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针对能源领域,提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加快煤炭替代步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坚守能源安全底线,合理发展清洁煤电,对标国内先进煤耗标准,推动煤电行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支持淘汰关停的煤电机组在符合能效、环保、安全等政策和标准要求前提下,“关而不拆”作为应急备用电源。推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用煤行业减煤和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积极开展散煤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燃煤小锅炉整治,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多措并举、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坚持陆海并重,推进桂北、桂西、桂中等风能资源密集区陆上集中式风电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海上风电,打造广西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加快构建以发电为主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积极开展生物天然气示范应用。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推动氢能在工业、交通等领域应用。积极与能源资源富集省份合作,大力争取青海、西藏、甘肃等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西。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
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有序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促进建筑屋顶光伏高质量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微电网、智慧楼宇、光储充一体化等融合发展,鼓励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支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空气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推行地源热泵、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热。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降低建筑运行能耗,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到2025年,力争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