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宝钢德盛精品不锈钢绿色产业基地项目—原有炼钢连铸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关于宝钢德盛精品不锈钢绿色产业基地项目—原有炼钢连铸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宝钢德胜〔2022〕2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204-350123-07-02-241022。
项目拆除原有3座80吨转炉、1座70吨转炉,原址新建1座铁水预处理炉(脱硅站)和2座110吨AOD炉,升级改造1座脱硅站、3座45吨合金熔化炉、2座80吨LF炉、2条连铸机,建设年产150万吨200系不锈钢钢水的炼钢连铸生产线;改址新建1座铁水预处理炉、3座90吨合金熔化炉、1座120吨AOD炉、1座110吨AOD炉、2座150吨LF炉、1座120吨VOD炉和3条1650mm连铸机,建设年产156万吨300系不锈钢水的炼钢连铸生产线,并配套建设1座220kV总降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306万吨不锈钢的生产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根据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内容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等相关要求。项目200系不锈钢主要以德盛炼铁厂的高炉镍铁水与铬铁、锰铁和硅铁合金为原料,经熔化、脱硅处理、脱碳氧化、还原合金化、精炼处理及连续铸造等工序,生产200系不锈钢产品;300系不锈钢主要以铬铁、硅铁和镍铁合金为原料,经熔化、脱硅处理、脱碳氧化、还原合金化、精炼处理及连续铸造等工序,生产300系不锈钢产品。
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合金熔化炉、预处理炉、AOD炉、VOD炉、LF炉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4年12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19443.91tce(当量值)、349518.27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136835万kWh、天然气104万m3、高炉煤气2746万m3(企业自产)、转炉煤气6433万m3(企业自产),产出1.3MPa饱和蒸汽727560t(企业自用)。
项目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综合能源消费量92858.47tce(当量值)、277488.12tce(等价值)。企业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38773.35tce(当量值)、317828.93tce(等价值)。
项目200系、300系不锈钢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为39.22kgce/t和86.22kgce/t,均优于《红土镍矿不锈钢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评价指南》(DB35/T 1899-2020)中炼钢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等级1级指标。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福州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福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有重大影响。
综上,工信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采用AOD炉、脱硅站、预处理炉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技术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建议主要辅助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变压器、水泵、空压机、风机、电机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可行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每季度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当于项目开工建设前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请福州市、罗源县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