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该文件提出,“十四五”期间,浙江将重点围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新兴产业,从省外引进总投资超10亿元的内资产业项目500个,其中超20亿元项目200个、超50亿元项目100个、超100亿元项目20个,累计引进省外内资10000亿元。
重点任务方面
聚焦培育新增长点,大力招引第三代半导体、类脑芯片、柔性电子、量子信息、物联网等未来产业关键环节项目。以总部经济为主导、楼宇经济为载体,大力招引生产性服务业、品质化生活服务业项目;
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知名跨国公司、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卡脖子技术项目、总部型项目、外资研发中心等,谋划一批重大产业盯引项目,建立项目库,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效益好、产业带动强的“大好高”项目。
保障措施方面
强化财政、金融、政府产业基金等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银行、创投、保险基金等参与各类专项产业基金和重大产业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优先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特别重大或列入省市县长项目工程的引领性项目可申请支用预留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用林、用能、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等要素;
优化招商环境。各地要保持招商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因政府换届、干部调整弱化招商引资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投诉调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