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顺特钢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00.00万元至25,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8.09%至78.30%。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000.00万元至38,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4.53%至56.21%。
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原材料价格及能源价格上涨的影响
2022年,公司镍、钴、钼等主要原材料采购均价及电价、天然气价格等能源价格较2021年均大幅上涨,对公司业绩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以镍、钴、钼以及能源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对主要产品进行调价以转移风险,但仍无法完全将原材料及能源价格上涨增加的成本转移至下游用户。
2、部分优特钢市场需求下降的影响
报告期内,虽然高温合金、超高强度钢等高端产品市场需求持续旺盛,但公司汽车钢等产品市场需求较2021年度大幅下降。公司在报告期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开发了核电、风电、铁路用钢等领域,但仍无法对冲汽车钢等产品市场低迷对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非经常性损益影响
1、与营业外支出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2022年10月,公司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请求确认其对公司破产债权诉讼案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确认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对公司享有的普通破产债权数额为24,660.6万元。该案目前为一审判决,终审尚未判决,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经与法律顾问、年审会计师团队沟通,并依据《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初步确认计入营业外支出9,621.52万元。
2、与所得税费用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公司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允许2022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初步确认计提所得税费用7,134.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