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云南广南县“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公告发布。全县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950MW,光伏项目10个,风电项目2个。
广南县新能源项目采取“新能源+产业”的方式进行市场化配置,最终确定优选投资主体不超过5户。具体流程为:现场递交材料报名→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通过名单→综合评分优选。
要求参加优选投资主体必须具备新能源装备制造、高新科技制造、农特产品精深加工等能力。具备新能源装备制造、高新科技制造能力的,单体投资项目不低于5亿元。具备农特产品精深加工能力的,单体产业项目投资不低于1亿元。
具备新能源装备制造、高新科技制造能力的,配置方式为:产业单体投资达到5亿元给予10万千瓦装机容量指标,投资每超过1亿元,给予增加1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具备农特产品精深加工能力的,单体项目投资不低于1亿元(不含基地建设)。配置方式为:产业投资达到1亿元,给予5万千瓦的装机容量指标,投资每超5000万元,给予增加1万千瓦的装机容量指标。装机容量指标按优选打分高低顺序进行配置,配完为止。
通过优选确定的投资主体引进落地的产业项目,自签订协议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启动项目建设,1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产。投资主体需缴纳产业项目投资总额3%的保证金,在投资主体按约定开展产业项目建设,且项目工程量达到50%以上时,将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投资主体用于项目建设。若投资主体未按约定开展产业项目建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政府无偿收回已配置的装机容量指标,对投资主体已形成的投资,不给予任何补偿。
装机规模在10万千瓦(含)以上的光伏项目,自签订协议之日起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0万千瓦以下项目自签订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全容量并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风电项目选定投资业主后,在18个月内建成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