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0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282/ 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率调整为4.39%~35.58%(详见附表)。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604.10.10、7604.10.90、7604.21.90、7604.29.10和7604.29.90。
2019年1月11日,越南工贸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9年9月28日,越南工贸部对中国铝型材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20年11月18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994/QD-BCT号决议,对中国铝型材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期中复审立案调查。
附表:越南对华铝型材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结果