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表

具体原文如下:

公开征集对《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等1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意见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等1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6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2023年7月1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附件:

1.《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等1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2.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3年6月16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公开征集对《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等1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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