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到2023年底 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25万台以上

2月7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关于《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在通知中提到,要积极服务群众绿色出行。开展充电服务创新提升年活动,完善充电服务评价体系,打造全省统一的充电信息服务平台。分类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中心城区、高速公路沿线等领域加快公共充电桩建设,在居民区探索充电桩“统建统营”模式,在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探索车电分离运行模式。坚持车站联动、适度超前,持续优化加氢站规划布局,重点推动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建设。2023年底,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25万台以上,加氢站数量达到35座。

具体原文如下: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能源企业:

为统筹做好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省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能源局

2023年2月7日

查看相关文件: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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