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锗业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收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传票》[案件一,卷号:(2023)京0115民初6486号;案件二,卷号:(2023)京0115民初6495号]、《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2023年5月29日收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传票》[案件三,案号:(2023)京0115民初6501号]、《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北京国光清工贸有限公司就与鑫耀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涉案的金额:案件一 425.32 万元,案件二 220.85 万元,案件三 909.60万元,合计 1,555.77 万元。
本次鑫耀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8个,被冻结资金为5,707,641.9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41%,占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的3.94%,占比较小。本次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及鑫耀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目前鑫耀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财产保全的相关司法文书,公司将尽快核实具体情况,并采取积极措施消除相关影响。
谈到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云南锗业表示:鉴于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