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6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消息称,鉴于印尼公众利益,印度尼西亚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冷轧不锈钢产品(Cold Rolled Stainless Steel)反倾销调查,不征收反倾销税。
2019年10月23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应印尼国内企业PT Jindal Stainless Indonesia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进口的冷轧不锈钢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3月25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39.3%~109.6%,马来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均为37.0%,涉案产品的倾销对印尼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建议印尼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包括冷轧不锈钢板、钢卷、带材以及其他形状的冷轧不锈钢板产品,涉及印尼海关编码7219.32.00、7219.33.00、7219.34.00、7219.35.00、7219.90.00、7220.20.10、7220.20.90、7220.90.10和7220.90.90项下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